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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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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9月20日讯 记者赵婕 为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案例的宣传示范作用,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确实施,着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和水平,司法部发布3篇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案例,分别是“天津市河西区对缓刑社区矫正对象郑某依法给予表扬案例”“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对诈骗罪社区矫正对象刘某依法实施分类教育案例”“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对故意伤害罪社区矫正对象邢某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此次发布的案例,展示了全国社区矫正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积极履行职责使命,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新担当新作为;展示了全国社区矫正系统坚持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相统一、依法管理与尊重保障人权相统一、专门机关为主体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统一,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的良好效果。例如,案例一中,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主动接受教育管理,积极修复社会关系,以感恩的心态回馈社会,其见义勇为行为,不仅是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回报社会的生动实践,同时也是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成效的一个缩影;案例二以在大学就读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为工作对象,强调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通过积极动员家庭、学校及社区等多类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兼顾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与学业发展,突出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感化,以再社会化理念引领社区矫正,落实了对青少年罪犯的司法保护和重新犯罪预防要求;案例三中社区矫正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主动履职,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深入分析思想根源,客观评估潜在风险,积极发挥矫正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协同作用,适时开展教育帮扶,妥善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现实问题,切实将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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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发布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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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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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9月20日讯 记者赵婕 为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案例的宣传示范作用,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确实施,着力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能力和水平,司法部发布3篇社区矫正工作指导案例,分别是“天津市河西区对缓刑社区矫正对象郑某依法给予表扬案例”“山西省朔州市应县对诈骗罪社区矫正对象刘某依法实施分类教育案例”“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对故意伤害罪社区矫正对象邢某实施教育矫正案例”。 此次发布的案例,展示了全国社区矫正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积极履行职责使命,采取有力措施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的新担当新作为;展示了全国社区矫正系统坚持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相统一、依法管理与尊重保障人权相统一、专门机关为主体与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相统一,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的良好效果。例如,案例一中,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帮助下,主动接受教育管理,积极修复社会关系,以感恩的心态回馈社会,其见义勇为行为,不仅是社区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回报社会的生动实践,同时也是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成效的一个缩影;案例二以在大学就读的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为工作对象,强调分类管理和个别化矫正,通过积极动员家庭、学校及社区等多类社会力量的共同参与,兼顾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与学业发展,突出对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感化,以再社会化理念引领社区矫正,落实了对青少年罪犯的司法保护和重新犯罪预防要求;案例三中社区矫正机构、受委托的司法所主动履职,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深入分析思想根源,客观评估潜在风险,积极发挥矫正小组和村民委员会协同作用,适时开展教育帮扶,妥善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现实问题,切实将矛盾隐患解决在基层、化解在源头。 以上案例均可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搜索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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