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9年9月22日,灵芝街道潞庄村房屋列入征收范围。潞庄村宗地号93,土地使用权证号为2043记载的使用人王才福(已死亡)。王天喜持相关材料申请领取上述房屋款项,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者,请于本公告之日起60天内向灵芝街道(浙江省绍兴市洋江西路1399号,电话:0575-88206327;0575-88010059)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上述房屋征收补偿款将由王天喜代为领取。
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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