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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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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 2023-04-1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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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小燕、柏卫兵:本院受理原告合肥恒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阳分公司与你们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皖1723民初791号民事裁定书、应诉通知书、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并定于2023年5月30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八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
赵超:本院受理龚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5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由赵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龚明借款本金18200元;2、驳回龚明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6元,由赵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腾冲市鸿源矿业有限公司、孙志鸿、杨志林:本院受理安宁市明源经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原告的诉讼请求为:1、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腾冲市鸿源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于2020年9月12日签订的《矿产品购销合同》;2、判令解除原告与腾冲市鸿源矿业有限公司、孙志鸿、杨志林于2020年9月12日签订的《合作协议》;3、判令三被告连带返还原告货款1733656.30元;4、判令三被告连带支付以1733656.30元为基数自2021年1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一年期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5、判令三被告连带支付违约金1000000元;6、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固东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刘海:本院受理云南杜鹃王酒业有限公司与你、第三人贾才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因无法查明你的下落,现法院向你公告送达(2023)云0581民初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被告刘海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偿付原告云南杜鹃王酒业有限公司货款243856元,并承担自2020年1月1日起至还清欠款之日止、以未偿本金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案件受理费4958元,由被告刘海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云南省腾冲市人民法院
南京九励凌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南京何扬商贸有限公司、句容何扬房产中介分公司与你公司中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1183民初72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澄江街道圣熙美容院:本院受理仰丽君、王淑贤、蒋虹、顾一帅诉你院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院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须知、民事裁定书(转普)、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14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滨江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王晶晶:本院受理余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1民初15133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钱国军:本院受理江阴市福宝食品有限公司诉你、陈杰、钟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281民初119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滨江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天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
钟体荣:本院受理刘维嘉诉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限期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转普)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5月30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兰光强:原告王树文、罗春强、高荣、李永琼与你劳务合同纠纷案(2023)川1802民初1089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6月6日9时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依法审判。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梁勋:原告雅安市正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案(2023)川1802民初940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3年6月8日9时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依法审判。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肖邱遥:原告高赛男与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1802民初892号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于2023年6月2日9时在第七审判庭公开审理,届时依法审判。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毛婷:原告黄运芬与你、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雅安市分公司共有物分割纠纷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川1802民初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由毛婷于本判决生效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抚恤金113676元。案件受理费3398元、保全费1295元、公告费738元,由毛婷负担。该费用黄运芬已预交,在本案执行时由毛婷一并支付给黄运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起15日内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周茂清、郑伟、郭雷、陈典强、邓弟强、张俊:原告王建梅与你追偿权纠纷案(2023)川1802民初1187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变更)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于2023年5月30日9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依法审判。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周茂清、郑伟、郭雷、陈典强、邓弟强、张俊:原告张泽健与你追偿权纠纷案(2023)川1802民初118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变更)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于2023年5月30日9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依法审判。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周茂清、郑伟、郭雷、陈典强、邓弟强、张俊:原告郑守贵与你追偿权纠纷案(2023)川1802民初1189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变更)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于2023年5月30日9时在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届时依法审判。
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人民法院
仲裁公告
三亚优莎菲尔食品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陈凯辉、林海波、卓少涯、许月秋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6月16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二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1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海南联华真知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周孔亮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应诉,逾期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3年7月4日上午9:00在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第五仲裁庭(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按缺席裁决。请在开庭后15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亚大东海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符执诚等24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三劳人仲裁字〔2022〕第1262-1285号裁决书。限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地址:三亚市迎宾路285号市房地产服务中心10楼),逾期视为送达。本仲裁裁决为非终局裁决。你公司如不服本仲裁裁决,可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徐凤彩:本会受理的盘锦鑫昌典当有限公司与你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会盘仲裁字[2022]第208号裁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盘锦仲裁委员会
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北京九方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琼综执三亚(五支队)罚字第15号,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如下:1、当事人:北京九方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MA01G8W6XM,地址: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3号山水大厦4层418室-1585(冯家峪镇集中办公区),负责人:孙福军,身份证号码:513023198809156119,联系电话:18581812791;2、2021年8月17日,我局收到三亚市吉阳区应急管理局转来《关于移交“5.25”吉阳区北京九方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卷宗的函》(吉应急函[2021]102号),将事故调查卷宗移交我局。根据《“5.25”吉阳区北京九方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21年5月25日7时30分许,在三亚市吉阳区亚龙湾1号度假酒店工地,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北京九方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单位,未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敦促公司作业人员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不到位,未及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作业现场管理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安全管理责任。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六)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5.25”吉阳区北京九方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执法照片等证据证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及自由裁量理由的规定。决定对北京九方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上缴国库。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邮政储蓄银行三亚市迎宾路支行(三亚市财政局),账号10076960217001000100258,到期不缴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3、如果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三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4、联系方式:0898-88353175杨云聪,朱智阳。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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