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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检察+N”护“未”工作体系
重庆潼南实现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一体化

( 2023-10-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战海峰
□ 本报通讯员 苏琪惠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近年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检察院在办案中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持续加强与民政、教委、共青团、妇联等职能部门、社会力量的协作配合,实现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保护配合衔接。在多年实践探索中,逐步创建“检察+N”护“未”工作体系,切实构筑起全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
  “区里很多部门都有未成年人保护职能,但在办案中却要花大量时间精力协调对接,很难形成工作合力。”早在2020年,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检察机关和区级有关部门对于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教育职能相对分散,导致沟通不畅、案件线索滞后等问题时有发生。为整合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力量,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基地的构想应运而生。
  在潼南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重视下,市财政局积极提供财政政策支撑和资金支持,助力高效完成基地建设。作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和重庆市财政局合力打造的“党建统领·财检互促”品牌的优秀成果之一,2021年5月12日,由潼南区检察院承建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潼南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基地揭牌成立,为全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前沿阵地”。在此基础上,构建起由检察机关主导、多元化力量共同参与的“检察+N”护“未”工作体系。
  “‘检察+N’就是检察机关通过链接相关职能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产生叠加放大效应,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潼南区检察院检察五部负责人罗肖勇介绍说,作为“检察+N”护“未”工作体系的载体,“两个基地”大大整合了全区未成年人保护资源。财政支持方面,市财政局强化资金投入,保障基地设备正常运转;部门联动方面,区委宣传部、区民政、区法院、区公安局、区教委、区团委、区妇联等部门在基地内设有常驻办公室,通过打破部门协作壁垒,建立起常态化工作衔接机制。检察机关还牵头与相关部门共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心理健康指导中心、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站等“七大功能区”,逐步形成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救助一体化全流程工作模式。
  在一步步探索中,“检察+N”护“未”工作体系不断深化。截至目前,基地内的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已接受司法办案委托开展心理矫治、心理救助、心理测评服务76人次;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参与考察帮教、社会调查、临界预防等工作46件;青少年之家开展青少年相关活动30余场,服务1000余人次……以“两个基地”为依托,辖区内多部门凝心聚力,“检察+N”同心圆越绘越大,护“未”工作网越织越密。
  为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该院还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口”前移,加强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通过充分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该院联合区教委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学生的需要,制定了分阶段、多层次的教学活动方案和培养细则,预计将在2025年之前,对全区8万余名中小学生进行法治教育轮训,切实增强普法教育的系统性、时效性、精准性。
  在寒暑假川渝两地共同开展法治夏(冬)令营活动,举办模拟法庭角色扮演活动,法官、检察官共同讲授家庭教育课……目前,有关普法活动已举办100余场次。作为西南地区最大的普法教育平台,重庆市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下一步,我院将用好用实‘两个基地’,扩大市检察院和市财政局‘党建统领·财检互促’品牌的积极效应,将其打造成立足重庆、面向西南、辐射全国的综合性司法服务平台,继续深化落实‘检察+N’护‘未’工作体系,加强与财政、民政、教委、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的密切配合,构建起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真正让未成年人保护‘1+5>6=实’的理念转化为实践。”潼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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