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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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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审议通过并于4月底印发了《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坚决扭转重特大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 本报记者 蔡岩红
今年以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均继续保持下降,但随着疫情防控平稳转段,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各种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特别是内蒙古阿拉善左旗“2·22”露天煤矿坍塌事故、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严重冲击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针对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的形势,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迅速行动,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审议通过并于4月底印发了《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立即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坚决扭转重特大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应急管理部近日通报称,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已迅速部署行动,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细化完善有关工作任务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各阶段压茬推进。 一体推进促各方责任落实 据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汪崇鲜介绍,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主要任务是一体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 企业层面,要求主要负责人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研究并组织好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挥好安全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和电气焊、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按要求抓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部门层面,制定印发专项方案,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本次整治的重点,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聚焦排查整治重点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 党委政府层面,迅速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强化党政负责人的动员部署和督导检查,强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财力人力保障,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与以往相比,这次专项行动有‘四个突出’。”汪崇鲜说。 突出“重大隐患”开展排查整治。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 突出“关键少数”狠抓全员责任落实。牢牢把握企业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主导作用,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突出“先礼后兵”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先请各企业集中开展全面自查自改,政府部门强化帮扶指导,然后再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倒逼,避免与监管部门搞“躲猫猫”游戏,便于摸清底数、共同发力。 突出“机制创新”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建立先学习培训后监管执法、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主流媒体专栏曝光、匿名举报查实重奖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监管执法查不出问题或查出问题后不跟进整改等情况,推动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传统高危行业为整治重点 应急管理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9日,今年全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3.7%、26.1%;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5%、3.4%;重特大事故有所反弹,主要是传统的高危行业领域事故较为集中,煤矿发生1起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中建筑业3起、化工2起、道路运输和工贸各1起。“这些传统高危行业领域仍然是安全整治的重点。”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李豪文坦言。另外,其他行业也发生了多起重大涉险事故。 李豪文分析认为,这些事故反映出,一些地区在应对疫情后的经济发展挑战中,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没有树牢,安全底线红线没有守住,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没有统筹好,甚至只重发展不顾安全;一些地区和单位在抓落实上仍有很大差距,安全生产责任悬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一些企业片面追求效益、追求速度,打乱正常的安全生产程序和工艺,安全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忘乎所以。也反映出有的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与违法违规行为作坚决斗争的精神劲头不足、措施不果断等。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大部分省份和部门都行动迅速、及时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成立工作专班,通过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并已派出20个综合检查组赴各个省份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结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暗查暗访。同时,将专项行动的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以及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予评为“优秀”等次,并将视情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从小切口抓重点举一反三 记者了解到,近期应急管理部组织联合执法小分队,针对电气焊作业、外包外租、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三个方面,分赴河北、安徽、河南三省开展专项暗查暗访。旨在通过“小切口”抓重点,推动各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重敲警钟,毫不松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王立忠告诉记者,目前,3个联合执法小分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了郑州、合肥、石家庄、保定4个地市14个区县的41家企业和单位,共发现问题隐患79条。暗查暗访结束后,联合执法小分队分别将抽查情况和问题隐患清单反馈属地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特别是对12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严格对其及相关企业实施“一案双罚”。 “事故隐患总是随着生产经营活动不断产生,总是动态存在的,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不能一劳永逸。当前重特大事故多发,其实是安全生产领域深层次矛盾问题的集中反映。”汪崇鲜说,既要抓好面上存量隐患的排查整治、防止重蹈覆辙,也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 汪崇鲜表示,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完善“三项机制”:完善事故隐患辨识机制。将推动相关主管部门结合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抓紧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补齐隐患辨识标准缺失的短板。完善企业自查自改机制。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要突出企业自查自改,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迅速整改到位;难以立查立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加强帮扶指导;对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的,有关部门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机制。各地区要建立完善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汇总梳理企业上报、督导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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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总量下降 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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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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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19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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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阅读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审议通过并于4月底印发了《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坚决扭转重特大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 □ 本报记者 蔡岩红
