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8月02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声音
13 5/13 4 5 6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用专业陪审优化环境审判
· 让生成式人工智能发挥更多效能
· 更好释放“信用就医”政策红利
· 微言法评
· 图说世象
· 对无良商家不妨挂牌警示
· 合力破解新业态劳动者过劳之痛

对无良商家不妨挂牌警示

( 2023-08-0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声音
  □ 何勇海

  近日,据媒体报道,海南省三亚市某菜市场两个摊位被贴上了“短斤缺两”的警告黄牌。7月31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一工作人员回应称,该黄牌需挂满30天,到期后就可以撤下来,“确实能督促商家改正”。据了解,目前除了三亚,深圳、济南等城市也采取了同样的行动。
  足斤足两,本来是商家应该遵循的最基本商业道德,但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商家受利益驱使,经常动一些“缺斤短两”的“歪脑筋”。从线下到线上,从生鲜到熟食,从路边摊到品牌店,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斤短两”现象。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而商家“缺斤短两”,是对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的侵犯。与此同时,“缺斤短两”者还会挤压其他守法经营者的市场空间,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损害公平竞争、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
  针对“缺斤短两”等欺客宰客违法违规行为,给相关商家挂警告黄牌,无疑是个好办法。一方面,此举有助于消费者有效“避坑”。不少消费者买了东西,拎在手上总感觉少了分量,但如果手中没有计量器,也就没有依据,也就拿商家没有办法,再加上如果交易金额较小,一些消费者也不愿费力较真。而被监管部门贴上“短斤缺两”警告黄牌,则相当于有了“官方认证”,消费者就可以直接“用脚投票”了。
  另一方面,此举使得行政处罚更具警示震慑力,还可以实现公众的持续监督。对商家,尤其是一些热门旅游城市、旅游景点的商家来说,监管部门如果只是静悄悄地予以罚款处罚,商家的违法成本其实是很低的,有的甚至会继续搞“一锤子买卖”,从“缺斤短两”中找补罚款损失;即便监管部门将处罚决定书通过市场公告栏、监管部门官网予以发布,但关注到的人群与实际消费的人群可能不会高度重叠,警示震慑效果有限。而如果在商家门口贴上“短斤缺两”警告黄牌,则会让商家受到“声誉惩罚”,进而影响商家的经营收入。如此一来,就会倒逼商家老老实实诚信经营,争取早日摘牌。
  由此而言,对“缺斤短两”商家挂警告黄牌,值得借鉴推广。不过,这里需要关注的是,挂牌之后怎么摘牌?毕竟挂警告黄牌只是手段,有效引导商家诚信经营才是目的。因此,也应配套有相对完备的摘牌程序,这样才能更好引导不诚信的商家知错就改,重新回归正常经营轨道。
  前不久,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通知,决定自今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此次综合整治正是聚焦电子计价秤“缺斤短两”突出问题。期待各地探索运用挂警告黄牌这一惩戒方式,更好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然,在对“缺斤短两”商家挂警告黄牌之时,不妨对足斤足两的商家挂上诚信经营牌。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公开透明、奖惩分明的机制更能撬动诚信经营的“杠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