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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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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7月1日起施行
强化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监管

( 2023-07-0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社会
  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科技部制定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7月1日起施行。
  为加强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促进人类遗传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科技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出台后,启动了《实施细则》制定工作。
  《实施细则》要求,贯彻落实生物安全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科学、严谨、高效地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明确中央和地方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方面的职责,推动建立一体化的监督管理机制;明晰管理界限,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关键环节管控,在坚决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前提下,该管的坚决管住、该放的切实放开;实现制度实施的可及性,在行政许可、备案、安全审查各个环节完善程序性规定,强化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具体措施,依法依规保障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的高效运作。
  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基础上,强化人类遗传资源活动监管,实现从严监管和促进创新相结合,《实施细则》对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的实体和程序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一是在监督检查方面,设计了日常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等差异化分类监督机制,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二是在行政处罚方面,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具体就行政处罚的听证制度、审查和决定、执行等作出了规定,既对接行政处罚法修订的新要求,又强化了对人类遗传资源监管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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