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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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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今后五年横跨全岛封关运作前后,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关键时期,也是海南高质量发展窗口期。海南省司法厅紧扣大局、着眼急需,围绕中心绘蓝图、凝心聚力抓落实,通过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新局面。 一、推动全面依法治省行稳致远 切实担负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谋划、参谋建议、推动落实、指导督促职能作用,扛好全面依法治省“大旗”,紧扣立法先行“第一要务”,用好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两把斧头”,建好问题线索搜集、案件办理督办、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三项机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四个效果”有机统一。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治督察,通过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及推进法治考核工作等措施,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以良法善治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海南省司法厅坚持系统思维,通盘谋划,紧密衔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行政立法方面,用足用好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统筹用好一般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和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以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急需的配套法规为目标,深化小快灵、小切口、短条例立法创新,通过立法筑牢根本。 在行政执法方面,深入推行市县“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快出台《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试行)》,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牛鼻子”,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针对行政执法方面制约和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找准病灶、精准发力、深化改革、久久为功。 在行政复议方面,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目标及推进“三集中”、实现“三划转”、做到“三同步”(即推进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实现行政复议职责划转、案件划转、编制划转,做到省、市、县政府同步部署、同步改革、同步推进)的改革思路,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海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相关省领导、市县政府“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传递出海南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定打造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全力打造“枫桥经验”海南样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构建专职化、专业化、全覆盖人民调解体系;以专职调解员和法官为主体组建“调解+速裁”团队,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无缝对接;构建“专业机构主导+地方政府支持+主管机关指导”的多元化国际商事调解格局,创新村(居)法律顾问参与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自贸港重点园区商事纠纷“一站式”综合性调解服务机制;在医疗、旅游、交通等矛盾纠纷易发高发领域,推动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三、聚焦封关运作服务“一号工程” 推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是当前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一号工程”,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海南省司法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重点着眼于为全岛封关运作提供立法保障,通过“五个”着力于,促进相关任务有效推进。 一是着力于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重点谋划和推进一批全岛封关运作必备急需的立法项目。二是着力于紧盯“封关画像”选择好立法路径,用好用足海南省“三重立法权”,大力推动封关运作相关立法及时出台。三是着力于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调法调规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四是着力于围绕“三税”(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动”(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等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抓紧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规。五是着力于通过立法固化封关运作的各项制度安排,确保各类要素便捷高效流动,风险防控有力有效,加快形成更加自由便利的市场环境、更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 四、坚守法治初心恪守为民之道 全面依法治省的着力点在于法治为民,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 高质量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载体、方式,提升普法效能。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高质量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优质资源。解决法律援助机构设置不规范、公证机构量少质弱业务结构不合理、兼职司法鉴定人占比过高等突出问题,让群众遇事不慌,方便“找法”。特别是要做好做优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好“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人”为民办实事项目,让困难群众得到切实帮助。 高质量做好刑罚执行工作,体现制度优势。巩固拓展社会帮教“彩虹行动”,夯实“减假暂”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提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水平,创新戒治模式,扩大“蒲公英”禁毒宣传品牌影响力。抓牢精准教育,突出因人施教,实现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案、一人一策”的矫治目标,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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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开创自贸港法治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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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0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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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
海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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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扩大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今后五年横跨全岛封关运作前后,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关键时期,也是海南高质量发展窗口期。海南省司法厅紧扣大局、着眼急需,围绕中心绘蓝图、凝心聚力抓落实,通过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新局面。 一、推动全面依法治省行稳致远 切实担负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统筹谋划、参谋建议、推动落实、指导督促职能作用,扛好全面依法治省“大旗”,紧扣立法先行“第一要务”,用好法治督察、行政执法监督“两把斧头”,建好问题线索搜集、案件办理督办、考核评价与结果运用“三项机制”,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经济效果“四个效果”有机统一。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法治督察,通过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以及推进法治考核工作等措施,协调推进全面依法治省,以良法善治促进高质量发展。 二、助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升级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海南省司法厅坚持系统思维,通盘谋划,紧密衔接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多元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在行政立法方面,用足用好自贸港法规制定权,统筹用好一般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法规和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以制定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急需的配套法规为目标,深化小快灵、小切口、短条例立法创新,通过立法筑牢根本。 在行政执法方面,深入推行市县“一支队伍管执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大力推行柔性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完善监督工作机制,加快出台《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试行)》,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牛鼻子”,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针对行政执法方面制约和影响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找准病灶、精准发力、深化改革、久久为功。 在行政复议方面,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的改革目标及推进“三集中”、实现“三划转”、做到“三同步”(即推进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理、集中决定,实现行政复议职责划转、案件划转、编制划转,做到省、市、县政府同步部署、同步改革、同步推进)的改革思路,开展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海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相关省领导、市县政府“一把手”带头出庭应诉,发挥“关键少数”带头作用,传递出海南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坚定打造海南自贸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强烈信号。 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方面,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全力打造“枫桥经验”海南样板。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构建专职化、专业化、全覆盖人民调解体系;以专职调解员和法官为主体组建“调解+速裁”团队,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无缝对接;构建“专业机构主导+地方政府支持+主管机关指导”的多元化国际商事调解格局,创新村(居)法律顾问参与调解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自贸港重点园区商事纠纷“一站式”综合性调解服务机制;在医疗、旅游、交通等矛盾纠纷易发高发领域,推动设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三、聚焦封关运作服务“一号工程” 推进封关运作准备工作是当前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一号工程”,各项工作都要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海南省司法厅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重点着眼于为全岛封关运作提供立法保障,通过“五个”着力于,促进相关任务有效推进。 一是着力于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计划,重点谋划和推进一批全岛封关运作必备急需的立法项目。二是着力于紧盯“封关画像”选择好立法路径,用好用足海南省“三重立法权”,大力推动封关运作相关立法及时出台。三是着力于积极争取国家层面支持,调法调规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四是着力于围绕“三税”(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五自由便利一安全有序流动”(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等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抓紧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规。五是着力于通过立法固化封关运作的各项制度安排,确保各类要素便捷高效流动,风险防控有力有效,加快形成更加自由便利的市场环境、更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环境。 四、坚守法治初心恪守为民之道 全面依法治省的着力点在于法治为民,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 高质量做好法治宣传工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载体、方式,提升普法效能。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深入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 高质量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优质资源。解决法律援助机构设置不规范、公证机构量少质弱业务结构不合理、兼职司法鉴定人占比过高等突出问题,让群众遇事不慌,方便“找法”。特别是要做好做优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好“法援惠民生 关爱未成年人”为民办实事项目,让困难群众得到切实帮助。 高质量做好刑罚执行工作,体现制度优势。巩固拓展社会帮教“彩虹行动”,夯实“减假暂”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提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水平,创新戒治模式,扩大“蒲公英”禁毒宣传品牌影响力。抓牢精准教育,突出因人施教,实现社区矫正对象“一人一案、一人一策”的矫治目标,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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