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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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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蒋正云、孙保明:本院受理张敬美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监督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蒋正云、孙保明(夫妇)归还张敬美玉镯销售款120000元,履行债务;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中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平县浩嘉建材贸易中心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冀0432民初7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张守金:本院受理钱文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546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庄明霞:本院受理范登楼诉你、袁佳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23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潘刘涛:本院受理李成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681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彭丹军:本院受理孙振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苏苏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文和:本院受理刘如杰诉你们、第三人承文忠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黄绍凤:本院受理罗敏与你及王梦豪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2970号、(2023)苏1183民初4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明:本院受理周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5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殷国建:本院受理许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刘帅、句容容诚一号娱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6460号案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孙彬:本院受理浙江盛博物流有限公司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573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赵大年、卜巧玲: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15民初11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广西北南食用菌有限公司、温小云、王保国:本院受理钦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2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张歆笛:本院受理利荣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1769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许硕:原告陈庆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余苗:原告雅安市雨城区华隆筛网商店与你、周建国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1802民初1403判决书。判决如下:由周建国和余苗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47597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计990元,公告费888元,由被告周建国和余苗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在本案执行时由周建国和余苗直接支付给原告。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中潮控股有限公司、黄木金、黄强妹、殷建飞: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3)第104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纠纷一案,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3年12月5日13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薛彩虹、刘红伟、张俊:本会受理的(2019)并仲裁字第1386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与被申请人薛彩虹、刘红伟、张俊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386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张秀兰、武龙伟: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28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张秀兰、武龙伟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公告期届满后次日10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于飞: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285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于飞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吴志华、刘桂玲、刘劲松、黄建军:本会受理的(2019)并仲裁字第1300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吴志华、刘桂玲、刘劲松、黄建军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300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岑全、常秀芬、王胜利、郝慧军:本会受理的(2020)并仲裁字第1506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岑全、常秀芬、王胜利、郝慧军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506号更正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王胜利、姚朝慈、岑全、郝慧军:本会受理的(2020)并仲裁字第150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王胜利、姚朝慈、岑全、郝慧军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508号更正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文佼、任乐群、宋一平:本会受理(2022)并仲裁字第1367号,申请人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文佼、李志伟、任乐群、宋一平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次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罗康:本会受理(2022)并仲裁字第1433号,申请人山西鑫华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罗康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并仲裁字第143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爱心(天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天津苏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上单位因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分别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津(南开)社保补缴字【2023】第 072-074号、【2023】第075号。自公告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 天津佳之爱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未履行《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津(南开)社保补缴字【2023】第011号的行政处理决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分别公告送达《强制执行催告书》津(南开)社保强催字【2023】第055号。自公告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 天津梧桐斯达特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祥润盛(深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薪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上单位未履行《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津(南开区)社保补缴字【2022】第079号、【2023】第007、017、018号以及【2023】第006号的行政处理决定。现依法向以上单位催告,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分别公告送达《强制执行催告书》津(南开)社保强催字【2023】第57、58、59、60、61号。自公告次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 上海羽量酒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王靖婷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3〕第922-923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上述两份裁决书的上诉、撤销、强制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51条的规定进行。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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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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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蒋正云、孙保明:本院受理张敬美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受理民事诉讼案件监督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原告诉请:1.判令蒋正云、孙保明(夫妇)归还张敬美玉镯销售款120000元,履行债务;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中砌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广平县浩嘉建材贸易中心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3)冀0432民初75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张守金:本院受理钱文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5464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庄明霞:本院受理范登楼诉你、袁佳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23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潘刘涛:本院受理李成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681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彭丹军:本院受理孙振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苏苏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王文和:本院受理刘如杰诉你们、第三人承文忠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281民初1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黄绍凤:本院受理罗敏与你及王梦豪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2970号、(2023)苏1183民初42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相应的上诉费用,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王明:本院受理周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51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殷国建:本院受理许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刘帅、句容容诚一号娱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强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6460号案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孙彬:本院受理浙江盛博物流有限公司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1183民初573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赵大年、卜巧玲:本院受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115民初11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广西北南食用菌有限公司、温小云、王保国:本院受理钦州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25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上诉于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张歆笛:本院受理利荣洲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0703民初1769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许硕:原告陈庆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余苗:原告雅安市雨城区华隆筛网商店与你、周建国买卖合同纠纷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1802民初1403判决书。判决如下:由周建国和余苗于判决生效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47597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计990元,公告费888元,由被告周建国和余苗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在本案执行时由周建国和余苗直接支付给原告。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中潮控股有限公司、黄木金、黄强妹、殷建飞:本会受理的丹仲裁字(2023)第104号申请人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公司)纠纷一案,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会领取仲裁申请书、仲裁员名册等相关仲裁文书,提出答辩书和仲裁员选定书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之日起15日内,领取仲裁庭组成通知书的期限为答辩期届满之日起3日内。本会于2023年12月5日13时30分在本会庭审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仲裁。 丹东仲裁委员会 薛彩虹、刘红伟、张俊:本会受理的(2019)并仲裁字第1386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分行与被申请人薛彩虹、刘红伟、张俊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386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张秀兰、武龙伟: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28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张秀兰、武龙伟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公告期届满后次日10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于飞:本会受理(2019)并仲裁字第1285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晋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与被申请人于飞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开庭通知,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15时(节假日顺延),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吴志华、刘桂玲、刘劲松、黄建军:本会受理的(2019)并仲裁字第1300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新建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吴志华、刘桂玲、刘劲松、黄建军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9)并仲裁字第1300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岑全、常秀芬、王胜利、郝慧军:本会受理的(2020)并仲裁字第1506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岑全、常秀芬、王胜利、郝慧军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506号更正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王胜利、姚朝慈、岑全、郝慧军:本会受理的(2020)并仲裁字第1508号,申请人山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古北西街支行与被申请人王胜利、姚朝慈、岑全、郝慧军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0)并仲裁字第1508号更正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李文佼、任乐群、宋一平:本会受理(2022)并仲裁字第1367号,申请人山西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李文佼、李志伟、任乐群、宋一平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于公告期满后次日15时(节假日顺延)在本会仲裁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太原仲裁委员会 罗康:本会受理(2022)并仲裁字第1433号,申请人山西鑫华鹏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罗康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并仲裁字第1433号裁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太原仲裁委员会 爱心(天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天津苏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上单位因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现分别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津(南开)社保补缴字【2023】第 072-074号、【2023】第075号。自公告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 天津佳之爱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你单位未履行《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津(南开)社保补缴字【2023】第011号的行政处理决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分别公告送达《强制执行催告书》津(南开)社保强催字【2023】第055号。自公告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 天津梧桐斯达特健身服务有限公司、祥润盛(深圳)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天津市薪星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上单位未履行《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书》津(南开区)社保补缴字【2022】第079号、【2023】第007、017、018号以及【2023】第006号的行政处理决定。现依法向以上单位催告,因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分别公告送达《强制执行催告书》津(南开)社保强催字【2023】第57、58、59、60、61号。自公告次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 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南开分中心 上海羽量酒业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王靖婷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3〕第922-923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上述两份裁决书的上诉、撤销、强制执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8-51条的规定进行。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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