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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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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屈建军:本院受理张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2920号 宗学军: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晓明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29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邱宗林、邱宗勇、邱宗江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邱宗林、邱宗勇、邱宗江称,被申请人李为英,女,1948年3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10402194803011029。下落不明人李为英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李为英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李为英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李为英情况,向本院报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3)浙0482民初599号 王东(公民身份号码:433124********4510,户籍所在地湖南省花垣县长乐乡跃马卡村一组):本院受理原告代柱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482民初599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彭必刚:本院受理贵州务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彭必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8190号 周奉全、李解、四川康宁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原告童菊燕与被告周奉全、李解、张巍严、余泉、周勤、段长兴、陈基良、第三人四川康宁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周奉全、余泉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2015)川0903民初2477号民事判决确认的债务向原告童菊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6241号 周展旭:本院受理原告刘宇昊诉被告周展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793号 泉山区初之心装饰服务部、童立林、刘惠(又名刘芳君):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中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793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542号 刘丹、蒋书芹:本院受理原告陈文霞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542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977号 贾长进、贾海林、贾涛、海陵区长进运输服务部、泰州翔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977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173号 杜西安:本院受理原告姜宝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4173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777号 张婷:本院受理原告苗兵侠诉陈亚及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140号 靳广锋:本院受理原告袁存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464号 樊超:本院受理原告梁永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489号 王慧、张佳淦、李兰英、张恒博、张熙唯:本院受理原告张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365号 薛成成:本院受理徐州东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586号 刘洪伟:本院受理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185号 祁大勇:本院受理杨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951号 徐州市奎山新源门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红春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669号 杨玲、赵孟秋:本院受理原告谢显华、谢显云、谢显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6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184号 王增礼、纪武蓉、叶小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泉山分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881号 王红珊:本院受理原告张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322号 蔡侠:本院受理原告岳德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京平卫医罚告[2023]004号 林丽娟,你自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间在北京市平谷区园丁小区16号楼2单元2层右侧房间内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法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你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无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本机关将调查终结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你有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请于5日内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电话:010-69985904; 联系人:张菊香;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 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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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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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中缝 屈建军:本院受理张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2920号 宗学军: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晓明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292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申请人邱宗林、邱宗勇、邱宗江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邱宗林、邱宗勇、邱宗江称,被申请人李为英,女,1948年3月1日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410402194803011029。下落不明人李为英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李为英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李为英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李为英情况,向本院报告。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3)浙0482民初599号 王东(公民身份号码:433124********4510,户籍所在地湖南省花垣县长乐乡跃马卡村一组):本院受理原告代柱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482民初599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彭必刚:本院受理贵州务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彭必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及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8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8190号 周奉全、李解、四川康宁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原告童菊燕与被告周奉全、李解、张巍严、余泉、周勤、段长兴、陈基良、第三人四川康宁红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周奉全、余泉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对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2015)川0903民初2477号民事判决确认的债务向原告童菊燕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6241号 周展旭:本院受理原告刘宇昊诉被告周展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793号 泉山区初之心装饰服务部、童立林、刘惠(又名刘芳君):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中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793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追加被告申请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542号 刘丹、蒋书芹:本院受理原告陈文霞与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二人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542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977号 贾长进、贾海林、贾涛、海陵区长进运输服务部、泰州翔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977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173号 杜西安:本院受理原告姜宝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4173号开庭传票、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777号 张婷:本院受理原告苗兵侠诉陈亚及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140号 靳广锋:本院受理原告袁存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464号 樊超:本院受理原告梁永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489号 王慧、张佳淦、李兰英、张恒博、张熙唯:本院受理原告张瑜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9:0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9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365号 薛成成:本院受理徐州东联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586号 刘洪伟:本院受理徐州徐工基础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与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185号 祁大勇:本院受理杨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951号 徐州市奎山新源门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红春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669号 杨玲、赵孟秋:本院受理原告谢显华、谢显云、谢显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6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184号 王增礼、纪武蓉、叶小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泉山分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881号 王红珊:本院受理原告张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18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322号 蔡侠:本院受理原告岳德金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3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京平卫医罚告[2023]004号 林丽娟,你自2020年4月至2020年6月期间在北京市平谷区园丁小区16号楼2单元2层右侧房间内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医疗美容活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法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五条规定,你享有对此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你无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本机关将调查终结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如你有进一步陈述、申辩的意见,请于5日内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规定,你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你要求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联系电话:010-69985904; 联系人:张菊香; 地址: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西街17号社会服务中心。 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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