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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2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李业进、安顺霞:本院受理谭海利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宫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和富健:本院受理苏尚甫诉你与马海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起30日视为送达。答辩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0:3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宫里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
何玉:本院受理原告林兵诉被告何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法院
曾永芳:本院受理的张荣平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法院
袁武、安徽远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吕祥密与被告袁武、安徽远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63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3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大高科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与淮南恒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大高科农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案号:(2023)皖0422民初577号、(2023)皖0422民初600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淮南恒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大高科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淮南恒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大高科农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2023)皖0422民初574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10:00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淮南恒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大高科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兴建设有限公司与被告淮南恒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现代农业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恒大高科农业有限公司票据纠纷(2023)皖0422民初571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2023年4月11日上午9:00在本院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李杰:本院受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县支行诉李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2023)皖0422民初462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2023 年4月24日上午9:00 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
中璃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本院受理锡山区友拓建材经营部与中璃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中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洁办案告知书、举证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港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姜丽娟:本院受理郑春伟诉被告姜丽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辽0304民初7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人民法院
孔明、孔祥东、崔秀彩、枣强县大营镇凯达硝染厂、枣强县鑫贝尔裘革制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谭秀兰与被申请人周英侠及你们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冀11民申3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为送达。本裁定送达即生效。
河北省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白发昌:本院受理原告王万兵、阳金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及时归还借款。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在2023年4月17日上午10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刘力荣:本院受理原告廖会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要求你及时归还借款。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应诉材料。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在2023年4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蔡桂芳:本院受理无锡市锡山区安镇街道胶山村村民委员会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2)苏0205民初4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安镇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无锡耘义硕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无锡市东北塘工业气体有限公司与你公司供用气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传票、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 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东北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对湖北保龙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冯田甜、冯义强、赵贤文、鄢军涛、吴庆海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以下简称“保龙温泉”案)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立案执行后,为依法有序推进资产处置、信息查询等工作,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据生效的刑事判决,对已执行到位的涉案资金进行清退,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发放对象:“保龙温泉”案集资参与人(名单附后)。二、发放金额:本次清退金额为3314777.78元。根据清退金额除以受损总额,确定统一的清退比例。集资参与人的具体清退金额以其受损金额乘以清退比例确定。三、发放地点和时间:1、发放地点:湖北力捷联合清算管理有限公司;2、发放时间:自2023年2月23日起至清退完毕之日止。四、发放方式:法院通过指定湖北力捷联合清算管理有限公司为集资参与人办理资金清退业务。具体资金领取手续请联系陶承菊,联系电话:18507272782。五、特别提醒:1、本次为“保龙温泉”案第一次资金清退,法院将根据后续执行进展及时发放案款。2、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缴费等要求。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干扰案款发放工作、损害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集资参与人应合理安排时间领取,避免人员聚集。
湖北省保康县人民法院
吴朝银:本院受理江苏宝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安镇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
(2023)皖01破6号 本院根据葛道宏的申请,已于2023年2月7日作出裁定,受理安徽裕森康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2月15日指定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安徽裕森康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3年4月10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华地金融中心A座5层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联系人及电话:刘律师17354122107)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权人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徽裕森康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应尽快向管理人移交企业资产、企业印章和账册等资料,安徽裕森康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安徽裕森康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院定于2023年4月25日上午8时30分以网络直播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网页网址(债权人平台):https://tdh.pcgl.com.cn;微信小程序搜索:合肥法院破产平台)。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上述资料在会前直接提交或邮寄管理人(地址和联系人同债权申报地址和联系人)。
  合肥法院破产平台在会议前两日(2023年4月23日前)会将含有用户账号和密码的短信发送至各位债权人债权申报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中(代理人需自行注册,系统将自动关联其代理的债权人)。债权人可通过电脑网页或者手机微信小程序两种方式进入网络系统参加会议,并在会议系统内下载会议资料、作出投票表决等。请各位债权人做好会议前准备工作确保自身权利顺利行使,会议前一日将短信提示进行网络参会测试,更多详细参会方式请阅读《债权申报公告》中关于债权人会议的《操作指引》。
  特别说明:本次有效投票人为2023年4月25日会议结束前签到参会的债权人。特此公告。
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浙1081民催15号 申请人河南硕利实业有限公司因遗失浙江民泰商业银行台州分行出具的号码为31300051 50671491、金额为50000元、出票人为台州市路桥永天机械配件厂(普通合伙)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届时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作出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在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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