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07月04日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4下一篇  
返回本版列表    点击率:  字体: 放大  默认  缩小  
综合
13 12/13 11 12 13 > >| PDF版
本版面文章
· 海口秀英健全毒品治理体系提升禁毒工作成效
· 海口秀英开展“领导干部讲禁毒”活动
· 海口秀英开展未成年人禁毒“护苗”宣传
· 海口秀英开展禁毒工作满意度调查
· 海口秀英深入推进“平安关爱”行动
· 海口秀英开展“毒驾”专项整治
· 海口秀英“防毒护苗”宣传进校园
· 杭州里商乡推动“党建+信访”深度融合
· 泰州姜堰税务税惠赋能激活企业发展动力
· 浙江温岭“青少年法学院”项目启动
· 鹤岗兴山警方严打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 天水法院开展结对关爱帮扶活动
· 深圳宝龙街道助力创建禁毒示范城区
· 遵义八一村坚持党建引领助力乡村振兴
· 东莞莲湖社区开展禁毒宣传活动
· 人民法院公告
· 悬赏公告
· 公 告

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7月4日

( 2023-07-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崔晓丽:本院受理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知民初54号开庭传票。原告诉求:1.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超能”商标专用权;2.被告二立即断开涉案产品的链接,屏蔽涉案产品的销售页面;3.被告一依法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因维权产生的费用共计30000元;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一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法治日报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金活:本院受理纳爱斯集团有限公司与你、浙江义乌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知民初56号答辩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原告诉求:一、被告一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超能”商标专用权;二、被告一立即销毁侵犯原告“超能”商标专用权的产品;三、被告二立即断开涉案产品的链接,屏蔽涉案产品的销售页面;四、被告一依法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因维权产生的费用共计30000元;五、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一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法治日报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云南创优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自雄诉你公司、银发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曲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云南誉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仁纪诉你公司和魏珍雄、熊世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2023)云0581民初18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由被告魏珍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原告张仁纪劳务费55528元。二、由被告云南誉贤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1188元,由被告魏珍雄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单泽峰:本院受理晏加贤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受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节假日顺延)9时在本院曲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褚珺:本院受理雅生活智慧城市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腾冲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云0581民初1812号民事判决书。其判决结果为: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物业管理费19359元、截止2023年2月15日止的违约金2151.8元,合计21510.8元。案件受理费338元,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张晓丹:本院受理胡广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80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山西兰花康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霸州市荣江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票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郭宏亮:本院受理王兵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52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8月21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河北尚匠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邯郸宾馆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258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8月21日9时1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刘文渊:本院受理李岩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396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8月21日9时2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雷黎明:本院受理任志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403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8月21日9时3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张爱兵:本院受理武文涛诉你与安红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191民初11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求:1、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800000元、利息暂计1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法治日报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举证及答辩期限为公告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石家庄康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刘辉:本院受理石家庄市磊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本院依法作出(2022)冀0191知民初47号民事判决,判决:一、石家庄康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石家庄市磊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退还合同款项27800元,并支付违约金7800元;二、刘辉对石家庄康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的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三、驳回石家庄市磊善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93元,公告费1170元,由石家庄康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刘辉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韩晓龙、张晓宁:本院受理4280案原告吴瑞珍诉你、4281号原告刘会军诉你合同纠纷两案已审结。本院依法作出(2022)冀0191民初4280、4281号民事判决,4280案判决:一、韩晓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吴瑞珍货款40054元;二、驳回吴瑞珍的其他诉讼请求。4281案判决:一、韩晓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刘会军货款14000元;二、驳回刘会军的其他诉讼请求。4280案件受理费801元,公告费390元,由韩晓龙负担。4281案件受理费150元,公告费390元,由韩晓龙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靳晓培:本院受理王永胜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作出(2022)冀0191民初482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靳晓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王永胜借款本金200000元及截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68200元,并支付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二、靳晓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赔偿王永胜律师费7000元。案件受理费6404元、保全费2070元、公告费1040元,由靳晓培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靳晓培:本院受理王建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作出(2022)冀0191民初47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靳晓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王建新借款本金100000元及截至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39000元,并支付以1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8月20日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3500元、保全费1320元、公告费910元,由靳晓培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平泉科华商贸有限公司、苏继强:本院受理石家庄高新区华佑安防设备经销处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作出(2022)冀0191民初466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平泉科华商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石家庄高新区华佑安防设备经销处货款99663元,并支付违约金(以99663元为基数,自2021年7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二、苏继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石家庄高新区华佑安防设备经销处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92元、公告费780元,由你们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梅素:本院受理邢浩与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作出(2022)冀0191民初49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原告垫付款25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520元,由被告负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燕胜伟、张景泽:本院受理李振奎与你们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作出(2022)冀0191民初450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李振奎与燕胜伟于2017年4月10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于2023年5月18日解除;二、燕胜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腾退东仰陵村民活动中心办公楼4-5层并返还给李振奎;三、燕胜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李振奎截止至2022年7月10日的装修费、租金共计912500元,并支付自2022年7月10日至返还租赁房屋之日止按月租金50400元/月标准计算的房屋占用使用费;四、驳回李振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925元、诉前保全费5000元、公告费1040元,由燕胜伟负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甘刚刚:本院受理河北冠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依法作出(2022)冀0191民初35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自2015年10月18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15985.47元;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76元、公告费910元,由原告承担18元,被告承担1168元。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3)冀0403民初893号
张向波、吕为人:本院受理原告邯郸市铭德典当有限公司诉你们典当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8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495号
王璐璐:关于本院受理原告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诉被告王璐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苏0311民初1495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499号
李满足:关于本院受理原告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诉被告李满足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苏0311民初1499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918号
李洁:关于本院受理原告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诉被告李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苏0311民初1918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013号
许硕:关于本院受理原告荣万家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诉被告许硕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苏0311民初2013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596号
王莉:关于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23)苏0311民初2596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852号
吕茂盛: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11民初28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861号
陈海军: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11民初28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390号 胡海波: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11民初43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363号 茅海卫: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11民初43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594号 周广雷: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与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11民初45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415号 江苏盛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李作敏、李侠: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盛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徐州汽配城有限责任公司、李作敏、李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311民初341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二十四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等,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505号 连云港誉盛魁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诉你公司、魏居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25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冀0403民初582号 刘统:本院受理原告姚延坡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58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3年9月11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