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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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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张海燕 实习生赵汉卿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2018-2022)》,通报近五年来浦东新区金融犯罪变化趋势、案件办理基本情况及检察机关履职情况,其中后“P2P”时代六类新型非法集资犯罪值得关注。 “自2018年‘P2P’平台案件密集爆发后,以P2P模式为代表的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逐步下降,但新型非法集资模式和手段仍不断出现,此类案件数量高居五年来本院办理的金融案件榜首,需要引起社会重视。”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子麟介绍了六类新型非法集资犯罪模式。 据介绍,这六类新型犯罪模式包括:以发展下线入会赚取利润为名的金融传销型、以购买商品代为运营管理赚取利润为名的购物包租型、放弃投资人资质审查变相承诺本息收益的违规私募型、开设虚拟币交易平台吸引投资人入场的伪“区块链”型、不具备股票发行资质擅自对外销售股权的股权投资型、虚构国家投资项目的“概念”理财型。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除非法集资类案件,信贷领域逐渐成为金融犯罪多发地,其中骗贷类案件主要集中在“消费贷”“经营贷”领域,而放贷类非法经营案件则以线上方式为主;此外,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类案件仍然高发,并与电信网络诈骗交织,波及面大、危害性强,但又更加隐蔽复杂,打击难度因此增大。 面对这些新趋势新变化,浦东检察院探索数字赋能金融检察,通过构建数字化监督模型,以大数据碰撞的方式发现特定领域的类案线索,着力破解新型金融犯罪案件的难点堵点;在全国率先探索金融检察“四合一”综合履职,牵头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金融局建立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机制,重点打击新类型金融犯罪;依托办案与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建立会商研讨、数据共享等衔接机制,实现反洗钱工作常态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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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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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P2P”时代六类非法集资犯罪需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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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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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余东明 张海燕 实习生赵汉卿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2018-2022)》,通报近五年来浦东新区金融犯罪变化趋势、案件办理基本情况及检察机关履职情况,其中后“P2P”时代六类新型非法集资犯罪值得关注。 “自2018年‘P2P’平台案件密集爆发后,以P2P模式为代表的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逐步下降,但新型非法集资模式和手段仍不断出现,此类案件数量高居五年来本院办理的金融案件榜首,需要引起社会重视。”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徐子麟介绍了六类新型非法集资犯罪模式。 据介绍,这六类新型犯罪模式包括:以发展下线入会赚取利润为名的金融传销型、以购买商品代为运营管理赚取利润为名的购物包租型、放弃投资人资质审查变相承诺本息收益的违规私募型、开设虚拟币交易平台吸引投资人入场的伪“区块链”型、不具备股票发行资质擅自对外销售股权的股权投资型、虚构国家投资项目的“概念”理财型。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除非法集资类案件,信贷领域逐渐成为金融犯罪多发地,其中骗贷类案件主要集中在“消费贷”“经营贷”领域,而放贷类非法经营案件则以线上方式为主;此外,非法经营证券期货类案件仍然高发,并与电信网络诈骗交织,波及面大、危害性强,但又更加隐蔽复杂,打击难度因此增大。 面对这些新趋势新变化,浦东检察院探索数字赋能金融检察,通过构建数字化监督模型,以大数据碰撞的方式发现特定领域的类案线索,着力破解新型金融犯罪案件的难点堵点;在全国率先探索金融检察“四合一”综合履职,牵头与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金融局建立金融风险防控联席会议机制,重点打击新类型金融犯罪;依托办案与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建立会商研讨、数据共享等衔接机制,实现反洗钱工作常态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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