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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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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有龙:本院受理的原告姚方文与被告许有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及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孙婕:本院受理原告张薛与被告孙婕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乐余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023)冀0107民初141号 李春鹏:本院受理原告何路伟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提交的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2432号 王明勇:我院受理原告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明勇、张进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时间为公告期届满后 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冀0102民初3108号 王亮、殷东利:本院受理原告杜志英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512号 郑志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郑志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郑志康偿付原告贷款本金19800元、期内利息1745元、逾期罚息及复利。2、本案律师代理费100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512号 白晓怡: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白晓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白晓怡偿付原告贷款本金1052.04元、期内利息128.68元、逾期罚息及复利。2、本案律师代理费40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512号 丁雪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丁雪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丁雪生偿付原告贷款本金1200元、期内利息106.8元、逾期罚息及复利。2、本案律师代理费48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512号 罗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罗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罗锋偿付原告贷款本金2000元、期内利息2.04元、逾期罚息及复利。2、本案律师代理费80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512号 南锋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南锋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南锋明偿付原告贷款本金4500 元、期内利息391.76元、逾期罚息及复利。2、本案律师代理费100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512号 倪书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倪书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倪书监偿付原告贷款本金14500元、期内利息817.35元、逾期罚息及复利。2、本案律师代理费100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武淑芳、吕洋:本院受理吉林省银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武淑芳、吕洋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副本[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武淑芳立即偿还原告吉林省银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代偿垫付的车辆租金人民币199,333.37元及利息(利息以每期垫付金额为基数,自每期垫付之日起至给付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计息标准);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武淑芳立即向原告吉林省银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5000元;3、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吕洋在继承吕春祥遗产价值范围内与被告武淑芳共同承担偿还原告代偿垫付的车辆租金人民币199,333.37元及利息(利息以每期垫付金额为基数,自每期垫付之日起至给付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计息标准)以及律师代理费5000元;4、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原告对车牌号为黑EK5291(车辆识别代号为LFNMVXSX2L1F44208)车辆折价、变卖或拍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陶智春: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诉被告陶智春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7297631号、第3470339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销毁库存侵权商品;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8万元(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律师代理费、交通住宿费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钟国平:本院受理原告新沂市鼎酷租赁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0381民初8171号],原告提出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买断款23990元及利息(以23990元为基数,自2023年6月15日起,按照每日0.01%加计30%即0.013%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2、本案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新沂市人民法院窑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2023年10月10日下午14时在窑湾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冠美旭(东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台市城东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盐城天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冠美旭(东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冠美旭(东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台市城东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东台市威龙钢构有限公司、第三人冠美旭(东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韩银:本院受理原告蔡晓香诉被告韩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刘志敏:本院受理朱红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29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苏州众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杜彩红与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争议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0356号],由仲裁员张立静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9月20日13时30分在本会园区第二仲裁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开庭。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王居俊、白贵勇:本会受理的广州市宁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物业服务合同争议一案[(2022)苏仲裁字第1325号],由仲裁员蒋勇伟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9月21日13时30分在本会园区第二仲裁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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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1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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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有龙:本院受理的原告姚方文与被告许有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及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孙婕:本院受理原告张薛与被告孙婕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须知、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乐余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023)冀0107民初141号 李春鹏:本院受理原告何路伟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市分公司提交的上诉状副本。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 (2023)黔2322民初2432号 王明勇:我院受理原告贵州兴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明勇、张进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时间为公告期届满后 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冀0102民初3108号 王亮、殷东利:本院受理原告杜志英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证据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512号 郑志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郑志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郑志康偿付原告贷款本金19800元、期内利息1745元、逾期罚息及复利。2、本案律师代理费100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512号 白晓怡: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白晓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白晓怡偿付原告贷款本金1052.04元、期内利息128.68元、逾期罚息及复利。2、本案律师代理费40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512号 丁雪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丁雪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丁雪生偿付原告贷款本金1200元、期内利息106.8元、逾期罚息及复利。2、本案律师代理费48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512号 罗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罗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罗锋偿付原告贷款本金2000元、期内利息2.04元、逾期罚息及复利。2、本案律师代理费80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512号 南锋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南锋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南锋明偿付原告贷款本金4500 元、期内利息391.76元、逾期罚息及复利。2、本案律师代理费100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6512号 倪书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与被告倪书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调解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风险提醒书、廉政监督卡、外网查询告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倪书监偿付原告贷款本金14500元、期内利息817.35元、逾期罚息及复利。2、本案律师代理费1000元由被告承担。3、本案诉讼费用及原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小法庭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武淑芳、吕洋:本院受理吉林省银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武淑芳、吕洋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副本[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武淑芳立即偿还原告吉林省银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代偿垫付的车辆租金人民币199,333.37元及利息(利息以每期垫付金额为基数,自每期垫付之日起至给付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计息标准);2、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武淑芳立即向原告吉林省银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律师代理费人民币5000元;3、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吕洋在继承吕春祥遗产价值范围内与被告武淑芳共同承担偿还原告代偿垫付的车辆租金人民币199,333.37元及利息(利息以每期垫付金额为基数,自每期垫付之日起至给付时止,按同期全国银行业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为计息标准)以及律师代理费5000元;4、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原告对车牌号为黑EK5291(车辆识别代号为LFNMVXSX2L1F44208)车辆折价、变卖或拍卖所得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5、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追加被告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陶智春: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民族乐器一厂有限公司诉被告陶智春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第7297631号、第34703392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销毁库存侵权商品;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8万元(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调查取证费、律师代理费、交通住宿费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北郊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 钟国平:本院受理原告新沂市鼎酷租赁有限公司与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3)苏0381民初8171号],原告提出诉讼请求为:1、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买断款23990元及利息(以23990元为基数,自2023年6月15日起,按照每日0.01%加计30%即0.013%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2、本案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由被告承担。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新沂市人民法院窑湾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并定于2023年10月10日下午14时在窑湾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 冠美旭(东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台市城东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盐城天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三人冠美旭(东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冠美旭(东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东台市城东高新技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诉被告东台市威龙钢构有限公司、第三人冠美旭(东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单位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韩银:本院受理原告蔡晓香诉被告韩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刘志敏:本院受理朱红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21民初29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苏州众匠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杜彩红与你公司装饰装修合同争议一案[(2023)苏仲裁字第0356号],由仲裁员张立静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9月20日13时30分在本会园区第二仲裁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开庭。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王居俊、白贵勇:本会受理的广州市宁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方物业服务合同争议一案[(2022)苏仲裁字第1325号],由仲裁员蒋勇伟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3年9月21日13时30分在本会园区第二仲裁庭(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9号中海财富中心西塔807室)开庭。现向你方公告送达组庭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以上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苏州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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