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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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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许晶晶:原告郜思雅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705民初28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陈李东:原告黄永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705民初3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黄建铜、周道静:原告江小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705民初4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牛怀春: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牛怀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48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张霄宇:本院受理锡山区跃珑尚租赁服务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205民初5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小惠:本院受理锡山区跃珑尚租赁服务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205民初54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中乐整体家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互盛(中国)有限公司与无锡中乐整体家居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3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佳禾木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陆晓玲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12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桂启勇: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桂启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47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何世清诉你及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453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5日上午09:00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刘国元、刘大龙:本院受理原告郑志霞、邢广久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辽1321民初2187号的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 薛桥友: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闽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薛桥友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覃春红:本院受理于飞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陈方何、刘瑞丽:本院受理原告霍邱县瑞丽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与你们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5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沈伯同:本院受理原告刘在玉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6545号民事起诉状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在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江苏弘宇现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朱红彬、张爱萍:本院在审理原告朱胜德与被告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弘宇现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朱红彬、张爱萍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2023)苏0925民初4393号一案中,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江苏弘宇现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朱红彬、张爱萍:本院在审理原告孙玉杰与被告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弘宇现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朱红彬、张爱萍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2023)苏0925民初4388号一案中,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7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刘记佐:本院受理原告徐慧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5民初37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上海中梁全筑住宅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柳市雷杨抛光砖加工厂诉你司与陆伟华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24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周征东: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源海道路建设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81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陆涵宇:本院受理明光市捷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3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江苏英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建湖县琪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481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江苏英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建湖县琪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8500元;并承担诉讼费131元。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濮阳海顺、朱春生、中龙腾辉建设有限公司、中龙腾辉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马鞍山业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毕节豆香源豆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贵州宇浪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毕节豆香源豆制品有限公司、申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502民初6730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陈邦文、张明俊:本院受理原告王治平、张万玲与被告陈邦文、张明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请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2023)皖1502民初598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郭春平: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伟同五金服务部诉被告郭春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97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兰州华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邸小梨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办理职工基本医疗参保手续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变更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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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2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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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许晶晶:原告郜思雅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705民初28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开发区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陈李东:原告黄永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705民初35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黄建铜、周道静:原告江小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705民初40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牛怀春: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牛怀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48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张霄宇:本院受理锡山区跃珑尚租赁服务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205民初54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赵小惠:本院受理锡山区跃珑尚租赁服务部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205民初54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中乐整体家居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互盛(中国)有限公司与无锡中乐整体家居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39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佳禾木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陆晓玲诉你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12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桂启勇: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桂启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47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何世清诉你及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453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5日上午09:00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刘国元、刘大龙:本院受理原告郑志霞、邢广久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辽1321民初2187号的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羊山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朝阳县人民法院 薛桥友:本院受理原告贵州闽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薛桥友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覃春红:本院受理于飞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涡阳县人民法院 陈方何、刘瑞丽:本院受理原告霍邱县瑞丽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与你们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5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沈伯同:本院受理原告刘在玉与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6545号民事起诉状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06日09时00分在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江苏弘宇现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朱红彬、张爱萍:本院在审理原告朱胜德与被告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弘宇现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朱红彬、张爱萍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2023)苏0925民初4393号一案中,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7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江苏弘宇现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朱红彬、张爱萍:本院在审理原告孙玉杰与被告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弘宇现代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朱红彬、张爱萍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2023)苏0925民初4388号一案中,因你/单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7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刘记佐:本院受理原告徐慧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925民初37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上海中梁全筑住宅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乐清市柳市雷杨抛光砖加工厂诉你司与陆伟华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24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周征东: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源海道路建设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81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陆涵宇:本院受理明光市捷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182民初32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江苏英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建湖县琪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4811号民事判决书:被告江苏英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建湖县琪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8500元;并承担诉讼费131元。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濮阳海顺、朱春生、中龙腾辉建设有限公司、中龙腾辉华东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马鞍山业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你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即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毕节豆香源豆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贵州宇浪钢结构有限公司与毕节豆香源豆制品有限公司、申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502民初6730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陈邦文、张明俊:本院受理原告王治平、张万玲与被告陈邦文、张明俊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请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2023)皖1502民初5988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郭春平:本院受理原告七星关区伟同五金服务部诉被告郭春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97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兰州华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委已受理邸小梨诉你单位要求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办理职工基本医疗参保手续等劳动争议案,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变更申请书副本》、《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限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不到视为送达。现将《开庭通知书》一并公告送达你单位,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6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高新技术开发区陇星新能源大厦F座3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城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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