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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加冰“寒”了消费者的心 近日,有消费者在某品牌饮品店选购饮品时,发现饮品中冰块含量占到饮品总量的2/3,饮用体验感很差。还有消费者反映,部分饮品在手机点单页面的温度选项只有“冰”,有些饮料店甚至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去冰”需求。针对此类现象,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共同倡议:饮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
不难发现,商家在饮品中过度加冰、宣称不能“去冰”等操作,无非是为了节约物料,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然而,当消费者花了一杯饮品的钱却买到了大半杯冰块,想必不仅寒了身体还寒了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此类问题看似只是几块冰块的事儿,实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长此以往,消费者一定会用脚投票,最后受伤的还是饮品商家。有鉴于此,饮品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注重诚信经营,切实把消费者的体验和需求摆在首位,而不是仅仅将眼光局限在眼前这点“掺冰”的蝇头小利上。要知道,过度加冰只会“寒”了消费者的心,打好自己的口碑牌,才是自身长远发展之道。 (常鸿儒)
因“岁”制宜完善健身场所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内蒙古呼伦贝尔几名小伙在一广场上玩滑板时,被数名老人围堵怒怼,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前来劝解的民警向老人们表示,这是公共场所,大家都可以在这里玩。但老人们称,滑板运动过于危险,在广场上玩很容易伤到他们。最终几名小伙主动选择了离开。
有道是争着不足让着有余,开口求人“请”字当先,当发生类似摩擦后,矛盾双方要多换位思考,既不能把公共场所理所当然地看作自己的独有领地,也要尊重理解他人正当的健身需求,互敬互让,从而找到妥当合理的解决方法。此外,应该看到,近年来老年人和年轻人“抢地盘”进行体育活动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这反映出群众的健身需求和场地设施紧缺之间的矛盾。可以说,体育设施是全民健身的基础保障,如果没有合适的、充足的设施,很容易让有不同健身需求的人们发生摩擦和矛盾。我国体育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优化配置各级各类体育场地设施。所以,各地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因“岁”制宜不断完善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最大限度满足不同群体的健身需求。 (毕继朋)
提振消费信心重在天下无假 近日,四川省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一份告诫书,其中提到,严禁以牟利为目的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严禁以知假买假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严禁以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一旦判定为恶意投诉,将不予受理,并建立恶意投诉举报台账。有关工作人员回应,发布这一告诫书的初衷是针对“职业打假人”。
眼下,随着一些职业打假人打假方式走形变样,职业打假人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的确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不过,职业打假人之所以有生存空间,还在于市场上仍然存在一定的假冒伪劣产品。因此,相对于职业打假人可能带来的危害,消费者更关心的是如何不买到假货,如何在买到假货后能够便捷快速地维护自身权益。就此而言,这份告诫书的相关表述不免让人产生误解,严禁职业打假人,是否会在某种程度上保护制假售假行为?恶意举报如何界定?这会否让普通群众不敢轻易维权?为此,要消除消费者的这些困惑和疑虑,还是要完善市场监管制度,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让公众共同参与到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围追堵截中来。毕竟,只有天下无假的市场环境,才能更好激发守法主体的市场活力,也才能更好提振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马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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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法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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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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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加冰“寒”了消费者的心 近日,有消费者在某品牌饮品店选购饮品时,发现饮品中冰块含量占到饮品总量的2/3,饮用体验感很差。还有消费者反映,部分饮品在手机点单页面的温度选项只有“冰”,有些饮料店甚至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去冰”需求。针对此类现象,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商业企业管理协会共同倡议:饮品加冰需以尊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前提。
不难发现,商家在饮品中过度加冰、宣称不能“去冰”等操作,无非是为了节约物料,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然而,当消费者花了一杯饮品的钱却买到了大半杯冰块,想必不仅寒了身体还寒了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此类问题看似只是几块冰块的事儿,实则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长此以往,消费者一定会用脚投票,最后受伤的还是饮品商家。有鉴于此,饮品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注重诚信经营,切实把消费者的体验和需求摆在首位,而不是仅仅将眼光局限在眼前这点“掺冰”的蝇头小利上。要知道,过度加冰只会“寒”了消费者的心,打好自己的口碑牌,才是自身长远发展之道。 (常鸿儒)
因“岁”制宜完善健身场所 前不久,有媒体报道,内蒙古呼伦贝尔几名小伙在一广场上玩滑板时,被数名老人围堵怒怼,双方因此发生争执。前来劝解的民警向老人们表示,这是公共场所,大家都可以在这里玩。但老人们称,滑板运动过于危险,在广场上玩很容易伤到他们。最终几名小伙主动选择了离开。
有道是争着不足让着有余,开口求人“请”字当先,当发生类似摩擦后,矛盾双方要多换位思考,既不能把公共场所理所当然地看作自己的独有领地,也要尊重理解他人正当的健身需求,互敬互让,从而找到妥当合理的解决方法。此外,应该看到,近年来老年人和年轻人“抢地盘”进行体育活动的新闻不时见诸报端,这反映出群众的健身需求和场地设施紧缺之间的矛盾。可以说,体育设施是全民健身的基础保障,如果没有合适的、充足的设施,很容易让有不同健身需求的人们发生摩擦和矛盾。我国体育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优化配置各级各类体育场地设施。所以,各地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要求,因“岁”制宜不断完善体育健身场地和设施,最大限度满足不同群体的健身需求。 (毕继朋)
提振消费信心重在天下无假 近日,四川省某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一份告诫书,其中提到,严禁以牟利为目的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严禁以知假买假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严禁以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消费进行投诉举报。一旦判定为恶意投诉,将不予受理,并建立恶意投诉举报台账。有关工作人员回应,发布这一告诫书的初衷是针对“职业打假人”。
眼下,随着一些职业打假人打假方式走形变样,职业打假人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的确受到越来越多的质疑。不过,职业打假人之所以有生存空间,还在于市场上仍然存在一定的假冒伪劣产品。因此,相对于职业打假人可能带来的危害,消费者更关心的是如何不买到假货,如何在买到假货后能够便捷快速地维护自身权益。就此而言,这份告诫书的相关表述不免让人产生误解,严禁职业打假人,是否会在某种程度上保护制假售假行为?恶意举报如何界定?这会否让普通群众不敢轻易维权?为此,要消除消费者的这些困惑和疑虑,还是要完善市场监管制度,提升市场监管效能,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让公众共同参与到对假冒伪劣产品的围追堵截中来。毕竟,只有天下无假的市场环境,才能更好激发守法主体的市场活力,也才能更好提振广大消费者的消费信心。 (马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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