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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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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提且艾力·卡吾:本院受理陈长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7693号 朱月红:本院受理原告刘翠萍与被告朱月红无因管理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769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叁万玖仟柒佰贰拾玖元(39729.00),2、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3、判令被告家具从南洋国际Z8#一1一801房搬走)、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06 号 徐州金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原告张凤玲与被告徐州金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50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徐州金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凤玲支付欠付工资18623元;二、被告徐州金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凤玲支付经济补偿金9656.5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1042元,共计1052元,由被告徐州金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梁桂荣:本院受理原告张兴良与被告梁桂荣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2407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7397号 石啸虎:本院受理原告梁化文诉被告石啸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赁费53367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以53367元为基数,按LPR的四倍自2012年5月1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张晓峰:本院已依法受理徐建斌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深渡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河北中溱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明与被告河北中溱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遂宁市博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谭万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9点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6275号 江苏舒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泉山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磊与被告谢莉、江苏舒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泉山分公司、江苏舒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6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2551号 袁学美:我院受理原告屠志敏诉被告袁学美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袁学美)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休假日顺延)09时00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陈泫禾:本院受理原告曹玺田与被告陈泫禾股份转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8594号 徐允锋、文彬、盛爱明:本院受理原告董丙堂与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859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160070元及资金上有使用费71018.45元,以160070元为本金,从2015年10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LPR进行计算,暂计算至起诉之日止,判决时要求给付至判决确定之日止,共计231088.45元;2、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9178号 蔡鹏来、史祥娟:本院受理原告张恩迎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917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并协助原告办理位于徐州市云龙区狮子山小区13-2-601室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50000元;3、本案诉讼费等为实现债权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席军民: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准许原告与被告席军民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马兴:本院受理原告易融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1121民初109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马兴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租金255834.9元以及截止2023年5月5日期间的逾期利息160755.86元,并以255834.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23年5月6日起计算逾期利息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160元,公告费670元,共计8830元,由被告马兴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五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 (2023)浙0482民初316号 郑多丙(公民身份号码:34122619870909333X,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颍上县王岗镇后蔡村后蔡郢118号):本院受理原告董朋朋、徐腾、曹红军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482民初316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美育曼德培训学校、马维、李彦廷:本院受理原告赵开楠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8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张会召:本院受理原告杨立霞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7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屈建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海诉你与张成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成开、屈建军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张海食葵款61120元,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6年逾期利息15035.52元,合计76155.52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皖0207破9号 本院执行申请人崔莹与被执行人芜湖宝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宝美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院在征得崔莹同意后,于2023年8月4日将被执行人芜湖宝美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7日作出(2023)皖02破申52号民事裁定,依法受理芜湖宝美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本院立案后指定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芜湖宝美公司管理人。芜湖宝美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芜湖宝美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北楼5层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41000;联系人:舒平海;联系电话:18555330558)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芜湖宝美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芜湖宝美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黄波:本院受理谷素英与你、第三人浙江昕丰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殷介林: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中磊与被申请人殷介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苏仲裁字第1327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陈晔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在本会C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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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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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提且艾力·卡吾:本院受理陈长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7693号 朱月红:本院受理原告刘翠萍与被告朱月红无因管理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7693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贵院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叁万玖仟柒佰贰拾玖元(39729.00),2、本案诉讼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3、判令被告家具从南洋国际Z8#一1一801房搬走)、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06 号 徐州金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原告张凤玲与被告徐州金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50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判决内容为:一、被告徐州金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凤玲支付欠付工资18623元;二、被告徐州金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张凤玲支付经济补偿金9656.5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0元,公告费1042元,共计1052元,由被告徐州金源康复医院有限公司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梁桂荣:本院受理原告张兴良与被告梁桂荣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2407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7397号 石啸虎:本院受理原告梁化文诉被告石啸虎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赁费53367元及资金占用期间利息损失(以53367元为基数,按LPR的四倍自2012年5月10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张晓峰:本院已依法受理徐建斌诉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深渡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河北中溱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明与被告河北中溱交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遂宁市博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谭万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次日9点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6275号 江苏舒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泉山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磊与被告谢莉、江苏舒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泉山分公司、江苏舒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62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2551号 袁学美:我院受理原告屠志敏诉被告袁学美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袁学美)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休假日顺延)09时00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如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并判决。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陈泫禾:本院受理原告曹玺田与被告陈泫禾股份转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12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8594号 徐允锋、文彬、盛爱明:本院受理原告董丙堂与你们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859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三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160070元及资金上有使用费71018.45元,以160070元为本金,从2015年10月16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LPR进行计算,暂计算至起诉之日止,判决时要求给付至判决确定之日止,共计231088.45元;2、诉讼费用由三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9178号 蔡鹏来、史祥娟:本院受理原告张恩迎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917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房产转让协议》并协助原告办理位于徐州市云龙区狮子山小区13-2-601室房屋的产权变更手续;2、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50000元;3、本案诉讼费等为实现债权费用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以及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席军民:本院受理的原告王艳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6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准许原告与被告席军民离婚。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马兴:本院受理原告易融融资租赁(珠海)有限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桂1121民初109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马兴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租金255834.9元以及截止2023年5月5日期间的逾期利息160755.86元,并以255834.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23年5月6日起计算逾期利息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160元,公告费670元,共计8830元,由被告马兴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五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昭平县人民法院 (2023)浙0482民初316号 郑多丙(公民身份号码:34122619870909333X,户籍所在地安徽省颍上县王岗镇后蔡村后蔡郢118号):本院受理原告董朋朋、徐腾、曹红军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482民初316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石家庄市长安区美育曼德培训学校、马维、李彦廷:本院受理原告赵开楠诉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102民初89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张会召:本院受理原告杨立霞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初75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屈建军: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海诉你与张成开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69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张成开、屈建军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张海食葵款61120元,2019年12月至2022年12月,6年逾期利息15035.52元,合计76155.52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皖0207破9号 本院执行申请人崔莹与被执行人芜湖宝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宝美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中,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院在征得崔莹同意后,于2023年8月4日将被执行人芜湖宝美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8月7日作出(2023)皖02破申52号民事裁定,依法受理芜湖宝美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本院审理。本院立案后指定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芜湖宝美公司管理人。芜湖宝美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芜湖宝美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北楼5层安徽新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邮政编码:241000;联系人:舒平海;联系电话:18555330558)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芜湖宝美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芜湖宝美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3年9月18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特此公告。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黄波:本院受理谷素英与你、第三人浙江昕丰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殷介林:本会受理的申请人李中磊与被申请人殷介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2)苏仲裁字第1327号],按照本会仲裁规则,由本会主任指定陈晔为独任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9月25日13时30分在本会C厅开庭。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则依法裁决。 苏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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