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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为主题发布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4件,分别是广州蒙娜丽莎建材有限公司、广州蒙娜丽莎洁具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争议行政纠纷诉讼监督案;周某某与项某某、李某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梁永平、王正航等十五人侵犯著作权案;上海某公司、许林、陶伟侵犯著作权案。这是最高检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行综合履职以来,首次专题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指导性案例。 据介绍,本批指导性案例旨在促进检察机关综合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破解知识产权检察案件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健康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既有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案件,又有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还有针对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的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既有涉及传统卫浴产品领域的商标类案件,也有涉及芯片制造等高新技术领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涉及视听作品传播的新型网络侵权案件。检察机关在履职中,既重视案件办理质量,又注重诉源治理,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深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设立两年多以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开展情况如何?数字检察在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中有何作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下一步有哪些重点?《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人。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设立以来,在机构专门化、人员专业化、职能综合化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进入新阶段。”该负责人说,在加强顶层设计方面,最高检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制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对综合履职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流程。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农业农村部等部门会签多份协作文件,通过共享案件信息、联合督办重点案件、加强办案协作等方式,积极融入国家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是深化综合履职的基础。”该负责人介绍说,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省级检察院都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部门。在部分办案数量较多的地市级检察院以及部分重点基层检察院,也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检察部门开展综合履职。此外,今年初,最高检新增了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适用率业务指标,引导检察官转变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优势,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充分履职、融合发展。 对于发布本批“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指导性案例的意义,该负责人介绍说,本批指导性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立足于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政策密集出台与新旧法律衔接交织叠加,司法实践中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本批指导性案例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实践需求,力求在法律适用、证据审查、办案理念等方面,对办理同类案件能够发挥指导作用。”该负责人说。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发布的周某某等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中,检察机关坚持上下联动,运用大数据模型筛查发现监督线索,统筹推进民事诉讼监督、刑事犯罪打击和诉源治理,一并监督纠正64件花型著作权虚假诉讼案,以诈骗罪起诉4人,建议有关部门撤销34件涉案版权登记,用综合履职强化综合司法保护。 “近年来,知识产权领域恶意抢注、滥用诉权、虚假诉讼等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环节和领域问题较为突出,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利,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应当予以坚决惩治。”该负责人说,周某某等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释放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诉讼、滥用诉权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强烈信号和坚定决心。 知识产权领域数字检察战略有何重要意义?对此,该负责人介绍说,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落实数字检察战略,通过大数据赋能推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是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的重要路径。 该负责人说,当前知识产权领域还存在一定数量的恶意诉讼、虚假诉讼,通过个案分析研判很难发现其中的监督点。通过开展大数据法律检索、筛查、碰撞、分析,有助于迅速发现案件的异常点,同时与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听证程序等相结合,进而精准锁定法律监督线索、启动监督程序。 “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是主动监督纠正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的重要途径。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对于虚假诉讼应当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通过大数据分析,能够主动梳理发现这些隐藏的虚假诉讼线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有力促进行业生态净化,以公平竞争激发市场动力、释放市场活力。”该负责人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综合运用司法裁判、行政裁决、知识产权舆情等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对某图片公司涉嫌恶意诉讼的77个民事案件一并提出监督意见。”该负责人结合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介绍说,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也是凝聚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合力的重要手段。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该负责人介绍说,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抓实专业素能建设,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检察案件,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和有力举措激励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报北京9月1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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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指导性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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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综合履职优势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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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1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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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张昊
今天,最高人民检察院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为主题发布第四十八批指导性案例。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共4件,分别是广州蒙娜丽莎建材有限公司、广州蒙娜丽莎洁具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争议行政纠纷诉讼监督案;周某某与项某某、李某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梁永平、王正航等十五人侵犯著作权案;上海某公司、许林、陶伟侵犯著作权案。这是最高检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实行综合履职以来,首次专题发布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指导性案例。 据介绍,本批指导性案例旨在促进检察机关综合履行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努力破解知识产权检察案件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公平竞争的健康市场秩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 本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既有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刑事案件,又有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还有针对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的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既有涉及传统卫浴产品领域的商标类案件,也有涉及芯片制造等高新技术领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件、涉及视听作品传播的新型网络侵权案件。检察机关在履职中,既重视案件办理质量,又注重诉源治理,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深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设立两年多以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开展情况如何?数字检察在知识产权案件办理中有何作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下一步有哪些重点?《法治日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人。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设立以来,在机构专门化、人员专业化、职能综合化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进入新阶段。”该负责人说,在加强顶层设计方面,最高检出台《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意见》,制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对综合履职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规范了案件办理流程。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农业农村部等部门会签多份协作文件,通过共享案件信息、联合督办重点案件、加强办案协作等方式,积极融入国家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专业化建设是深化综合履职的基础。”该负责人介绍说,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各省级检察院都成立了知识产权检察部门。在部分办案数量较多的地市级检察院以及部分重点基层检察院,也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检察部门开展综合履职。此外,今年初,最高检新增了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适用率业务指标,引导检察官转变工作理念,充分发挥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优势,推进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充分履职、融合发展。 对于发布本批“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指导性案例的意义,该负责人介绍说,本批指导性案例体现了检察机关立足于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着力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司法政策密集出台与新旧法律衔接交织叠加,司法实践中也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本批指导性案例坚持问题导向,回应实践需求,力求在法律适用、证据审查、办案理念等方面,对办理同类案件能够发挥指导作用。”该负责人说。 记者注意到,在此次发布的周某某等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中,检察机关坚持上下联动,运用大数据模型筛查发现监督线索,统筹推进民事诉讼监督、刑事犯罪打击和诉源治理,一并监督纠正64件花型著作权虚假诉讼案,以诈骗罪起诉4人,建议有关部门撤销34件涉案版权登记,用综合履职强化综合司法保护。 “近年来,知识产权领域恶意抢注、滥用诉权、虚假诉讼等情况时有发生,有的环节和领域问题较为突出,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利,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损害司法权威,应当予以坚决惩治。”该负责人说,周某某等系列虚假诉讼监督案释放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知识产权领域虚假诉讼、滥用诉权等不诚信诉讼行为的强烈信号和坚定决心。 知识产权领域数字检察战略有何重要意义?对此,该负责人介绍说,在知识产权检察工作中落实数字检察战略,通过大数据赋能推进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是深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的重要路径。 该负责人说,当前知识产权领域还存在一定数量的恶意诉讼、虚假诉讼,通过个案分析研判很难发现其中的监督点。通过开展大数据法律检索、筛查、碰撞、分析,有助于迅速发现案件的异常点,同时与检察机关调查核实、听证程序等相结合,进而精准锁定法律监督线索、启动监督程序。 “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是主动监督纠正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的重要途径。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相关规定,检察机关对于虚假诉讼应当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通过大数据分析,能够主动梳理发现这些隐藏的虚假诉讼线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有力促进行业生态净化,以公平竞争激发市场动力、释放市场活力。”该负责人说。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综合运用司法裁判、行政裁决、知识产权舆情等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对某图片公司涉嫌恶意诉讼的77个民事案件一并提出监督意见。”该负责人结合此次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介绍说,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也是凝聚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合力的重要手段。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该负责人介绍说,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不断加大办案力度,抓实专业素能建设,以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知识产权检察案件,做到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以实际行动和有力举措激励创新、维护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本报北京9月1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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