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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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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李宝地:本院受理魏兆森诉你与第三人陶云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泉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杜庆东、王金凤:本院受理南京秀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泉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张达荣: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协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张达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鲁又文:本院受理原告洪志添诉被告鲁又文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李玉梅:本院受理原告刘启兰诉被告李玉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故本院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中江县人民法院 谢俊兴、河北海纳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联盟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徐明亮:本院受理明光市红辰木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袁汉文:本院受理原告雍际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西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七星关区弘宗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天祥与被告七星关区弘宗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4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朱成祥:本院受理案号为(2023)苏0925民初4500号原告陶燕诉被告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湖县沿河镇人民政府、第三人朱成祥、代兴亮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周彬:本院受理原告邓正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3)苏0925民初4333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晓震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并定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3)浙0108民初3869号 黑龙江佳宏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黑龙江佳宏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3年10月27日9点整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北京洛可可婚礼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长江与被告余文博与北京洛可可婚礼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750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1月1日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宝森:本院受理原告丹东鼎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宝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604民初1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那守峰、时王红:原告丹东鼎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丹东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赵震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的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白超江:本院受理原告陈孝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6175号民事起诉状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在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2023)皖0422民初2068号 合肥中超运输有限公司、合肥拓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鞍山市花山区礼胜建材经营部与被告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超运输有限公司、合肥拓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完毕。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苟欢:本院受理原告锡山区跃珑尚租赁服务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孙光华:本院受理郑山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任玮:申诉人潘萍与被申诉人铜陵市物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及原审被告铜陵市永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焦柯卿、任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705民再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黄宗银:原告丁单凤诉安徽梅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第三人黄宗银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赵西铭:本院受理邢鹿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刘菊、李广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杨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程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贵州中黔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毕节供电局诉被告贵州中黔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7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翱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少菊与被告贵州嗨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翱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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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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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李宝地:本院受理魏兆森诉你与第三人陶云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泉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杜庆东、王金凤:本院受理南京秀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泉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张达荣:本院受理原告毕节协农农牧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张达荣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鲁又文:本院受理原告洪志添诉被告鲁又文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李玉梅:本院受理原告刘启兰诉被告李玉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故本院公告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中江县人民法院 谢俊兴、河北海纳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联盟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徐明亮:本院受理明光市红辰木业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法院 袁汉文:本院受理原告雍际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西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七星关区弘宗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天祥与被告七星关区弘宗房屋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418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朱成祥:本院受理案号为(2023)苏0925民初4500号原告陶燕诉被告安徽昌达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湖县沿河镇人民政府、第三人朱成祥、代兴亮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周彬:本院受理原告邓正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3)苏0925民初4333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本案依法由审判员王晓震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并定于2023年10月2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2023)浙0108民初3869号 黑龙江佳宏纸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黑龙江佳宏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本案于2023年10月27日9点整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未到的,将依法缺席审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北京洛可可婚礼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长江与被告余文博与北京洛可可婚礼堂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7505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天内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本案定于2023年11月1日9时00分在本院虹桥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宝森:本院受理原告丹东鼎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宝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604民初10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那守峰、时王红:原告丹东鼎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丹东华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赵震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的期限均为送达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理。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白超江:本院受理原告陈孝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6175号民事起诉状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5日09时00分在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2023)皖0422民初2068号 合肥中超运输有限公司、合肥拓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鞍山市花山区礼胜建材经营部与被告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中超运输有限公司、合肥拓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现已审结完毕。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苟欢:本院受理原告锡山区跃珑尚租赁服务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孙光华:本院受理郑山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任玮:申诉人潘萍与被申诉人铜陵市物华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及原审被告铜陵市永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焦柯卿、任玮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705民再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黄宗银:原告丁单凤诉安徽梅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分公司、第三人黄宗银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赵西铭:本院受理邢鹿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审判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刘菊、李广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王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杨征: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程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1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贵州中黔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毕节供电局诉被告贵州中黔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75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翱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郑少菊与被告贵州嗨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三人福建翱辰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贵州奥特莱斯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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