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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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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13日讯 记者刘欣 记者今天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信部近日公布了《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现行《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了修订。《规定》将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规定》主要修订了以下制度:扩大适用范围。现行《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主要适用于通信领域,《规定》根据当前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将适用范围扩展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并更名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考虑到国防科技工业、烟草专卖领域的特殊性,其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另行制定。 完善管辖制度。《规定》针对通过电信网络实施的违法行为发生地难以确定的情况,规定了住所地、网络接入地等违法行为发生地,便于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确定管辖。对于两个以上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规定了“最先立案”管辖原则,细化了管辖权争议解决程序。同时,调整了移送管辖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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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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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14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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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6月13日讯 记者刘欣 记者今天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工信部近日公布了《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对现行《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了修订。《规定》将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规定》主要修订了以下制度:扩大适用范围。现行《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主要适用于通信领域,《规定》根据当前工业和信息化行政执法工作需要,将适用范围扩展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并更名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考虑到国防科技工业、烟草专卖领域的特殊性,其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另行制定。 完善管辖制度。《规定》针对通过电信网络实施的违法行为发生地难以确定的情况,规定了住所地、网络接入地等违法行为发生地,便于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确定管辖。对于两个以上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都有管辖权的,规定了“最先立案”管辖原则,细化了管辖权争议解决程序。同时,调整了移送管辖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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