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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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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鹏 5月19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水利厅在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举行“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标志着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部署的“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在青海正式启动。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南州委书记吕刚等领导和受邀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专项行动揭幕。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泽军在启动仪式上致辞。 黄河发源于青海,守护好包括黄河源头在内的三江之源,是青海的“国之大者”,是检察机关肩负的重大责任。近年来,青海检察机关积极通过检察履职守护黄河青海流域秀美安澜。 青海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在玉树、果洛、黄南等三江源地区基层检察院成立办理生态环境案件专业团队,与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等会签行政执法与刑事检察衔接办法,开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设立直属于省检察院的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以“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解决河湖跨流域、地域跨区划、管理跨部门的“三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近年来,共办理黄河保护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23件,督促清理被污染的黄河干支流河道295公里,针对黄河“四乱”问题共立案94件,发出检察建议76件。 查庆九指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为契机,以这次专项行动为抓手,切实担负起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青海检察使命。要以最严密法治坚决依法惩治各类破坏黄河青海流域环境资源犯罪,形成有力震慑。针对黄河保护治理突出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圆桌会议等方式,持续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更好服务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健全省内沿黄地区检察机关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落实好与省河长办会签的关于推动黄河青海流域源头治理的意见等协作机制,加强与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监督,凝聚黄河法治保护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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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黄河法治保护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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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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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2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政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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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徐鹏 5月19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青海省水利厅在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举行“黄河青海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启动仪式,标志着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水利部部署的“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专项行动”在青海正式启动。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尼玛卓玛,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海南州委书记吕刚等领导和受邀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专项行动揭幕。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查庆九,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泽军在启动仪式上致辞。 黄河发源于青海,守护好包括黄河源头在内的三江之源,是青海的“国之大者”,是检察机关肩负的重大责任。近年来,青海检察机关积极通过检察履职守护黄河青海流域秀美安澜。 青海检察机关依法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在玉树、果洛、黄南等三江源地区基层检察院成立办理生态环境案件专业团队,与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等会签行政执法与刑事检察衔接办法,开展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立案监督专项活动,设立直属于省检察院的三江源地区人民检察院。探索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以“属地检察+巡回检察+专项治理”解决河湖跨流域、地域跨区划、管理跨部门的“三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近年来,共办理黄河保护相关公益诉讼案件423件,督促清理被污染的黄河干支流河道295公里,针对黄河“四乱”问题共立案94件,发出检察建议76件。 查庆九指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为契机,以这次专项行动为抓手,切实担负起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中的青海检察使命。要以最严密法治坚决依法惩治各类破坏黄河青海流域环境资源犯罪,形成有力震慑。针对黄河保护治理突出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磋商、圆桌会议等方式,持续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更好服务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不断深化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健全省内沿黄地区检察机关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推进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协同配合,落实好与省河长办会签的关于推动黄河青海流域源头治理的意见等协作机制,加强与省水利厅等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监督,凝聚黄河法治保护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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