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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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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翟小功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被称为“地球之肾”。红树林作为湿地木本植物群落,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享有“海岸卫士”“海洋绿肺”美誉。 近年来,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加大红树林司法保护力度,主动融入红树林保护区生态治理,全力打造红树林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模式,为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贡献检察力量。 据《中国湿地普查——海南卷》统计,文昌市湿地面积为3.97万公顷,居全省第三,区内的清澜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设立于1981年9月,并于1992年9月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为43719亩。 201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文昌市清澜省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鱼虾塘主侵占保护区一案进行挂牌督办。接到通知后,文昌市检察院立即组织人员对清澜红树林保护区进行走访调查。 文昌市检察院在初查中发现,清澜省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成立37年来,由于鱼虾养殖利益驱使,周边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及相关监管部门履职缺失,有近千户养殖户未依法办理相关养殖审批手续,鱼塘面积已达11400亩,保护区生态环境处于持续受损状态。 为此,文昌市检察院亮剑监督,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破坏、侵害保护区红树林生态的行为,并督促行政机关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对具备恢复条件的原有湿地,因地制宜采取水体治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动物保护等措施,守护湿地生态。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主管部门对保护区内11400亩鱼虾塘塘主下达停产通知书,并联合当地镇政府对退塘工作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同时,经报市政府同意印发《海南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退塘还林还湿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计划用三年时间推进保护区内退塘还林还湿工程。2018年6月,向文昌市检察院第一次回复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三年来,办案检察官采取每季度定期回访责任单位文昌市林业局和不定期实地查看整改区域方式双向跟踪监督落实,共计开展回头看11次。截至2020年底,主管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保护区红树林生态修复工作,并于2021年8月向文昌市检察院第二次回复保护区红树林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完成情况。 据了解,文昌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守护人职责,围绕生态文明、湿地保护等主题,开展沉浸式立体化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引领全社会增强湿地保护意识。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倡导保护湿地生态良好风尚。开展增殖放流活动4次,涵养渔业资源,全方位促进当地居民形成“保护湿地,保护美好家园”的良好意识。 据介绍,文昌市检察院将立足检察公益诉讼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公益之诉的功能定位,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中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品质文昌、魅力文昌建设,让天更蓝水更清岸更绿,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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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检察蓝”守护海洋绿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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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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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翟小功 湿地,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地球三大生态系统,被称为“地球之肾”。红树林作为湿地木本植物群落,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享有“海岸卫士”“海洋绿肺”美誉。 近年来,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加大红树林司法保护力度,主动融入红树林保护区生态治理,全力打造红树林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模式,为海南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贡献检察力量。 据《中国湿地普查——海南卷》统计,文昌市湿地面积为3.97万公顷,居全省第三,区内的清澜港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设立于1981年9月,并于1992年9月升级为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为43719亩。 2018年1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对文昌市清澜省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鱼虾塘主侵占保护区一案进行挂牌督办。接到通知后,文昌市检察院立即组织人员对清澜红树林保护区进行走访调查。 文昌市检察院在初查中发现,清澜省级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成立37年来,由于鱼虾养殖利益驱使,周边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及相关监管部门履职缺失,有近千户养殖户未依法办理相关养殖审批手续,鱼塘面积已达11400亩,保护区生态环境处于持续受损状态。 为此,文昌市检察院亮剑监督,向相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破坏、侵害保护区红树林生态的行为,并督促行政机关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对具备恢复条件的原有湿地,因地制宜采取水体治理、土地整治、植被恢复、动物保护等措施,守护湿地生态。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主管部门对保护区内11400亩鱼虾塘塘主下达停产通知书,并联合当地镇政府对退塘工作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同时,经报市政府同意印发《海南清澜红树林省级自然保护区退塘还林还湿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计划用三年时间推进保护区内退塘还林还湿工程。2018年6月,向文昌市检察院第一次回复整治工作推进情况。 三年来,办案检察官采取每季度定期回访责任单位文昌市林业局和不定期实地查看整改区域方式双向跟踪监督落实,共计开展回头看11次。截至2020年底,主管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基本完成保护区红树林生态修复工作,并于2021年8月向文昌市检察院第二次回复保护区红树林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完成情况。 据了解,文昌市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守护人职责,围绕生态文明、湿地保护等主题,开展沉浸式立体化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引领全社会增强湿地保护意识。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生态环境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倡导保护湿地生态良好风尚。开展增殖放流活动4次,涵养渔业资源,全方位促进当地居民形成“保护湿地,保护美好家园”的良好意识。 据介绍,文昌市检察院将立足检察公益诉讼督促之诉、协同之诉、公益之诉的功能定位,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中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品质文昌、魅力文昌建设,让天更蓝水更清岸更绿,为生物多样性保护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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