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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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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伟伦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水平,深化推动涉未成年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于今年2月开展共建涉未成年人纠纷调解及司法确认机制、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两个月的时间里,发生的校园伤害纠纷在丰台法院得以一站式化解,最大限度降低了纠纷处置成本和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于2022年参与成立了由北京市教委牵头的北京市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调解与研究中心,负责专业调解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今年2月,丰台法院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利用各自专业优势,以丰台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北京法院分调裁一体化平台”为依托,引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多元调解力量,通过签订《关于建立涉未成年人纠纷调解及司法确认机制的合作协议》,全面推进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旨在为未成年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 丰台法院王佐法庭(少年法庭)庭长赵昭告诉记者,根据签约内容,在校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学龄前儿童)在校园受到伤害与学校产生纠纷后,双方都同意接受调解的,可以申请启动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接受委托调解成功的,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并由双方当事人在该中心向丰台法院少年法庭提出司法确认申请。少年法庭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转到立案庭立案,再由少年法庭进行司法确认,可以实现当天调解、当天立案、当天确认,无缝对接。 “前一阵我们刚通过这一机制化解了一起同班同学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纠纷,只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就实现了案结事了。”赵昭说,这是一起午休时间引发的纠纷,小张走出教室后将门关上,导致其他同学被“锁”在教室,小陈拉门未果后就趴在门上听听外面情况,此时小张突然从外面将门推开,门撞到小陈后致其门牙缺失。事发时,教室内没有老师在场,小陈一家觉得校方管理失责,同学小张也有过错,故将学校和小张一并诉至了法院,索赔3000元。起初,小陈和家长因对后续治疗费用有顾虑,不同意调解,后在丰台法院介绍类似案件情况及最新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优势后,各方当事人同意尝试进行调解,申请启动该机制。 北京市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调解和研究中心接收案件后,与法官一起向三方当事人详细分析了各方责任,并提议尽快化解这一纠纷以便让小陈能更好地融入校园生活。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小陈一家的顾虑终于消除,接受了法院及调解中心给出的对各方责任比例认定的建议,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学校赔偿原告1000元,小张赔偿原告1700元。协议达成后,丰台法院很快就对协议完成了司法确认程序。 赵昭告诉记者,丰台法院的“确、立、调”一体化司法确认通道,全程运用网上立案、线上庭审、电子送达等信息化方式,可以为学生校园伤害纠纷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新的一站式解决机制也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丰台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社会支持体系,协力强化对涉未成年人纠纷的多元化解、源头处置。 对于丰台法院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建的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北京市教委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处长王艳霞认为,该机制实现了法律法规与解决方法的衔接,解决了实践中重点难点问题,对实现依法治校有重要意义。 “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充分融合了司法、家庭、学校、社会等保护力量,对于定分止争、落实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精神都具有重要意义。”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席小华在肯定这项机制的同时,建议将落实该机制过程中发现的各项数据、经验、问题等进行整合,形成类案研究报告,并做好经验推广工作。 “丰台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强化特色审判机制建设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体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丰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表示,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是司法机关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全链条”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有益尝试,丰台法院将持续丰富合作单位,凝聚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举措的最大合力,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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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法院一站式化解校园伤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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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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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徐伟伦 为进一步提升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水平,深化推动涉未成年人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于今年2月开展共建涉未成年人纠纷调解及司法确认机制、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两个月的时间里,发生的校园伤害纠纷在丰台法院得以一站式化解,最大限度降低了纠纷处置成本和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 《法治日报》记者了解到,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于2022年参与成立了由北京市教委牵头的北京市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调解与研究中心,负责专业调解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今年2月,丰台法院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利用各自专业优势,以丰台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和“北京法院分调裁一体化平台”为依托,引入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多元调解力量,通过签订《关于建立涉未成年人纠纷调解及司法确认机制的合作协议》,全面推进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多元解纷体系建设,旨在为未成年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 丰台法院王佐法庭(少年法庭)庭长赵昭告诉记者,根据签约内容,在校中小学生(包括幼儿园学龄前儿童)在校园受到伤害与学校产生纠纷后,双方都同意接受调解的,可以申请启动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接受委托调解成功的,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并由双方当事人在该中心向丰台法院少年法庭提出司法确认申请。少年法庭审查后将符合条件的转到立案庭立案,再由少年法庭进行司法确认,可以实现当天调解、当天立案、当天确认,无缝对接。 “前一阵我们刚通过这一机制化解了一起同班同学引发的校园伤害事故纠纷,只用了1个多月的时间就实现了案结事了。”赵昭说,这是一起午休时间引发的纠纷,小张走出教室后将门关上,导致其他同学被“锁”在教室,小陈拉门未果后就趴在门上听听外面情况,此时小张突然从外面将门推开,门撞到小陈后致其门牙缺失。事发时,教室内没有老师在场,小陈一家觉得校方管理失责,同学小张也有过错,故将学校和小张一并诉至了法院,索赔3000元。起初,小陈和家长因对后续治疗费用有顾虑,不同意调解,后在丰台法院介绍类似案件情况及最新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优势后,各方当事人同意尝试进行调解,申请启动该机制。 北京市学生校园伤害事故纠纷调解和研究中心接收案件后,与法官一起向三方当事人详细分析了各方责任,并提议尽快化解这一纠纷以便让小陈能更好地融入校园生活。在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小陈一家的顾虑终于消除,接受了法院及调解中心给出的对各方责任比例认定的建议,三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学校赔偿原告1000元,小张赔偿原告1700元。协议达成后,丰台法院很快就对协议完成了司法确认程序。 赵昭告诉记者,丰台法院的“确、立、调”一体化司法确认通道,全程运用网上立案、线上庭审、电子送达等信息化方式,可以为学生校园伤害纠纷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新的一站式解决机制也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丰台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社会支持体系,协力强化对涉未成年人纠纷的多元化解、源头处置。 对于丰台法院和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共建的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北京市教委政策研究与法制工作处处长王艳霞认为,该机制实现了法律法规与解决方法的衔接,解决了实践中重点难点问题,对实现依法治校有重要意义。 “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充分融合了司法、家庭、学校、社会等保护力量,对于定分止争、落实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精神都具有重要意义。”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北京青少年社会工作研究院执行院长席小华在肯定这项机制的同时,建议将落实该机制过程中发现的各项数据、经验、问题等进行整合,形成类案研究报告,并做好经验推广工作。 “丰台法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强化特色审判机制建设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体系,切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丰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祖鹏表示,学生校园伤害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是司法机关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全链条”工作机制、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有益尝试,丰台法院将持续丰富合作单位,凝聚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举措的最大合力,推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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