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少年与法
|
|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方芳 劝返在册辍学学生113名,登记辍学学生12名,在册不在校学生数比上半年减少100余名……近日,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非儿看着这组数据,终于松了一口气。 事情要从2022年说起。当时有两起涉未成年人强奸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周非儿审查时发现,案发时4名涉罪未成年人年龄均为14至15周岁,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生。可实际上,他们都已经辍学半年以上,以致沾染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触犯法律底线,最终被法院判处实刑。 明明是该上学的年纪,为什么不在学校?学校是否掌握他们的情况,如果掌握有没有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带着这些疑问,周非儿带领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向县教育局调取了4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学籍信息和在册不在校名单,了解到这4个未成年人多次违反校纪校规,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密切,学校曾要求家长在校陪读,但他们经常逃学、夜不归宿,也进一步得知他们的学籍信息记载情况与实际就学情况不符,且不属于在册不在校学生。 这样的情况可能并非个例,为全面掌握辖区内未成年人辍学情况,象山县检察院分别向县教育局、公安局调取义务教育阶段在册学生名单、学校登记上报的在册不在校学生名单以及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未成年人名单等信息52000余条,同时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输入小学、初中、辍学等关键词,提取义务教育阶段涉罪未成年人辍学名单信息17条,将4组数据在浙江检察数据应用平台创建数据模型进行比对,最终筛查出19名已辍学但教育部门未掌握的未成年学生名单。之后,检察官通过电话询问、实地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未成年人的辍学原因、复学情况以及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除7名学生已正常就学外,仍有6所学校的12名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处于辍学状态。 2022年11月底,象山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教育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专项学籍管理工作,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并进行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及时书面报告,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除此之外,该院还对因监护缺失而导致未成年人辍学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有的放矢进行监护干预。 不久后,县教育局就传来了好消息,通过控辍保学专项整治行动,对查明的12名学生已进行辍学登记,并先后组织两轮次的特殊学生排摸工作,根据辍学原因分类整理各学校书面报告的学生资料。当前,已对心理存在问题、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经济困难的各类辍学学生开展针对性帮扶,劝返在册辍学学生113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保证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分管领导提出,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力提升控辍保学工作质量,2023年年初,象山县检察官联合县教育局出台《关于开展检教常态化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信息互通和联合监管长效机制,由县教育局每季度向检察机关移送在校学生权益受侵害线索,检察机关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等。依托上述机制,该院已获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线索4条,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以最大限度保障县域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
|
象山检察建议督促控辍保学
|
|
|
|
( 2023-04-23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青少年与法 |
|
□ 本报记者 王春 □ 本报通讯员 方芳 劝返在册辍学学生113名,登记辍学学生12名,在册不在校学生数比上半年减少100余名……近日,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非儿看着这组数据,终于松了一口气。 事情要从2022年说起。当时有两起涉未成年人强奸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周非儿审查时发现,案发时4名涉罪未成年人年龄均为14至15周岁,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初中生。可实际上,他们都已经辍学半年以上,以致沾染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风气,触犯法律底线,最终被法院判处实刑。 明明是该上学的年纪,为什么不在学校?学校是否掌握他们的情况,如果掌握有没有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带着这些疑问,周非儿带领未成年人检察办案团队向县教育局调取了4名涉罪未成年人的学籍信息和在册不在校名单,了解到这4个未成年人多次违反校纪校规,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密切,学校曾要求家长在校陪读,但他们经常逃学、夜不归宿,也进一步得知他们的学籍信息记载情况与实际就学情况不符,且不属于在册不在校学生。 这样的情况可能并非个例,为全面掌握辖区内未成年人辍学情况,象山县检察院分别向县教育局、公安局调取义务教育阶段在册学生名单、学校登记上报的在册不在校学生名单以及有行政处罚记录的未成年人名单等信息52000余条,同时在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中输入小学、初中、辍学等关键词,提取义务教育阶段涉罪未成年人辍学名单信息17条,将4组数据在浙江检察数据应用平台创建数据模型进行比对,最终筛查出19名已辍学但教育部门未掌握的未成年学生名单。之后,检察官通过电话询问、实地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未成年人的辍学原因、复学情况以及学校控辍保学工作开展情况,除7名学生已正常就学外,仍有6所学校的12名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处于辍学状态。 2022年11月底,象山县检察院依法向县教育局制发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开展专项学籍管理工作,利用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并进行劝返复学,劝返无效的及时书面报告,切实保障义务教育阶段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除此之外,该院还对因监护缺失而导致未成年人辍学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3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有的放矢进行监护干预。 不久后,县教育局就传来了好消息,通过控辍保学专项整治行动,对查明的12名学生已进行辍学登记,并先后组织两轮次的特殊学生排摸工作,根据辍学原因分类整理各学校书面报告的学生资料。当前,已对心理存在问题、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经济困难的各类辍学学生开展针对性帮扶,劝返在册辍学学生113名。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保证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分管领导提出,要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力提升控辍保学工作质量,2023年年初,象山县检察官联合县教育局出台《关于开展检教常态化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信息互通和联合监管长效机制,由县教育局每季度向检察机关移送在校学生权益受侵害线索,检察机关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治教育活动等。依托上述机制,该院已获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线索4条,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以最大限度保障县域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