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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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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1日,湖北省荆州市正式施行《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连日来,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江津路太岳路口、红门路口等地设立执勤点,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通过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故意遮挡、污损、伪造、变造、冒用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提高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截至目前,荆州交警共检查电动自行车1455辆次,教育劝导1683人次。 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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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交警宣传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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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3-0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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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3月1日,湖北省荆州市正式施行《荆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连日来,荆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在江津路太岳路口、红门路口等地设立执勤点,开展《条例》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通过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对故意遮挡、污损、伪造、变造、冒用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进一步提高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截至目前,荆州交警共检查电动自行车1455辆次,教育劝导1683人次。 邓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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