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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0482民初957号 张燕燕(身份证号码341202198303273567,女,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新蔡县涧头乡程庄村委徐庄):本院受理原告蔡影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482民初957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包书、桥西区包氏管业销售中心(原石家庄市桥东区包氏春秋管业销售中心):本院审理的原审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原审被告徐美华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再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刘建涛:本院审理的原告石家庄永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证据、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告知书、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十四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金中强:本院审理的原审原告杜梅英诉原审被告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裕顺达商城有限公司、河北天昕健身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李忠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翼0102民再15号民事判决书及河北天昕公司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140号 许萍:本院受理原告沈杨洋与被告许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514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购房款150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3000元。)、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470号 西宁涪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奥与被告西宁涪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47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租赁费50288.6元,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50288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日起按照LPR利率的1.5倍计算至付清时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4172号 李林:本院受理的原告金晨与被告李林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4172号案件的判决书及上诉须知。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第十一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7418号 唐誉航、成都市谷辰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倩与被告唐誉航、成都市谷辰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735号 刘运、刘泽金:本院受理原告马世洪与被告刘运、刘泽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0903民初7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秦天会:本院受理原告钱水学诉你秦天会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王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8868号 南京市高淳区沁和建材经营部、江苏淳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沭阳县鲁班人造板厂与被告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州隆嘉置业有限公司、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徐州隆嘉置业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543号 宿州市龙富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奋蕾建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0463号 陈兆斌: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泉山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04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第十四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852号 徐建皊:本院受理牛素梅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9209号 本院于2022年12月31日刊登在1-4版的陈清阳、邱中永、陈益煌等人的公告中,其中“(2022)苏0311民初7349号”,应更正为“(2022)苏0311民初9209号”,特此更正。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济南东峰远东机电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浙江凯士通端头有限公司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516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7月4日9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范广开:本院审理原告张小兰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065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7月4日9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乐清市华盖柜体配件厂(普通合伙)、从相江、冯金竹:本院审理原告乐清市华跃电器配件厂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279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7月4日10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安徽芜开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浙江环高电气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260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7月4日10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湖北启能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万商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597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7月4日14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湖南博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源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566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7月4日14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郑州高航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乐清市中龙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598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7月4日15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湖北江汉良机石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印章启用公告 尊敬的各位客户和合作伙伴:湖北江汉良机石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57146166086),因公司发展需要,现刻制新的印章“法定名称章(编号:42900530043549)、合同专用章(编号:42900530043552)、财务专用章(编号:42900530043550)、业务专用章(编号:42900530043553)、发票专用章(42900530035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新的印章,原公司所用印章全部作废。特此公告。 公告人:湖北江汉良机石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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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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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5-1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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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0482民初957号 张燕燕(身份证号码341202198303273567,女,汉族,户籍所在地:河南省新蔡县涧头乡程庄村委徐庄):本院受理原告蔡影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482民初957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包书、桥西区包氏管业销售中心(原石家庄市桥东区包氏春秋管业销售中心):本院审理的原审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诉原审被告徐美华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0102民再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刘建涛:本院审理的原告石家庄永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证据、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告知书、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十四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金中强:本院审理的原审原告杜梅英诉原审被告河北天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裕顺达商城有限公司、河北天昕健身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分公司、李忠与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翼0102民再15号民事判决书及河北天昕公司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140号 许萍:本院受理原告沈杨洋与被告许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514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购房款15000元,及资金占用损失3000元。)、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470号 西宁涪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奥与被告西宁涪锋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470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支付租赁费50288.6元,赔偿逾期付款损失(以50288元为基数,自2021年6月1日起按照LPR利率的1.5倍计算至付清时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原告提交的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4172号 李林:本院受理的原告金晨与被告李林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4172号案件的判决书及上诉须知。你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第十一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7418号 唐誉航、成都市谷辰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倩与被告唐誉航、成都市谷辰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届时未到,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川0903民初735号 刘运、刘泽金:本院受理原告马世洪与被告刘运、刘泽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0903民初7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秦天会:本院受理原告钱水学诉你秦天会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限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00(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王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歙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8868号 南京市高淳区沁和建材经营部、江苏淳禾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沭阳县鲁班人造板厂与被告南通五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徐州隆嘉置业有限公司、徐州中船阳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被告徐州隆嘉置业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543号 宿州市龙富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奋蕾建材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0463号 陈兆斌: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公信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徐州泉山分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04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至本院第十四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852号 徐建皊:本院受理牛素梅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1)苏0311民初9209号 本院于2022年12月31日刊登在1-4版的陈清阳、邱中永、陈益煌等人的公告中,其中“(2022)苏0311民初7349号”,应更正为“(2022)苏0311民初9209号”,特此更正。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济南东峰远东机电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浙江凯士通端头有限公司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516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7月4日9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范广开:本院审理原告张小兰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065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7月4日9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乐清市华盖柜体配件厂(普通合伙)、从相江、冯金竹:本院审理原告乐清市华跃电器配件厂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279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7月4日10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安徽芜开电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浙江环高电气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1260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7月4日10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湖北启能电力安装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万商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597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7月4日14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湖南博俊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源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566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财产保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7月4日14时30分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郑州高航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乐清市中龙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诉你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2023)浙0382民初598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7月4日15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湖北江汉良机石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印章启用公告 尊敬的各位客户和合作伙伴:湖北江汉良机石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90057146166086),因公司发展需要,现刻制新的印章“法定名称章(编号:42900530043549)、合同专用章(编号:42900530043552)、财务专用章(编号:42900530043550)、业务专用章(编号:42900530043553)、发票专用章(42900530035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新的印章,原公司所用印章全部作废。特此公告。 公告人:湖北江汉良机石化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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