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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陵水法院宣判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 2023-09-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通讯员 刘文豪 近日,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钟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及苏某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钟某某、苏某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网具在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内进行非法拖网捕鱼作业,其行为已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并且对当地的海洋环境和底栖生物的栖息环境、渔业资源的种群结构造成破坏,不利于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海洋生态环境资源的直接和间接损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陵水法院对上述两案分别审理后当庭宣判,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钟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判令其承担生态损害修复费用59714元;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苏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判令其承担生态损害修复费用1974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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