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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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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海建
近日召开的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北京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主体无门槛、预收资金无监管、服务质量无保证的“三无”状况已初步扭转,预付式消费乱象得到初步遏制。 商家收了钱就跑路,消费者只能“望门兴叹”——这是不少城市预付卡消费纠纷中的常态。预付式消费的模式本来好处多多:先交钱,后消费;交得多,优惠多,听起来合乎情理,用起来也很实惠。不过,在现实生活中,美容美发、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诸多消费领域的预付式消费令人颇感头疼。一些所谓的预付费服务,要么随时随地“人去楼空”,要么收费时笑脸相迎提供服务时质量大打折扣,更有甚者,可能从一开始就是个坑人的“预”谋。此前就发生过很多起以预付卡方式运营的商家跑路或者倒闭的事件,致使消费者讨要剩余款项无果、维权无望。 为规范预付卡市场,2021年11月,《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获得通过,并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这为有效解决单用途预付卡退费难、冲动消费维权难、商家跑路追责难等危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提供了法治保障。从执法检查的效果来看,可谓是抓住了治理预付卡领域乱象的“七寸”,纾解了难点。 从实践来看,预付卡市场乱象纷呈的症结主要在于交钱之后的监管:商家权益过大,消费者权益能否得到保障需要看商家的“脸色”。不少网友总结说:“因为吃过哑巴亏,宁肯每次多花钱,坚决不掏预付费。”从这个意义上说,在预付卡消费问题上,从法治规范的角度“做好提前文章”大有必要。 就在不久前,北京市商务局等5部门还专门发布了《北京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及预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经营者预付卡备案和预收资金存管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提到,预收资金余额达50万元规模的经营者要在商务部门强制备案,接受管理的预收资金不低于上季度末预付卡预收资金余额的40%。在终止预付卡业务前,经营者应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0日。这些规范性要求,一方面紧扣“预收资金余额做好管理和会计清算,存入专用存管账户”的核心要点,让商家绝无可能“撂挑子”;另一方面,在资金存管比例、企业退出机制等方面亮出红线,让市场主体承担更大的失信成本。如此一来,原先如脱缰野马般的预付卡市场,终于有了实实在在的监管“笼头”。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其推出预付资金监管平台,开设资金存管账户,对经平台流转的资金进行100%存管;《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施行后,通过7日内“未开卡”可全额退款、没提供商品和服务一次性退余额、“预付费资金”将有存管银行、不退款条款无效等规定,让商家发售预付卡不再无法无天。 预付卡不是“抢钱卡”,解决预付卡消费问题不能单靠消费者自主维权和消费者组织预警提醒。当不少城市对预付卡陷阱司空见惯的时候,我们还是要把症结放在法治框架内来解决。长远而言,让各种消费模式都能有序生长,不仅是自由市场的福祉,更是激活内需的有效方式。北京的做法是很好的借鉴,尤其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下,从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管好预付卡乱象,更是具有多重现实意义。当然,在严管预付卡乱象的同时,也要保障好商家的资金使用权与经营发展,让他们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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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卡就该套上监管“笼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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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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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海建
近日召开的北京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报告显示,北京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主体无门槛、预收资金无监管、服务质量无保证的“三无”状况已初步扭转,预付式消费乱象得到初步遏制。 商家收了钱就跑路,消费者只能“望门兴叹”——这是不少城市预付卡消费纠纷中的常态。预付式消费的模式本来好处多多:先交钱,后消费;交得多,优惠多,听起来合乎情理,用起来也很实惠。不过,在现实生活中,美容美发、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等诸多消费领域的预付式消费令人颇感头疼。一些所谓的预付费服务,要么随时随地“人去楼空”,要么收费时笑脸相迎提供服务时质量大打折扣,更有甚者,可能从一开始就是个坑人的“预”谋。此前就发生过很多起以预付卡方式运营的商家跑路或者倒闭的事件,致使消费者讨要剩余款项无果、维权无望。 为规范预付卡市场,2021年11月,《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获得通过,并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这为有效解决单用途预付卡退费难、冲动消费维权难、商家跑路追责难等危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提供了法治保障。从执法检查的效果来看,可谓是抓住了治理预付卡领域乱象的“七寸”,纾解了难点。 从实践来看,预付卡市场乱象纷呈的症结主要在于交钱之后的监管:商家权益过大,消费者权益能否得到保障需要看商家的“脸色”。不少网友总结说:“因为吃过哑巴亏,宁肯每次多花钱,坚决不掏预付费。”从这个意义上说,在预付卡消费问题上,从法治规范的角度“做好提前文章”大有必要。 就在不久前,北京市商务局等5部门还专门发布了《北京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及预收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对经营者预付卡备案和预收资金存管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提到,预收资金余额达50万元规模的经营者要在商务部门强制备案,接受管理的预收资金不低于上季度末预付卡预收资金余额的40%。在终止预付卡业务前,经营者应向社会公示不少于30日。这些规范性要求,一方面紧扣“预收资金余额做好管理和会计清算,存入专用存管账户”的核心要点,让商家绝无可能“撂挑子”;另一方面,在资金存管比例、企业退出机制等方面亮出红线,让市场主体承担更大的失信成本。如此一来,原先如脱缰野马般的预付卡市场,终于有了实实在在的监管“笼头”。 以北京市朝阳区为例,其推出预付资金监管平台,开设资金存管账户,对经平台流转的资金进行100%存管;《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施行后,通过7日内“未开卡”可全额退款、没提供商品和服务一次性退余额、“预付费资金”将有存管银行、不退款条款无效等规定,让商家发售预付卡不再无法无天。 预付卡不是“抢钱卡”,解决预付卡消费问题不能单靠消费者自主维权和消费者组织预警提醒。当不少城市对预付卡陷阱司空见惯的时候,我们还是要把症结放在法治框架内来解决。长远而言,让各种消费模式都能有序生长,不仅是自由市场的福祉,更是激活内需的有效方式。北京的做法是很好的借鉴,尤其在全国统一大市场下,从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度管好预付卡乱象,更是具有多重现实意义。当然,在严管预付卡乱象的同时,也要保障好商家的资金使用权与经营发展,让他们安心经营、放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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