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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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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左浪:本院受理秦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曹伟:本院受理吴仁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宝忠:本院受理徐盘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陆东明:本院受理朱守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石敏华: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与被告石敏华追偿权纠纷(2023)皖0422民初678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15: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孙建军、王庆龙、袁芳、胡玉霞、李月明、张盛阳、韦成芹: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恒岩混凝土有限公司、张盛阳、孙建军、王庆龙、袁芳、李月明、傅松竹、韦成芹、胡玉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4507号一案,现已审结完毕。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安徽商鸿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井杰与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张正华、安徽商鸿建设有限公司、无锡恒安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沈国辉: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与被告沈国辉、寿县寿春瑶海综合大市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5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梁涛:本院受理原告毕节超宇酒业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梁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陈琦文: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闽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陈琦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仕进、余龙群:本院受理长顺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仕进、余龙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2729民初1270号。因你二人无法联系,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二人送达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第四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陈小燕、寇满良:本院受理长顺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小燕、寇满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2729民初1274号。因你二人无法联系,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二人送达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在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第四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刘洋:本院受理原告尹成学诉被告刘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41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李莎莎:本院受理原告李婷婷与被告李莎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2023)皖1502民初620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涂有志:本院受理原告曹德洋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5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张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倪锦梅:本院受理李明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韩旭、赵辉、王刚强、周家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曹雪华、韩冰冰、付海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李杰、李飞、陈广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许问: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广亚铝材经营部与被告许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8982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罗中武: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亚铝铝材经营部与被告罗中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9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娟:本院受理张家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泉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吉林省鑫顺达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旭东涂装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5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周仕良: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奥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50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776号 陈少峰、乐清市富昌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少峰与第三人乐清市富昌运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776号民事判决书、(2023)浙0382民初776号之一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波:本院受理原告刘巧女与被告刘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65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荡山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震: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伟运物流有限公司诉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及第三人王震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一案,案号为(2023)苏0925行初36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刘成安:本院受理原告杨帅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3)皖1502民初6835号民事裁定书。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2023)冀0283执1222号 秦皇岛市嘉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蒋兰芳与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迁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安民初字第277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人申请,本院依据作出的(2016)冀02执6241号之六执行裁定书对你公司财产进行拍卖,因当前无法查询到你单位办公地址,现本院公告送达拍卖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我院现已委托淘宝网络拍卖平台于2023年11月16日10时至2023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坐落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135号1804号、河北大街135号809号、河北大街135号614号房产进行拍卖,详细情况请自行查阅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特此公告。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 (2023)浙1081民催66号 申请人望都县文诚超市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1529137、金额为30000元、出票人为台州市越翔进出口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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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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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左浪:本院受理秦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曹伟:本院受理吴仁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张宝忠:本院受理徐盘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陆东明:本院受理朱守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石敏华: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与被告石敏华追偿权纠纷(2023)皖0422民初678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15:00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孙建军、王庆龙、袁芳、胡玉霞、李月明、张盛阳、韦成芹: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徽恒岩混凝土有限公司、张盛阳、孙建军、王庆龙、袁芳、李月明、傅松竹、韦成芹、胡玉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4507号一案,现已审结完毕。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安徽商鸿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井杰与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张正华、安徽商鸿建设有限公司、无锡恒安混凝土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书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沈国辉: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与被告沈国辉、寿县寿春瑶海综合大市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5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梁涛:本院受理原告毕节超宇酒业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梁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陈琦文: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闽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被告陈琦文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仕进、余龙群:本院受理长顺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王仕进、余龙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2729民初1270号。因你二人无法联系,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二人送达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8日上午9时00分在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第四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陈小燕、寇满良:本院受理长顺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陈小燕、寇满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2729民初1274号。因你二人无法联系,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二人送达应诉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28日下午15时00分在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第四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刘洋:本院受理原告尹成学诉被告刘洋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41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孙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李莎莎:本院受理原告李婷婷与被告李莎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2023)皖1502民初6206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涂有志:本院受理原告曹德洋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02民初5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张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倪锦梅:本院受理李明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韩旭、赵辉、王刚强、周家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曹雪华、韩冰冰、付海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李杰、李飞、陈广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法院 许问: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广亚铝材经营部与被告许问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8982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罗中武: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亚铝铝材经营部与被告罗中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9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王娟:本院受理张家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泉阳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吉林省鑫顺达新能源电动车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旭东涂装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59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周仕良: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奥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501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776号 陈少峰、乐清市富昌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少峰与第三人乐清市富昌运输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776号民事判决书、(2023)浙0382民初776号之一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虹桥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刘波:本院受理原告刘巧女与被告刘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650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荡山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震: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伟运物流有限公司诉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及第三人王震工伤保险资格或者待遇认定一案,案号为(2023)苏0925行初36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11月27日下午3时,在本院第4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刘成安:本院受理原告杨帅诉你修理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23)皖1502民初6835号民事裁定书。公告起经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张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2023)冀0283执1222号 秦皇岛市嘉远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蒋兰芳与你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迁安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安民初字第2773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人申请,本院依据作出的(2016)冀02执6241号之六执行裁定书对你公司财产进行拍卖,因当前无法查询到你单位办公地址,现本院公告送达拍卖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我院现已委托淘宝网络拍卖平台于2023年11月16日10时至2023年11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坐落于河北省秦皇岛市河北大街135号1804号、河北大街135号809号、河北大街135号614号房产进行拍卖,详细情况请自行查阅拍卖公告、拍卖须知。特此公告。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 (2023)浙1081民催66号 申请人望都县文诚超市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1529137、金额为30000元、出票人为台州市越翔进出口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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