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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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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其仁:本院受理原告四川众注物流有限公司与被告陈雨婷、蔡其仁、廖叶茂、赵家清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吴章群:本院受理原告田佑林与吴章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李三好:本院受理原告孙绪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322民初146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被告李三好应偿还原告孙绪坤借本金20000元及利息(以20000元为基数,2017年10月29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2020年8月20日至借款还清时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李三好应偿还原告孙绪坤借本金24000元及利息(以24000元为基数,2017年12月3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2020年8月20日至借款还清时止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0元,由被告李三好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2560号 杨太成、何琼芳、杨坤、刘昌容、何熬:本院受理原告余桂蓉诉被告杨太成、何琼芳、杨坤、刘昌容、何熬继承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并判令由遂宁市健坤华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号为16-1-1105的房屋按份所有份额为:原告、被告一至被告四各自所有0.2%,房屋变卖价扣除欠款后估价为5万元。2、请求法院依法确认由遂宁市健坤华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号为16-1-1105的房屋其它份额(即99%)为原告所有,被告五出借款项60000.00在继承范围内由原告、被告一至被告四各自偿还。3、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一至被告四承担。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龙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1685号 白梅:原告厦门趣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白梅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厦门趣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白梅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解除;二、被告白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厦门趣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未付租金与车辆处置价的差额损失32442.1元;三、被告白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厦门趣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违约金1118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成渝金融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1283民初10175号 刘宏星:本院受理原告张军与被告刘宏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1283民初10175 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974号 段士林:本院受理原告段思慕与被告段士林抚养费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597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裁定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少年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5907号 冯立超(住江西省定南县鹅公镇柱石村井坑组,公民身份号码:3607281992****2818):原告徐振理与被告冯立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5907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主楼52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6005号 福州市如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工业路东侧福三路北侧洪山园地块华润万象城一期S5#楼6层20办公-2):原告永康市千聚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福州市如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784民初6005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主楼523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638号 熊太平:本院受理原告赵芳与被告熊太平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0903民初63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赵芳和被告熊太平离婚。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30元,由原告赵芳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龙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杨耀荣:本院受理的原告吴景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新2828民初44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15,000元、违约金1500元、保全申请费185元及诉讼责任保险费200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巴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刘铁桥:本院受理原告郑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2日9时3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营山县人民法院
王全波:本院受理原告魏国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3年8月2日10时30分在本院新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四川营山县人民法院
唐铭:本院受理高峰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并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天内,定于2023年8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四川营山县人民法院
(2023)浙0382民初3583号 深圳市华红智能实业有限公司、陈金国:本院受理台邦电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华红智能实业有限公司、陈金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8月3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2022)浙0382民初9357号 郑州坤之杰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南通辛普森仪器有限公司诉被告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陵县建宇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济南齐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原阳县悦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郑州坤之杰贸易有限公司、温州品贺能源有限公司、温州秋浩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领悦鑫云商贸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济南齐全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已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9357号民事判决书、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上诉人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提交上诉答辩状至本院或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各提存受领人:北京市供用电建设承发包有限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6日将应退还各受领人的项目建设费提存我处(具体详见《明细表》),请及时到我处领取。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公证员:杨箐
  联系电话:58073627、58073587
  明细表【序号,提存受领人名称,应退还金额(人民币)】1、北京华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89947元;2、北京达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50000元。
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2023年6月13日
公 告
江苏晨路物流有限公司:本中心受理你单位工伤职工胡海涛提出的先行支付申请,并已依法先行支付胡海涛工伤保险待遇560852.1元。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请你方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偿还本中心先行支付的费用560852.1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仍不偿还的,本中心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昆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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