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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法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 2023-07-3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 本报通讯员 陈宝雄 叶宝云

  40余年,被誉为“朱鹮之乡”的陕西省汉中市洋县,栖息的野生朱鹮由7只繁衍复壮至7000余只。“朱鹮之乡”生态名片、秦岭南麓的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
  近年来,洋县法院共审结涉生态环境保护类案件133件。2022年,洋县法院获评“陕西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在今年5月举办的秦岭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议上,洋县法院院长舒胜以《保护鹮乡生态环境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为题,进行经验交流。
  据介绍,为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洋县法院组建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建立了专业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团队,成立了“两山法庭”,实行环资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同时,该院成立环境资源类案件审理专业法官委员会和7人合议庭,严厉打击滥伐、盗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惩破坏秦岭南麓朱鹮栖息地生态环境犯罪行为。
  同时,洋县法院围绕辖区生态环境资源特色,推行法治宣传、公开审理、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模式,实现土地、饮用水、山林、鸟类、矿产、水域保护全覆盖,形成了点、线、面相结合,治、保、防于一体的综合保护模式,探索实施补种复绿、增殖放流、第三方治理等多元化责任承担方式,构建并完善“恢复性司法”环境资源审判机制。
  洋县法院定期就环境资源保护进行专题调研,联合县公安局、县检察院、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开展法治宣传,实现联动执法、共同保护;结合乡村振兴、社会综合治理等,促使相关部门在辖区内朱鹮栖息地部分河流水域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工作机制。
  “洋县法院坚决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环境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为优美宜居的生活空间、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切实当好秦岭南麓朱鹮栖息地生态环境卫士。”舒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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