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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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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2023)苏0311民初6216号 徐州热火运动健身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晓伟与被告徐州热火运动健身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621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和被告之间的服务合同。2.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会籍费人民币5880元。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0501号 张肖:本院受理原告屈薇与被告李晓颖、张肖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050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判令二被告共同返还原告欠款59000元及违约利息,以59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4日按照LPR利率计算至返还完毕之日)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权伟:本院受理原告张丽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7687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遂宁赛睿德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陈娟与你姓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903民初39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遂宁赛睿德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娟4 900元;二、驳回原告陈娟对被告朱学成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陈娟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3006号 秦代平:本院受理原告吴代祥诉被告秦代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黔2322民初30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2560号 杨朝:本院受理原告李小琴诉被告杨朝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黔2322民初256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2554号 李文香:本院受理原告吴亦涵诉被告李文香抚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黔2322民初2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青2221民初1422号 刘世云:本院受理的原告青海门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世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孔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付华江:本院受理的原告门源县浩门金建租赁站与被告付华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221民初12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侯立周:本院受理原告同仁万鑫建筑机械租赁服务部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8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5600号 张守荣: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育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56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6369号 黄媛:本院受理的原告苗发辉与你以及第三人泗阳县众兴镇陈梅芹服装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63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5485号 王峰、吴同芳: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瑞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54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桂1121执1161号 关于申请人广西昭平上英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麦锦城名誉权纠纷一案。2022年10月,被执行人因与申请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昭平县维也纳国际酒店的大堂内拉起横幅,横幅内容为宣扬申请人存在欺诈卖房、套路卖房及拖欠工人工资等,并用喇叭广播横幅内容,同时将其拉横幅闹事的视频发至全国维也纳业主群,引起群内众人围观并评论,给申请人造成了名誉上的损害。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广西昭平上英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现将判决主文进行刊登:一、被告麦锦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西昭平上英置业有限公司在全国维也纳业主群以赔礼道歉(赔礼道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方式消除影响;二、驳回原告广西昭平上英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0739号 高原:本院受理原告王洁与被告高原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辽0922民初1440号 卢德海(身份证:152323198901140534)、王小荣(身份证:152323198909295827):本院受理原告彰武县兴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922民初14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7份,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212号 姜志勇:本院受理原告夏晓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4212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退费清单、诉讼费催缴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江苏亚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敬军: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新记电子线材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5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盐城市诚仁电气有限公司、王辰光: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奥斯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1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国金:本院受理原告李忠光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6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重阳:本院受理原告李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1月17日9时0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张彪:本院受理原告龙亚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322民初34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张彪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龙亚平借款15000元;二、驳回原告龙亚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川0726民初448号 成明才: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德刚与被告成明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726民初44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韩冬琴:本院受理原告冯兴祥与被告韩冬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东台市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薛小峰:本院受理原告东台凯雄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你运输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浙江汇成物流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21)苏0981民初50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上诉状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及副本,逾期不提交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海安市优固建材经营部因遗失出票日为2023年1月19日,到期日为2023年7月19日,出票人为南通海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南通莱弗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付款行为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清算中心,票据号码为3140005132053828、票面金额为5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于2023年5月17日立案受理,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8月22日依法做出(2023)苏0685民催3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海安市优固建材经营部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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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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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2023)苏0311民初6216号 徐州热火运动健身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高晓伟与被告徐州热火运动健身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6216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解除原告和被告之间的服务合同。2.请求判令被告退还原告会籍费人民币5880元。3.请求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0501号 张肖:本院受理原告屈薇与被告李晓颖、张肖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050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判令二被告共同返还原告欠款59000元及违约利息,以59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10月14日按照LPR利率计算至返还完毕之日)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权伟:本院受理原告张丽与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7687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遂宁赛睿德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了原告陈娟与你姓名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903民初393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遂宁赛睿德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陈娟4 900元;二、驳回原告陈娟对被告朱学成的诉讼请求;三、驳回原告陈娟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3006号 秦代平:本院受理原告吴代祥诉被告秦代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黔2322民初30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2560号 杨朝:本院受理原告李小琴诉被告杨朝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黔2322民初256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2554号 李文香:本院受理原告吴亦涵诉被告李文香抚养费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黔2322民初2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青2221民初1422号 刘世云:本院受理的原告青海门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世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孔家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付华江:本院受理的原告门源县浩门金建租赁站与被告付华江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因无法通过其它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221民初123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海省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侯立周:本院受理原告同仁万鑫建筑机械租赁服务部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青2321民初8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青海省同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5600号 张守荣: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育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560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6369号 黄媛:本院受理的原告苗发辉与你以及第三人泗阳县众兴镇陈梅芹服装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63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5485号 王峰、吴同芳: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瑞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548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桂1121执1161号 关于申请人广西昭平上英置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麦锦城名誉权纠纷一案。2022年10月,被执行人因与申请人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昭平县维也纳国际酒店的大堂内拉起横幅,横幅内容为宣扬申请人存在欺诈卖房、套路卖房及拖欠工人工资等,并用喇叭广播横幅内容,同时将其拉横幅闹事的视频发至全国维也纳业主群,引起群内众人围观并评论,给申请人造成了名誉上的损害。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广西昭平上英置业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现将判决主文进行刊登:一、被告麦锦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西昭平上英置业有限公司在全国维也纳业主群以赔礼道歉(赔礼道歉内容需经本院审核)方式消除影响;二、驳回原告广西昭平上英置业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0739号 高原:本院受理原告王洁与被告高原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辽0922民初1440号 卢德海(身份证:152323198901140534)、王小荣(身份证:152323198909295827):本院受理原告彰武县兴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922民初14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7份,上诉于辽宁省阜新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212号 姜志勇:本院受理原告夏晓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4212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退费清单、诉讼费催缴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江苏亚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陈敬军: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新记电子线材厂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52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盐城市诚仁电气有限公司、王辰光: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奥斯顿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1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王国金:本院受理原告李忠光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68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重阳:本院受理原告李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1月17日9时00分在营山县人民法院小桥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张彪:本院受理原告龙亚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川1322民初34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张彪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龙亚平借款15000元;二、驳回原告龙亚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川0726民初448号 成明才: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德刚与被告成明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726民初448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副本,上诉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韩冬琴:本院受理原告冯兴祥与被告韩冬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东台市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薛小峰:本院受理原告东台凯雄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与你运输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浙江汇成物流有限公司不服本院(2021)苏0981民初50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可在上诉状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及副本,逾期不提交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海安市优固建材经营部因遗失出票日为2023年1月19日,到期日为2023年7月19日,出票人为南通海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为南通莱弗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付款行为江苏海安农村商业银行清算中心,票据号码为3140005132053828、票面金额为5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于2023年5月17日立案受理,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2年8月22日依法做出(2023)苏0685民催3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海安市优固建材经营部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江苏省海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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