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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3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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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明敏:本院受理原告安徽明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胡永、陈明敏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431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王玉喜:本院受理陶彦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4271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结算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黄选娟:本院受理唐可欣与你抚养费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41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刘兴德:本院受理原告陈元发诉你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1182民初2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冉江陵:本院受理原告黎建诉被告敖永仲、冉江陵运输合同纠纷一案((2023)黔0502民初1156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史蕴瑞:本院受理甄玉龙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42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四川广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才勇与被告翟德荣、第三人四川广聚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孙晓力:本院受理的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乐享集合便利店诉你与刘巧群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291民初103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孙晓力、刘巧群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乐享集合便利店货款557401元并支付利息(自2023年2月6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以557401元为基数按照同期一年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吉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乐享集合便利店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374元,由被告孙晓力、刘巧群共同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林省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徐龙:本院受理原告陈友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顾学标:本院受理原告陈克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8日10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速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余宏(522325199310114010):本院审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诉被告余宏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649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9315号 黄玉芬:本院受理原告郑元治与被告瞿宣林、黄玉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00000元并支付利息2.判令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0000元并赔偿利息损失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12月2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9626号 安青平:本院受理原告张米米诉被告叶小忠、安青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2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范响响:本院审理原告王标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8700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2月8日9时0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胡朝鲜:本院受理原告何丹丹与被告胡朝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3)川1322民初35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被告胡朝鲜向原告何丹丹支付货款99,000元及资金利息(计算方式:以99,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9月5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至款付清时止)。案件受理费1,138元,由被告胡朝鲜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民事审判第三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川0726民初1465号 金勇:本院受理的原告郑成会与被告金勇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726民初146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浙0108民初3890号 天津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3)浙0108民初3890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3)浙0108民初3869号 黑龙江佳宏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对原告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黑龙江佳宏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3)浙0108民初3869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3)皖13民终2125号 于正华:本院受理上诉人朱定江与被上诉人宋伟新、于正华、原审被告马东合同纠纷一案,判决如下:一、撤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2022)皖1302民初12447号民事判决;二、于正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朱定江49万元;三、驳回朱定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1,800元,保全费4520元,合计16,320元,由于正华负担9996元,朱定江负担632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1,800元,由于正华负担7228元,朱定江负担4572元。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3民终21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杜宗芳、祝玉成、唐德磊、王立祥、李艳珍、成国强:本院受理原告安康新兴基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五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当事人举证责任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法院
公告
北京丽贝亚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泛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同济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赤峰瀚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赤峰恒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好鲁库德美羊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通城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诚捷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仁康、刘俊江、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赵庆源、佟玉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公司、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北奇药械有限公司、内蒙古讯怡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东昊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内蒙古中环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我中心将你单位2022年12月31日之前递交的交易保证金提存至赤峰市公证处提存专户,请自见此公告后,由你单位工作人员持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汇款转账凭证(或收款收据),《保证金退还通知书》以及《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联系我中心综合科(电话:0476-8288812)办理退付手续。若逾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你单位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无主物品处置公告
  2023年9月,天宁分局在办理德扑圈App网络赌博案件中,发现一批无主款项,数额较大,至今未有人认领,现上述物品须及时处理,请物品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主动与江苏省常州市公安局天宁分局办案民警取得联系,逾期未联系,上述物品将按无主物品处理。联系人:陈警官,李警官;联系电话:0519-88103392
道歉声明
  本人因法律意识淡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本人对此行为向公众诚挚道歉。
道歉人:徐广东
公证遗嘱
  2023.9.24日知悉我奶奶生前留有公证遗嘱,将位于南京市玄武区同仁街50号104室房产留给四个孙子女,我作为孙女,受益人之一,表示接受上述遗赠。
声明人:盛彧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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