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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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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李三好:本院受理原告孙绪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要求被告偿还所借款44000元并从2017年10月29日、12月3日起按照月息2分支付利息直至还清时止;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4908号 杨启华:本院受理杨建会与杨启华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322民初490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196号 江苏刚耀光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熊昌豹与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1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876号 徐州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诉你公司与冯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472号 徐州伟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张伟杰、张建勋:本院受理原告贾犇与被告徐州伟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张伟杰、张建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徐州伟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张伟杰返还原告贾犇投资款100万元;2、判令被告徐州伟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张伟杰给付原告贾犇投资利润80万元;3、依法判令被告张建勋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57号 杨道静:本院受理原告熊正书与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065号 曹新华:本院受理原告张传秀、付德群与被告曹新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06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37号之一 被告牟立兵:关于原告黄建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向你送达(2023)苏0311民初53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内容:一、被告牟立兵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建平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1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二、驳回原告黄建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浙0482民初1010号 何军权(身份证号码:341024198612249218):本院受理原告曹剑龙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671号 张碧文、荣成龙:本院受理原告吴信军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海文:本院受理王蔺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在公告送达后依法将此案转为普通程序,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黔0326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洪孔军: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安家邸暖通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洪孔军、江苏简便宜贸易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582民初13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7167号 刘丹:本院受理原告彭丽平与被告刘丹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903民初71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彭丽平与被告刘丹离婚。案件受理费260元,由原告彭丽平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龙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64号之一 被告赵地海:关于原告窦鑫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向你送达( 2023)苏0311民初36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内容:一、被告赵地海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窦鑫偿还借款本金937301元、支付利息(按年利率14.8%自2022年8月21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支付律师费5000元;二、驳回原告窦鑫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浙0482民初184号 刘兵(身份证号码:342921198310230213):本院受理原告施银华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482民初184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8048号 深圳华岸春天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遂宁天汇坤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黄伟生、第三人深圳华岸春天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黄伟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原告遂宁天汇坤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黄伟生持有的重庆华德城实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过户登记至遂宁天汇坤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案件受理费9 800元,由被告黄伟生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邸玉林:本院受理李儒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王江水:本院受理李龙东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王俊巾、宋永杰:本院受理原告李凤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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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4-0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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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中缝 李三好:本院受理原告孙绪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审判人员告知书。原告诉讼请求如下:一、要求被告偿还所借款44000元并从2017年10月29日、12月3日起按照月息2分支付利息直至还清时止;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圩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五河县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4908号 杨启华:本院受理杨建会与杨启华离婚纠纷一案,案号为(2022)黔2322民初4908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3)苏1323民初196号 江苏刚耀光电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熊昌豹与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苏1323民初19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泗阳县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2876号 徐州同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诉你公司与冯烨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公告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472号 徐州伟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张伟杰、张建勋:本院受理原告贾犇与被告徐州伟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张伟杰、张建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判令徐州伟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张伟杰返还原告贾犇投资款100万元;2、判令被告徐州伟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张伟杰给付原告贾犇投资利润80万元;3、依法判令被告张建勋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公告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15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457号 杨道静:本院受理原告熊正书与你婚约财产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4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少年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065号 曹新华:本院受理原告张传秀、付德群与被告曹新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民初306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定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537号之一 被告牟立兵:关于原告黄建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向你送达(2023)苏0311民初537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内容:一、被告牟立兵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黄建平偿还借款本金5万元及利息(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1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二、驳回原告黄建平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浙0482民初1010号 何军权(身份证号码:341024198612249218):本院受理原告曹剑龙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风险提示书、监督卡、民事裁定书及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3年5月23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新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判决。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1671号 张碧文、荣成龙:本院受理原告吴信军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海文:本院受理王蔺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与你取得联系,在公告送达后依法将此案转为普通程序,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3)黔0326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若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洪孔军:本院受理原告苏州安家邸暖通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洪孔军、江苏简便宜贸易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582民初1329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7167号 刘丹:本院受理原告彭丽平与被告刘丹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川0903民初71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不准原告彭丽平与被告刘丹离婚。案件受理费260元,由原告彭丽平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龙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2023)苏0311民初364号之一 被告赵地海:关于原告窦鑫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向你送达( 2023)苏0311民初364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内容:一、被告赵地海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窦鑫偿还借款本金937301元、支付利息(按年利率14.8%自2022年8月21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支付律师费5000元;二、驳回原告窦鑫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3)浙0482民初184号 刘兵(身份证号码:342921198310230213):本院受理原告施银华诉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浙0482民初184号判决书。限你自公告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 (2022)川0903民初8048号 深圳华岸春天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遂宁天汇坤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黄伟生、第三人深圳华岸春天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黄伟生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原告遂宁天汇坤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将黄伟生持有的重庆华德城实业有限公司49%的股权过户登记至遂宁天汇坤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名下。案件受理费9 800元,由被告黄伟生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邸玉林:本院受理李儒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王江水:本院受理李龙东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准时开庭,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硕县人民法院 王俊巾、宋永杰:本院受理原告李凤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监督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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