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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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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徐志林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某小区的171户业主出现房屋楼顶、外墙漏水问题亟待维修,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提议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漏水问题,但业主委员会却以维修费用应由物业公司及开发商承担为由不同意启动专项维修资金,矛盾愈演愈烈。 安溪县人民法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后,及时向安溪县住建局发出司法建议,剑指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合理使用、健全物业管理体系等现实问题。安溪县住建局函复,将建议业主所在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及时申请专项维修资金对漏水的房屋予以维修。 近3年来,安溪法院坚持能动司法,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出“良方”,共向相关单位发出36条司法建议,不断深化诉源治理,服务基层治理。 一纸建议筑牢安全屏障 “被同学欺负了,怎么办?”“给同学起外号侵犯名誉权吗?”今年“六一”前夕,安溪法院少年法庭法官陈瑜芳走进安溪县城厢镇路英小学,以“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为学生们上了一堂法治课。 如今,在安溪县辖区中小学,这样的普法宣传成了每周的“必修课”,这种变化还得从一份司法建议说起。 安溪法院在审理一起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案中发现,被告人认为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在案后回访交流中,多数在校学生对刑事责任年龄、“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罪与非罪等问题,同样存在认识不清、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据统计,截至2022年秋季,安溪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436所(不含高等院校),在校生230721人。 “在校生阅历浅、法律观念不强,不少学生还是留守儿童,很容易受到不良诱惑,走上犯罪道路。”少年法庭法官吴瑜虹立即到辖区多所学校调研,走访学校师生、学生家长,详细梳理学校在师生法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在此基础上向安溪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严格员工入职审查、加强师生法治教育、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改进建议。 接到司法建议后,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召集会议专门研究,分别制定教职工、青少年年度学法计划,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在全县聘任183名法治副校长,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并形成2000多字详细完整的反馈意见复函安溪法院。 把脉开方服务基层治理 安溪法院自觉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服务中心大局、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基层治理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因案因类精准提出司法建议。 针对涉及社会风险、行业监管、民生保障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安溪法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提炼总结审判中发现的“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金融风险,向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提出司法建议7件,为妥善化解金融纠纷、防控金融风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针对未开通的断头路与开通的道路隔离不够明显,导致驾驶员误入断头路后因刹车不及造成车毁人亡的事故,安溪法院及时向安溪县交通局发出“统筹规划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消除安全隐患”的整改建议。安溪县交通局组织在全县开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13个乡镇上报64条村道计99.184公里需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优先列入全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计划,逐步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 针对涉林行政非诉案件“裁多执少”,安溪法院向林业主管部门发出探索事前预警机制、建立工作预案机制的工作建议,推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安溪县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有序开展林政执法改革,组建4个中队加强片区执法,及时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法官要提升敏锐性,善于在审判中发现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变‘诉中解纷’为‘提前预防’,让更多纠纷止于未讼、化于诉前。”安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小丹介绍说。 跟踪回访推动建议落地 安居才能乐业,住房是民生之要,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日前,某置业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层高与实际交付的房屋层高不一致,导致购房户陆续起诉形成系列案件。 安溪法院及时向该置业公司发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规范设计图纸”的司法建议。收到建议后,该置业公司回函表示将通过“把好合同关、把好质量关、把好信誉关”三项举措,开展整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建议的跟踪问效,切实解决购房者的“急难愁盼”,承办法官到该公司对司法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并就如何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格式条款的约定进行座谈。 “司法建议直面问题、案后回访答疑解惑,有助于我们企业少走弯路。”座谈会上,该置业公司代表感触很深。 司法建议关键不仅在于“发出”,更重要的在于“落实”。近年来,安溪法院不断完善司法建议办理情况跟踪反馈制度,主动加强与被建议单位沟通联络,积极了解建议的落实情况,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对不予反馈或反馈内容未有实质性措施的,安溪法院及时通过跟踪回访加强督促,帮助被建议单位解决落实司法建议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力争“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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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安溪法院以司法建议开治理“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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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8-0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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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王 莹 □ 本报通讯员 徐志林
