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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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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2023年6月14日

( 2023-06-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马中成、陈爱芳:本院受理泰兴市悦泽贸易有限公司与你们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泰州远大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苏州盛捷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涟水吉顺劳务有限公司与泰州远大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第三人苏州盛捷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03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江苏兴港鸿伟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江苏中联鸿伟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01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周口市远大运输集团东运汽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长宁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堡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徐亮:本院受理史庆国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堡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封阳、封桂春、杨桂萍: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市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苏1283民初8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
李梦强:本院受理原告临沂市兰山区比比肯酒吧诉李梦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仲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周瑞声:本院受理原告郭付勇诉周瑞声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仲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郑洪荣、秦伟、秦兴杰:我院受理原告薛良霞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周爱军:我院受理原告张立忠诉周爱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严静:我院受理原告胡子儒诉祁思凯、李金凯、宋庆飞、你(第三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山东省兰陵县人民法院
黄家秀、贾德英:原告邵秀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诉请:1、原、被告于2012年11月1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2、两被告返还原告房款208000元、支付中介费2000元、房屋装修款53441元及利息;3、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证据材料;应诉、举证、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2023年4月3日受理了深圳市光明区正宇螺丝经营部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1300051/49953440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3年6月13日作出(2023)浙0282民催4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浙江省慈溪市人民法院
苏国:本院受理韩少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339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7月31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阮兴华:本院受理任倩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40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司法公开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7月31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李焱、韩涛:本院受理马宏江、杨树凤诉你们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范自宇:本院受理原告陈艺坤与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0403民初8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如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付康、付红斌、康燕娥:本院受理原告李川川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403民初81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如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曾立军:本院受理原告曹瑞波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0403民初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如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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