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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恒:上诉人河北佳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2022)冀11民初6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程艳超:本院受理原告张大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安庄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合肥郁馨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郁国宝:本院受理(2023)冀1182执332号深州市联富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与你公司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司法公开告知书、被执行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保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期间不再另行公告送达本案的相关法律文书,直至本案执行完毕。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邹锦明、吴莉莉、浙江维沃建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骐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131民初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固达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七星关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毕节和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饶德奎:本院受理原告刘丽、李克瑶与被告贵州毕节和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饶德奎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502民初1843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常松、贵州省风荷云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省茂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常松、贵州省风荷云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大方县荣丰生态农业发展开发基地:本院受理原告邵春军诉被告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502民初99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帅:本院受理曲岩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龙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李锋:本院受理原告张见诉被告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人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尹军:本院受理潘显著与尹军、贵州省吉尔斯循环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2732民初532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拟独任审理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6月29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冯晓宇、赵国臣:本院受理原告李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答辩期满后的2023年6月27日14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冯晓宇、赵国臣:本院受理原告王力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答辩期满后的2023年6月2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冯晓宇、赵国臣:本院受理原告孙赛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答辩期满后的2023年6月27日15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冯晓宇、赵国臣:本院受理原告孙丽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答辩期满后的2023年6月27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沈雨:本院受理洮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万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胡凯源:本院受理原告许晓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1023民初3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黄治领:原告梁立农、陆家顺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受理,案号为(2023)黔2729民初661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民事调解建议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投资本金150000元及逾期利息176942.47元(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22年10月16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两项合计326942.47元,2022年10月16日之后的利息,以1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该款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2023年7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陈新星:本院受理苏喜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705民初1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袁汉文:本院受理原告王宇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西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柏祝章: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诉柏祝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4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许炳生: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许炳生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12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张满元:本院受理原告杨华、屠萍诉被告张满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2民初311号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原告杨华、屠萍与被告张满元于2018年9月27日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二、被告张满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杨华、屠萍购房款94687.1元,并承担占用购房款期间的资金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购房款本金94687.1元为基数,从2018年9月27日起至购房款全部返还时止,按年利率4.2%计算)。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更正:本院于2023年4月19日12版刊登的(2022)浙0382民初10826号魏林诉何国印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判决公告中,公告内容有遗漏,应加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082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特此更正。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马静:本院受理原告朱东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陆忠才:本院受理的原告翟学祥诉被告陆忠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31民初4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1.被告陆忠才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翟学祥偿还借款本金1.2万元及利息(以1.2万元为基数,从2023年2月1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65%计算利息)。2.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700元,由被告陆忠才负担(此款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孟照朋:本院受理张霞玲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7880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上诉状及上诉须知(张霞玲、李运华、李月月均上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3)浙1081民催29号 申请人海宁市闪光点照明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49420106、金额为50000元、出票人为台州曾菲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3)浙1081民催30、31号 申请人永康市迪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1554486、31300051 51554419,金额为30000元、2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二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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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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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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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恒:上诉人河北佳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就(2022)冀11民初63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程艳超:本院受理原告张大增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冀1182民初79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安庄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合肥郁馨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郁国宝:本院受理(2023)冀1182执332号深州市联富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与你公司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司法公开告知书、被执行人权利和义务告知书、执行裁定书、冻结、扣划保险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期间不再另行公告送达本案的相关法律文书,直至本案执行完毕。 河北省深州市人民法院 邹锦明、吴莉莉、浙江维沃建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骐进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冀0131民初5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河北省平山县人民法院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固达电线电缆(集团)有限公司诉被告七星关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毕节和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饶德奎:本院受理原告刘丽、李克瑶与被告贵州毕节和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饶德奎公司解散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0502民初1843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常松、贵州省风荷云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省茂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常松、贵州省风荷云石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黔0502民初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大方县荣丰生态农业发展开发基地:本院受理原告邵春军诉被告你方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502民初99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张帅:本院受理曲岩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龙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李锋:本院受理原告张见诉被告辽宁五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及第三人你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和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30(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 尹军:本院受理潘显著与尹军、贵州省吉尔斯循环农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3)黔2732民初532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院领取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拟独任审理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如逾期未领取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6月29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审理。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冯晓宇、赵国臣:本院受理原告李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答辩期满后的2023年6月27日14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冯晓宇、赵国臣:本院受理原告王力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答辩期满后的2023年6月2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冯晓宇、赵国臣:本院受理原告孙赛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答辩期满后的2023年6月27日15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冯晓宇、赵国臣:本院受理原告孙丽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定于举证期、答辩期满后的2023年6月27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沈雨:本院受理洮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万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 胡凯源:本院受理原告许晓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1023民初37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黄治领:原告梁立农、陆家顺诉你合伙合同纠纷一案,我院已受理,案号为(2023)黔2729民初661号,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须知、民事调解建议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证据副本、简转普民事裁定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投资本金150000元及逾期利息176942.47元(自2017年11月17日起至2022年10月16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两项合计326942.47元,2022年10月16日之后的利息,以1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至该款清偿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期限内如不提交证据材料,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案将于2023年7月4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长顺县人民法院 陈新星:本院受理苏喜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705民初12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袁汉文:本院受理原告王宇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西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柏祝章: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南分行诉柏祝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46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许炳生:安徽寿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许炳生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121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张满元:本院受理原告杨华、屠萍诉被告张满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川1322民初311号判决书,判决:一、解除原告杨华、屠萍与被告张满元于2018年9月27日签订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二、被告张满元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杨华、屠萍购房款94687.1元,并承担占用购房款期间的资金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以购房款本金94687.1元为基数,从2018年9月27日起至购房款全部返还时止,按年利率4.2%计算)。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领取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更正:本院于2023年4月19日12版刊登的(2022)浙0382民初10826号魏林诉何国印承揽合同纠纷案件判决公告中,公告内容有遗漏,应加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082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特此更正。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马静:本院受理原告朱东海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7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 陆忠才:本院受理的原告翟学祥诉被告陆忠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0831民初47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1.被告陆忠才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翟学祥偿还借款本金1.2万元及利息(以1.2万元为基数,从2023年2月14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起诉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3.65%计算利息)。2.案件受理费10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700元,由被告陆忠才负担(此款已由原告预交,被告在履行上述义务时一并给付原告)。限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孟照朋:本院受理张霞玲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7880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上诉状及上诉须知(张霞玲、李运华、李月月均上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3)浙1081民催29号 申请人海宁市闪光点照明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49420106、金额为50000元、出票人为台州曾菲金属材料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2023)浙1081民催30、31号 申请人永康市迪志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1554486、31300051 51554419,金额为30000元、2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二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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