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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爱温暖“事实孤儿”

( 2023-06-0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地方新闻
  □ 本报记者   颜爱勇
□ 本报通讯员 华春花
  
  现实中因父母服刑、死亡、失踪或重病等原因造成无人抚养的这类儿童,被称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俗称事实孤儿。因监护缺失,这类孩子容易成为犯罪分子实施不法侵害的对象,也容易因为生活无着落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小乐(化名,女),是内蒙古自治区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朵兰·未检”工作团队关爱帮扶的一名未成年人。
  小乐的母亲与父亲未结婚登记,自生下小乐不久后便离家出走,十几年未尽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2021年,小乐的父亲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缺失父母监护的小乐,日常生活学习是否能够得到保障?“朵兰·未检”工作团队的检察官多次上门探访,了解到小乐现和奶奶、叔叔一起生活。奶奶已到古稀之年,并患有老年基础疾病。叔叔务农,养育一名学龄前儿子,没有固定收入,经济压力大。生活没有保障、身心创伤种种问题沉甸甸地压在小姑娘瘦弱的肩头,也压在未检检察官的心头。
  针对小乐的情况,检察官第一时间与当地政府、村委会协调,指定小乐的叔叔为其临时监护人,当地民政部门也将小乐纳入了低保救助范围。鉴于小乐的情况符合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条件,检察官随即与民政部门沟通联系,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及小乐的现实处境,促成“孤儿补助”申报程序的启动。目前小乐已享受每月近2000元的“孤儿补助”直至成年。
  自父亲入狱后,小乐的情绪较为低落,与他人沟通交流减少,学习状态不佳。为缓解小乐的心理压力,检察官多次回访帮教,联合当地妇联对小乐进行心理疏导,充分了解其心理压力和成长烦恼,引导其坚强自信面对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走出阴霾,培养健全人格,避免出现行为偏差。
  检察官在全面审查案件的基础上,主动宣讲司法救助政策,告知小乐叔叔可以为小乐申请司法救助,并耐心地指导其提供申请材料。很快,8万元司法救助金发放下来。
  如何保障钱用到小乐身上,又不至于过度干预呢?检察官一方面与当地政府协调,由农经站开设账户统一保管,每月向小乐发放定额生活、学习费用;另一方面找机会与小乐“私聊”,嘱咐她不要乱花钱,并告诉她“有问题找检察官”,与小乐保持着朋友般的关系。
  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小乐坚强乐观地面对生活,继续学业,选择了自己喜欢的幼师专业,她说要把爱带给更多的孩子。
  回忆起过去数月持续的沟通与救助,检察官们内心不免有些激动与感慨:“我们再多做一点点,孩子的未来就会美好一点点。”检察官们始终相信,司法是有温度的,爱,就是最好的催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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