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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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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市华:原告徐彩云诉许学友、古玉琴、许文祥、第三人张市华、查永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7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贤能:本院受理原告钱成旺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材料。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安徽秋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原告铜陵华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开区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李凯楠:本院受理原告孙明德诉你、刘成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881民初12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马臣广、寇金荣:本院受理原告洮南市国贵农资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881民初1383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威宁阿卯明申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贵州凯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4148号案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肖家保:本院受理张丞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西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王维强:庄百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文书等。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无答辩意见和证据。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王维强:马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文书等。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无答辩意见和证据。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2023)皖0422民初3572-2号 镇平县玉美人珠宝玉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寿县寿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镇平县玉美人珠宝玉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422民初35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镇平县玉美人珠宝玉雕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寿县寿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退货款125369.80元,并从2021年7月17日起按年利率3.65%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至款清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案件受理费2807元,由被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承有、王凤勤: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承有、王凤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523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合肥宏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鞍山市为翠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诉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开盛津城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宏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已作出(2023)皖0422民初2371号民事判决书,并于2023年07月27日送达,原告马鞍山市为翠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胡后平、李欣:本院已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胡后平、李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37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乐清市铁中物流有限公司、廖香贵:本院受理原告谢哨娥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2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117号 李金安:原告张贤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3583号 深圳市华红智能实业有限公司、陈金国:本院审理原告台邦电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华红智能实业有限公司、陈金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12层23办公的福州市仓山区苏芳化妆品店、四川省叙永县石坝彝族乡堰塘村三社90号的杨么妹(公民身份号码510524198404044662):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幺妹、福州市仓山区苏芳化妆品店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524民初1383号民事判决书: 被告杨幺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48490.48元及违约金(自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8月24日以759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自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12月16日以17160.7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4月21日以26686.8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8月24日以36196.5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自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12月24日以45786.3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2022年12月25日起至代偿款还清之日以48490.4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案件受理费1412元,由被告杨么妹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合肥春锦包装有限公司、王培锦、张莉、张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104民初1321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梅新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104民初1321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丁伟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104民初1321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余尚:本院受理原告唐达豪与被告余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鄂9004民初327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余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唐达豪借款本金41187.65元及利息(截至2023年4月11日的利息为7160.64元;以41187.65元为基数,从2023年4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驳回原告唐达豪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68元,公告费280元,合计1348元,由原告唐达豪负担48元,被告余尚负担13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贵州盛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永飞诉被告贵州盛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3003号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金含梅:原告王小顺与被告金含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3年6月20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3)黔2729民初884号。因你无法联系,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调解建议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扬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乔志伟:因你实际雇佣的棋盘井如家酒店工人刘乾峰等9人的2021年4月及7月工资未发放,经我局调查取证后向你本人邮寄的鄂人社监(2022)第23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你本人未接收。现我单位依法向你本人再次送达鄂人社监(2022)第23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及鄂人社监(2022)第2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 遗失声明 宋宜达(男、单位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慎遗失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发的《工作证》(编号皖法K00191203、发证时间2021年8月12日)。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宋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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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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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市华:原告徐彩云诉许学友、古玉琴、许文祥、第三人张市华、查永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0705民初73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贤能:本院受理原告钱成旺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证据材料。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公告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安徽秋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原告铜陵华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开区法庭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李凯楠:本院受理原告孙明德诉你、刘成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881民初12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马臣广、寇金荣:本院受理原告洮南市国贵农资诉你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吉0881民初1383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威宁阿卯明申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贵州凯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4148号案民事判决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肖家保:本院受理张丞宝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西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王维强:庄百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文书等。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无答辩意见和证据。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王维强:马俊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诉讼文书等。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视为无答辩意见和证据。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整在本院速裁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2023)皖0422民初3572-2号 镇平县玉美人珠宝玉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寿县寿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镇平县玉美人珠宝玉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422民初357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镇平县玉美人珠宝玉雕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寿县寿州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退货款125369.80元,并从2021年7月17日起按年利率3.65%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至款清止,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案件受理费2807元,由被告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承有、王凤勤: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李承有、王凤勤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523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合肥宏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鞍山市为翠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诉安徽省阳光半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安徽开盛津城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宏港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已作出(2023)皖0422民初2371号民事判决书,并于2023年07月27日送达,原告马鞍山市为翠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胡后平、李欣:本院已受理原告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胡后平、李欣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37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乐清市铁中物流有限公司、廖香贵:本院受理原告谢哨娥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2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117号 李金安:原告张贤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10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在小法庭一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3583号 深圳市华红智能实业有限公司、陈金国:本院审理原告台邦电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华红智能实业有限公司、陈金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3583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16号福州仓山万达广场C区C3#楼12层23办公的福州市仓山区苏芳化妆品店、四川省叙永县石坝彝族乡堰塘村三社90号的杨么妹(公民身份号码510524198404044662):本院依法受理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幺妹、福州市仓山区苏芳化妆品店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524民初1383号民事判决书: 被告杨幺妹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浙江鑫宝行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48490.48元及违约金(自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8月24日以7591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自2021年8月25日至2021年12月16日以17160.72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2年4月21日以26686.8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自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8月24日以36196.56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自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12月24日以45786.33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2022年12月25日起至代偿款还清之日以48490.48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4.6%计算违约金)。案件受理费1412元,由被告杨么妹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线提交上诉状。特此公告 四川省叙永县人民法院 合肥春锦包装有限公司、王培锦、张莉、张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104民初13213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梅新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104民初13210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丁伟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104民初1321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举证材料复印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余尚:本院受理原告唐达豪与被告余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鄂9004民初327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余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唐达豪借款本金41187.65元及利息(截至2023年4月11日的利息为7160.64元;以41187.65元为基数,从2023年4月1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15.4%计算);驳回原告唐达豪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068元,公告费280元,合计1348元,由原告唐达豪负担48元,被告余尚负担13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贵州盛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永飞诉被告贵州盛世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3003号民事判决书及自动履行义务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金含梅:原告王小顺与被告金含梅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于2023年6月20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3)黔2729民初884号。因你无法联系,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材料,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调解建议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鼓扬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乔志伟:因你实际雇佣的棋盘井如家酒店工人刘乾峰等9人的2021年4月及7月工资未发放,经我局调查取证后向你本人邮寄的鄂人社监(2022)第23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你本人未接收。现我单位依法向你本人再次送达鄂人社监(2022)第23号《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及鄂人社监(2022)第22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因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你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4日 遗失声明 宋宜达(男、单位系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慎遗失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颁发的《工作证》(编号皖法K00191203、发证时间2021年8月12日)。特此声明作废。 声明人:宋宜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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