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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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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郑洪建:本院受理原告尉胜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3628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08月07日09时00分在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夏安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水市支行诉被告夏安灿、赤水市桂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 贵州中黔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毕节供电局诉被告贵州中黔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东莞市金祥嘉源电子有限公司、贵州金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被告东莞市金祥嘉源电子有限公司、贵州金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毕节英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毕节金海湖新区成林种植专业合作社诉被告毕节英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谢先明:本院受理原告王龙毅诉被告谢先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朱振宁:本院受理原告湖北悟穑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1202民初4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乔俊: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寿县金朝阳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乔俊买卖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402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友侠、李帝祥:本院受理浙江鸿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李友侠、李帝祥追偿权纠纷(2023)皖0422民初4030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友侠、王玉飞:本院受理浙江鸿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李友侠、王玉飞追偿权纠纷(2023)皖0422民初4031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施久斌: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荡支行与被告施达旺、董伟丽、施久斌、施达满、李小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4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荡山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闯、余寒浪:本院受理原告金邦强与被告李闯、余寒浪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22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杨双进:本院受理原告杨启国与被告杨双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谢精贞:本院受理原告张福欣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20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谢精贞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张福欣支付货款654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诉讼费850元由谢精贞负担。你应于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胡永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与被告胡永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04民初1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韩蕙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与被告韩蕙琳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04民初13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李凯楠:本院受理原告孙明德诉你、刘成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司法鉴定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盐城永祥运输有限公司、高玉:本院受理浙商财险上海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5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是:被告高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浙商财险上海分公司车损赔偿款46000元;驳回浙商财险上海分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被告高玉并承担诉讼费950元。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道歉公告 本人谷成强,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谷成强 本人李华,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李华 本人江兴涛,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江兴涛 本人刘建,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刘建 本人李猛,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李猛 本人雍富宾,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雍富宾 仲裁公告 董和平: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安徽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董和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会(2023)合仲字第0080号裁决书,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合肥仲裁委员会 邢玉军:乌海仲裁委员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勃湾支行与被申请人邢玉军《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乌仲裁字第338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乌海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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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21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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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郑洪建:本院受理原告尉胜与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522民初3628号案件民事起诉状及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3年08月07日09时00分在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 夏安灿: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水市支行诉被告夏安灿、赤水市桂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赤水市人民法院 贵州中黔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毕节供电局诉被告贵州中黔能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东莞市金祥嘉源电子有限公司、贵州金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毕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诉被告东莞市金祥嘉源电子有限公司、贵州金祥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毕节英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毕节金海湖新区成林种植专业合作社诉被告毕节英杰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谢先明:本院受理原告王龙毅诉被告谢先明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朱振宁:本院受理原告湖北悟穑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1202民初42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 乔俊:本院受理原告安徽省寿县金朝阳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乔俊买卖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402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友侠、李帝祥:本院受理浙江鸿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李友侠、李帝祥追偿权纠纷(2023)皖0422民初4030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友侠、王玉飞:本院受理浙江鸿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李友侠、王玉飞追偿权纠纷(2023)皖0422民初4031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施久斌: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荡支行与被告施达旺、董伟丽、施久斌、施达满、李小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45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雁荡山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李闯、余寒浪:本院受理原告金邦强与被告李闯、余寒浪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22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荆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杨双进:本院受理原告杨启国与被告杨双进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谢精贞:本院受理原告张福欣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缺席判决。现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201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谢精贞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张福欣支付货款654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800元,合计诉讼费850元由谢精贞负担。你应于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胡永翠: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与被告胡永翠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04民初1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韩蕙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立山支行与被告韩蕙琳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辽0304民初13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李凯楠:本院受理原告孙明德诉你、刘成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司法鉴定选择鉴定机构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盐城永祥运输有限公司、高玉:本院受理浙商财险上海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5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是:被告高玉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浙商财险上海分公司车损赔偿款46000元;驳回浙商财险上海分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被告高玉并承担诉讼费950元。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道歉公告 本人谷成强,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谷成强 本人李华,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李华 本人江兴涛,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江兴涛 本人刘建,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刘建 本人李猛,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李猛 本人雍富宾,在未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情况下实施非法交易、运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导致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死亡。我已深刻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造成了生态环境的破坏,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要积极进行赔偿并承当相应的责任。特在此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希望对我的行为予以谅解,我保证今后一定争做懂法守法的公民,维护好生态环境,为社会的进步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道歉人:雍富宾 仲裁公告 董和平:本会受理的申请人安徽省农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董和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会(2023)合仲字第0080号裁决书,请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合肥仲裁委员会 邢玉军:乌海仲裁委员会受理的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勃湾支行与被申请人邢玉军《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乌仲裁字第338号裁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乌海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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