今年以来,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总量、较大事故均继续保持下降,但随着疫情防控平稳转段,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各种不确定因素明显增多,发生了多起重特大事故,特别是内蒙古阿拉善左旗“2·22”露天煤矿坍塌事故、北京丰台长峰医院“4·18”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严重冲击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针对当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的形势,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迅速行动,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审议通过并于4月底印发了《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立即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最严格措施、最严谨作风、最严肃问责狠抓落实,坚决扭转重特大事故多发的被动局面。应急管理部近日通报称,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已迅速部署行动,结合本地区、本领域实际细化完善有关工作任务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各阶段压茬推进。 一体推进促各方责任落实 据应急管理部安全协调司司长汪崇鲜介绍,此次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自改和部门帮扶、部门精准执法、总结提高四个阶段,主要任务是一体推进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 企业层面,要求主要负责人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主体责任,研究并组织好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发挥好安全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组织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和电气焊、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按要求抓好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 部门层面,制定印发专项方案,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本次整治的重点,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聚焦排查整治重点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 党委政府层面,迅速制定本地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强化党政负责人的动员部署和督导检查,强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财力人力保障,严格安全生产督查督办和考核巡查。 “与以往相比,这次专项行动有‘四个突出’。”汪崇鲜说。 突出“重大隐患”开展排查整治。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渔业船舶、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紧盯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开展针对性排查整治。 突出“关键少数”狠抓全员责任落实。牢牢把握企业作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主导作用,带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突出“先礼后兵”提升排查整治质量。先请各企业集中开展全面自查自改,政府部门强化帮扶指导,然后再开展精准严格执法、强化责任倒逼,避免与监管部门搞“躲猫猫”游戏,便于摸清底数、共同发力。 突出“机制创新”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建立先学习培训后监管执法、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主流媒体专栏曝光、匿名举报查实重奖等工作机制,有效防范监管执法查不出问题或查出问题后不跟进整改等情况,推动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传统高危行业为整治重点 应急管理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5月9日,今年全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33.7%、26.1%;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5%、3.4%;重特大事故有所反弹,主要是传统的高危行业领域事故较为集中,煤矿发生1起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中建筑业3起、化工2起、道路运输和工贸各1起。“这些传统高危行业领域仍然是安全整治的重点。”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监察专员李豪文坦言。另外,其他行业也发生了多起重大涉险事故。 李豪文分析认为,这些事故反映出,一些地区在应对疫情后的经济发展挑战中,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思想理念没有树牢,安全底线红线没有守住,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没有统筹好,甚至只重发展不顾安全;一些地区和单位在抓落实上仍有很大差距,安全生产责任悬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一些企业片面追求效益、追求速度,打乱正常的安全生产程序和工艺,安全现场管理混乱,违法违规忘乎所以。也反映出有的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与违法违规行为作坚决斗争的精神劲头不足、措施不果断等。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大部分省份和部门都行动迅速、及时制定印发了实施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出了部署、提出了要求。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已成立工作专班,通过调度通报、督办交办、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定期调度掌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排查整治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并已派出20个综合检查组赴各个省份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结合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暗查暗访。同时,将专项行动的推进情况纳入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以及国务院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不予评为“优秀”等次,并将视情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从小切口抓重点举一反三 记者了解到,近期应急管理部组织联合执法小分队,针对电气焊作业、外包外租、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出口三个方面,分赴河北、安徽、河南三省开展专项暗查暗访。旨在通过“小切口”抓重点,推动各地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重敲警钟,毫不松懈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生产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王立忠告诉记者,目前,3个联合执法小分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抽查了郑州、合肥、石家庄、保定4个地市14个区县的41家企业和单位,共发现问题隐患79条。暗查暗访结束后,联合执法小分队分别将抽查情况和问题隐患清单反馈属地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特别是对12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严格对其及相关企业实施“一案双罚”。 “事故隐患总是随着生产经营活动不断产生,总是动态存在的,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不能一劳永逸。当前重特大事故多发,其实是安全生产领域深层次矛盾问题的集中反映。”汪崇鲜说,既要抓好面上存量隐患的排查整治、防止重蹈覆辙,也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长效机制。 汪崇鲜表示,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将重点完善“三项机制”:完善事故隐患辨识机制。将推动相关主管部门结合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抓紧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补齐隐患辨识标准缺失的短板。完善企业自查自改机制。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主体,要突出企业自查自改,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迅速整改到位;难以立查立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并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加强帮扶指导;对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的,有关部门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机制。各地区要建立完善本区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汇总梳理企业上报、督导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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