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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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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平:原告储招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者:本院受理原告周静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705民初1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贵州嗨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史桂兰与被告贵州嗨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江文杰:本院受理褚银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6月2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夏斯祥:本院受理陈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1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是:判决不准予原告陈楠与你离婚。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代言朝:本院受理邹多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西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代少宏:本院受理王新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西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周晖:本院受理原告韩华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202民初16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纯清:本院受理原告韩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202民初1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30日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六安沪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诉你及胡世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结束,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顾卫卫:本院受理原告程国河与被告顾卫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3)皖0422民初238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锡山区羊尖佳宝五金配件厂:本院受理陆卫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刘胜跃:本院受理朱加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华锡建:本院受理廉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高兆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1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江苏通达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熟市宝达峰金属制管有限公司诉你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洁办案告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孔玲玲:本院受理原告崔士溶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3)苏0925民初99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5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周成:本院受理原告朱学干与被告胡海青、江苏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2023)苏0925民初6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6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周成:本院受理原告张新年与被告胡海青、江苏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2023)苏0925民初6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6月1日上午9时5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周成:本院受理原告倪勇群与被告胡海青、第三人江苏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2023)苏0925民初16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6月1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周成:本院受理原告陶政轩、陶婧与被告胡海青、第三人江苏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2022)苏0925民初571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6月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重庆斯普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米乙静:本院受理原告温州柒歌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00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温州聚飞鞋业有限公司、吴如平:本院审理原告婺源县佐佑空间鞋材有限公司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1856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6月2日9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贵州赫章广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韩彦斌:本院受理原告刘德华诉被告韩昕、肖云峰、韩彦斌、贵州赫章广厦建筑建材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肖云峰通过本院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本院的上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庭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本院按规定移送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赫章广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韩彦斌:本院受理原告刘德华诉被告韩昕、肖云峰、韩彦斌、贵州赫章广厦建筑建材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刘德华通过本院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本院的上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庭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本院按规定移送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徐富延:本院受理原告兰维友诉被告徐富延、第三人毕节市七星关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502民初12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李兵:本院受理江卫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523民初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黄杰:原告褚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一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2023)皖0422民初1670号 樊茂云:本院受理韩付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1670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合肥顺超置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吴晓旭:你作为合肥顺超置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对该公司肢解发包行为负有主管责任,本机关拟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1508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肥市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合建监罚告字〔2023〕第18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56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特此公告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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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12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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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平:原告储招兵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王者:本院受理原告周静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皖0705民初14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人民法院 贵州嗨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史桂兰与被告贵州嗨奥特莱斯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厦伟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毕节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转普裁定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江文杰:本院受理褚银钦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转普通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3年6月2日8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夏斯祥:本院受理陈楠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925民初18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主要内容是:判决不准予原告陈楠与你离婚。自公告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代言朝:本院受理邹多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西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代少宏:本院受理王新诉你抚养费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寿西湖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周晖:本院受理原告韩华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皖1202民初1652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商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李纯清:本院受理原告韩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1202民初18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30日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六安沪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诉你及胡世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结束,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裕安区支行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顾卫卫:本院受理原告程国河与被告顾卫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2023)皖0422民初238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锡山区羊尖佳宝五金配件厂:本院受理陆卫忠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刘胜跃:本院受理朱加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华锡建:本院受理廉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环资庭领取民事判决,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高兆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与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205民初13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东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江苏通达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常熟市宝达峰金属制管有限公司诉你方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廉洁办案告知书、举证须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孔玲玲:本院受理原告崔士溶与你民间借贷纠纷(2023)苏0925民初99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5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周成:本院受理原告朱学干与被告胡海青、江苏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2023)苏0925民初65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6月1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周成:本院受理原告张新年与被告胡海青、江苏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2023)苏0925民初69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6月1日上午9时5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周成:本院受理原告倪勇群与被告胡海青、第三人江苏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2023)苏0925民初167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6月1日上午10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周成:本院受理原告陶政轩、陶婧与被告胡海青、第三人江苏明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执行异议之诉纠纷(2022)苏0925民初5718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2023年6月1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 重庆斯普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米乙静:本院受理原告温州柒歌电气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006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温州聚飞鞋业有限公司、吴如平:本院审理原告婺源县佐佑空间鞋材有限公司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浙0382民初11856号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文书上网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通程序)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柳市人民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3年6月2日9时在本院柳市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浙江省乐清市人民法院 贵州赫章广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韩彦斌:本院受理原告刘德华诉被告韩昕、肖云峰、韩彦斌、贵州赫章广厦建筑建材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肖云峰通过本院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本院的上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庭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本院按规定移送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贵州赫章广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韩彦斌:本院受理原告刘德华诉被告韩昕、肖云峰、韩彦斌、贵州赫章广厦建筑建材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刘德华通过本院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人的上诉状、本院的上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应于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民事审判庭提出答辩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逾期不提交答辩状,本院按规定移送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徐富延:本院受理原告兰维友诉被告徐富延、第三人毕节市七星关区房屋征收补偿服务中心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黔0502民初12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李兵:本院受理江卫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523民初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徽省和县人民法院 黄杰:原告褚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诉状、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3日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一法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 (2023)皖0422民初1670号 樊茂云:本院受理韩付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皖0422民初1670号民事判决书及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公 告 合肥顺超置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吴晓旭:你作为合肥顺超置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对该公司肢解发包行为负有主管责任,本机关拟对你作出罚款人民币1508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合肥市建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合建监罚告字〔2023〕第18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阜南路56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特此公告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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