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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2023-05-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为保护生态环境,节约土地资源,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和《顺义区散葬坟墓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现决定对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望泉寺村属地管辖林地内散葬坟墓进行迁移,特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顺义区石门市场南区对面林地,石马路以南、外环路以西、顺平路以北、东六环以东范围内的全部坟墓。
  二、请上述范围内坟墓逝者亲属自行与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望泉寺村村民委员会取得联系,并共同授权其中一人作为受委托人,负责办理坟墓迁移全部事宜,并承担一切责任。逝者亲属应携带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到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望泉寺村村民委员会进行登记核实。
  三、逝者亲属自行迁移、深埋或放弃迁移坟墓的,根据协议每座坟墓镇级给予6000元奖励补贴。奖励补贴费的领取,由坟墓登记的受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办理领款手续,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一切矛盾纠纷和责任。
  四、逝者亲属要根据协议书、委托书、承诺书等规定要求,自行迁移逝者骨灰。根据顺义区统一协调可迁移至顺义区潮白陵园骨灰墙、顺义区殡仪馆骨灰堂,可承接仁和镇户籍逝者安葬需求,也可采取深埋、自愿放弃或平坟的处置方式。如若迁至仁和镇辖区及以外地区再次出现散埋乱葬的现象,一律不予补贴。迁移至潮白陵园骨灰墙、顺义区殡仪馆骨灰堂寄存的,或自行联系迁移到其他乡镇公益性墓地,产生的费用由逝者亲属自行处理、承担。
  五、迁坟时间:2023年5月29日开始至2023年7月27日结束。未在坟墓迁移时间内迁移完毕或未办理登记相关迁坟(放弃)手续的,视为无主坟墓、放弃相关权利,由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望泉寺村村民委员会按照程序自行处理,不予以补贴。
  六、以坟墓为单位,每座坟墓只可登记、补贴一次,不可重复登记补贴。采取深埋、自愿放弃或平坟生态化处置方式的,逝者亲属必须承诺永久性不保留坟头,不立碑或其他标志物。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东
  联系电话:010-69433971
  联系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顺白路22号望泉寺村委会
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望泉寺村村民委员会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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