近日,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某小区的171户业主出现房屋楼顶、外墙漏水问题亟待维修,物业公司向业主委员会提议申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漏水问题,但业主委员会却以维修费用应由物业公司及开发商承担为由不同意启动专项维修资金,矛盾愈演愈烈。 安溪县人民法院受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后,及时向安溪县住建局发出司法建议,剑指小区专项维修资金合理使用、健全物业管理体系等现实问题。安溪县住建局函复,将建议业主所在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及时申请专项维修资金对漏水的房屋予以维修。 近3年来,安溪法院坚持能动司法,针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出“良方”,共向相关单位发出36条司法建议,不断深化诉源治理,服务基层治理。 一纸建议筑牢安全屏障 “被同学欺负了,怎么办?”“给同学起外号侵犯名誉权吗?”今年“六一”前夕,安溪法院少年法庭法官陈瑜芳走进安溪县城厢镇路英小学,以“拒绝校园欺凌”为主题为学生们上了一堂法治课。 如今,在安溪县辖区中小学,这样的普法宣传成了每周的“必修课”,这种变化还得从一份司法建议说起。 安溪法院在审理一起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案中发现,被告人认为其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在案后回访交流中,多数在校学生对刑事责任年龄、“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罪与非罪等问题,同样存在认识不清、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据统计,截至2022年秋季,安溪全县共有各级各类学校436所(不含高等院校),在校生230721人。 “在校生阅历浅、法律观念不强,不少学生还是留守儿童,很容易受到不良诱惑,走上犯罪道路。”少年法庭法官吴瑜虹立即到辖区多所学校调研,走访学校师生、学生家长,详细梳理学校在师生法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和日常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在此基础上向安溪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严格员工入职审查、加强师生法治教育、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等工作改进建议。 接到司法建议后,教育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召集会议专门研究,分别制定教职工、青少年年度学法计划,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教育活动,在全县聘任183名法治副校长,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并形成2000多字详细完整的反馈意见复函安溪法院。 把脉开方服务基层治理 安溪法院自觉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服务中心大局、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基层治理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因案因类精准提出司法建议。 针对涉及社会风险、行业监管、民生保障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安溪法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综合分析,提炼总结审判中发现的“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金融风险,向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提出司法建议7件,为妥善化解金融纠纷、防控金融风险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针对未开通的断头路与开通的道路隔离不够明显,导致驾驶员误入断头路后因刹车不及造成车毁人亡的事故,安溪法院及时向安溪县交通局发出“统筹规划管理、加大监管力度、消除安全隐患”的整改建议。安溪县交通局组织在全县开展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13个乡镇上报64条村道计99.184公里需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优先列入全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计划,逐步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隐患。 针对涉林行政非诉案件“裁多执少”,安溪法院向林业主管部门发出探索事前预警机制、建立工作预案机制的工作建议,推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安溪县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有序开展林政执法改革,组建4个中队加强片区执法,及时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法官要提升敏锐性,善于在审判中发现苗头性、共性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变‘诉中解纷’为‘提前预防’,让更多纠纷止于未讼、化于诉前。”安溪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小丹介绍说。 跟踪回访推动建议落地 安居才能乐业,住房是民生之要,关系千家万户切身利益。日前,某置业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层高与实际交付的房屋层高不一致,导致购房户陆续起诉形成系列案件。 安溪法院及时向该置业公司发出“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规范设计图纸”的司法建议。收到建议后,该置业公司回函表示将通过“把好合同关、把好质量关、把好信誉关”三项举措,开展整改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对司法建议的跟踪问效,切实解决购房者的“急难愁盼”,承办法官到该公司对司法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访,并就如何规范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格式条款的约定进行座谈。 “司法建议直面问题、案后回访答疑解惑,有助于我们企业少走弯路。”座谈会上,该置业公司代表感触很深。 司法建议关键不仅在于“发出”,更重要的在于“落实”。近年来,安溪法院不断完善司法建议办理情况跟踪反馈制度,主动加强与被建议单位沟通联络,积极了解建议的落实情况,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对不予反馈或反馈内容未有实质性措施的,安溪法院及时通过跟踪回访加强督促,帮助被建议单位解决落实司法建议面临的问题和困难,力争“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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