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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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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还有啥要求,你说出来,今天咱这么多人都在,只要符合要求,我们当场给你解决。”近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冬伟在临汝镇对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这样说。 作为包案检察官,陈冬伟当天邀请人大代表、律师、派出所民警、镇村干部一同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共同听取其诉求,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公开听证,阐明法理、讲透情理。 这是汝州市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过院领导带头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提高涉诉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有效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的一个缩影。 “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进一步加大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规范度、拓宽群众参与度,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司法温度的同时,感受到公平正义。”汝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慧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汝州市检察院常态化坚持院领导轮流接访、点名接访、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等制度,包案院领导与办案干警主动与信访人所属镇(街道)、行政部门对接,深入基层,直面群众,真心实意察民情、解民忧,注意发现矛盾突出可能存在的“民转刑”线索、立案监督线索,及时与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村委会合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确保矛盾不上交、信访不上行。近两年来,院领导共包案办理信访案件38件,做到案结事了。 汝州市检察院注重发挥派驻12309检察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作用,共同接待来访群众,由律师通过第三方客观视角,为矛盾纠纷化解建言献策,引导来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反映诉求、解决问题。近两年,检察干警与律师共接待来访当事人314人,通过耐心倾听、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切实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 对于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等轻微刑事案件,汝州市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主动到案发地开展“上门公开宣告+训诫+普法”活动。王某所放养的羊吃了村民李某家的麦苗,二人发生争吵,继而动手,王某用放羊鞭子将李某打成轻伤。双方达成和解后,汝州市检察院决定对王某不起诉,并到双方居住地村委会公开宣告、训诫,通过被不起诉人王某现身说法,起到办理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预防犯罪效果,为农村避免发生类似情况发挥警示作用。 汝州市检察院明确规定,干警在办理信访案件时应全面审查信访人家庭状况、生活环境、合理诉求,对家庭困难、因案致贫、陷入困境的来信来访人员,在进行司法救助的同时,会同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协同帮扶。近两年来,汝州市检察院共为30名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余元,对14名困难群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协助开展低保办理、学费减免等救助工作。 汝州市检察院对于办理的拟不批准逮捕、拟不起诉、刑事申诉、申请立案监督、民事监督等各类案件,充分运用公开听证、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听证,通过检察机关和听证员共同答疑解惑,让检察办案、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形成合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真实可感。近两年,汝州市检察院共对127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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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质效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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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检察院打造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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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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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还有啥要求,你说出来,今天咱这么多人都在,只要符合要求,我们当场给你解决。”近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冬伟在临汝镇对一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这样说。 作为包案检察官,陈冬伟当天邀请人大代表、律师、派出所民警、镇村干部一同来到当事人所在村,共同听取其诉求,并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公开听证,阐明法理、讲透情理。 这是汝州市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过院领导带头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提高涉诉信访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有效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的一个缩影。 “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我们常态化推进公开听证,进一步加大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规范度、拓宽群众参与度,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到司法温度的同时,感受到公平正义。”汝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慧向《法治日报》记者介绍说。 汝州市检察院常态化坚持院领导轮流接访、点名接访、包案办理首次信访等制度,包案院领导与办案干警主动与信访人所属镇(街道)、行政部门对接,深入基层,直面群众,真心实意察民情、解民忧,注意发现矛盾突出可能存在的“民转刑”线索、立案监督线索,及时与公安派出所、乡镇(街道)、村委会合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确保矛盾不上交、信访不上行。近两年来,院领导共包案办理信访案件38件,做到案结事了。 汝州市检察院注重发挥派驻12309检察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作用,共同接待来访群众,由律师通过第三方客观视角,为矛盾纠纷化解建言献策,引导来访人员通过法律途径反映诉求、解决问题。近两年,检察干警与律师共接待来访当事人314人,通过耐心倾听、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切实维护来访群众合法权益。 对于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非法侵入住宅等轻微刑事案件,汝州市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主动到案发地开展“上门公开宣告+训诫+普法”活动。王某所放养的羊吃了村民李某家的麦苗,二人发生争吵,继而动手,王某用放羊鞭子将李某打成轻伤。双方达成和解后,汝州市检察院决定对王某不起诉,并到双方居住地村委会公开宣告、训诫,通过被不起诉人王某现身说法,起到办理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预防犯罪效果,为农村避免发生类似情况发挥警示作用。 汝州市检察院明确规定,干警在办理信访案件时应全面审查信访人家庭状况、生活环境、合理诉求,对家庭困难、因案致贫、陷入困境的来信来访人员,在进行司法救助的同时,会同民政、妇联、教育等部门开展协同帮扶。近两年来,汝州市检察院共为30名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5万余元,对14名困难群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协助开展低保办理、学费减免等救助工作。 汝州市检察院对于办理的拟不批准逮捕、拟不起诉、刑事申诉、申请立案监督、民事监督等各类案件,充分运用公开听证、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形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各界代表参与听证,通过检察机关和听证员共同答疑解惑,让检察办案、第三方评判、群众见证等形成合力,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得懂、真实可感。近两年,汝州市检察院共对127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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