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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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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2023-08-0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周庆生、朱桂华:
  根据《泰兴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泰政房征[2021]5号),你户位于泰兴市板桥22号房屋属泰兴市长征南路及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2022年2月18日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江苏宏宇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泰兴市长征南路及周边地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7号区段的房屋征收评估机构。2022年9月8日对你户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评估,并出具了苏宏估泰长字(2022)第Y-5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苏宏估泰长字(2022)第Y-55号《房地产估价报告》及《关于选择补偿方式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机关领取位于泰兴市板桥22号房屋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和《关于选择补偿方式的通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如对上述《房地产估价报告》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江苏宏宇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书面申请复核评估;关于补偿方式的选择,你户可在本公告期满后3日内选择一种补偿方式,并书面告知我局。逾期未申请复核评估、未书面明确选择补偿方式,视作认可评估结果、放弃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请你户在本公告期限届满后10日内与征收实施单位泰兴市欣顺房屋征收事务所联系,协商泰兴市板桥22号房屋的征收补偿事宜。逾期不联系,对上述被征收房屋将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处理。征收决定、补偿方案、房屋征收调查认定情况、评估机构的选定、分户初步评估结果等均已在征收范围内公示。
  联系人:陈小俊
  联系方式:18761047126
  联系地址:江苏省泰兴市枕淮路2号
  特此公告。
泰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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