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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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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申报和使用尊重在先合法权利

( 2023-09-0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本报北京8月31日讯 记者万静 今天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企业名称的申报和使用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尊重在先合法权利,避免混淆。为严格预防和制止假冒国企央企等违法行为,《办法》严厉禁止“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故意申报与同行业在先有一定影响的他人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近似的企业名称”。规定对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词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核。
  《办法》优化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明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原则。细化完善企业名称组成要素规范要求,明晰规范不含行政区划名称、不含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的企业名称相关要求,更好服务和引导企业名称申报。强化信息化支撑服务,规定企业名称申报系统对申请人提交的名称进行自动比对,依据企业名称禁限用规则、相同相近比对规则等作出禁限用说明或者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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