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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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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版面文章
· 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
· 以创新方法激发司法活力
· 全力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
· 创新机制让非诉讼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创新机制让非诉讼纠纷化解提质增效

( 2023-02-2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法治调研
  刘勇 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近年来,黑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民生、打造优良法治环境为工作目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创新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着力打造“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实现纠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解决”,让一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了群众和企业诉累,促进了社会稳定。
  一、找准关节点,只进一扇门,办好急难事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诉求的多样化,导致矛盾纠纷呈现多发性、多领域、多主体发展态势。随着公民法律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以及立案登记制、法官员额制改革的推进,诉讼案件数量快速增长,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有限的司法资源难以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如何减轻群众诉累,帮助群众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难心事、烦心事,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成为亟须解决的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公证七种主要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手段均由司法行政机关指导或管理。七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条线分明、自成体系,需要进一步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工作合力。我们认为,这七种方式既各自独立,又相互统一,其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目标导向一致、化解方式分层递进、程序衔接于法有据,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打破各类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各自为战、自成一体的局面,推动非诉讼纠纷受理、办案机制从“一部门一通道、一条线一入口”向“一张网、一站式、一条龙”转变,群众和企业只进“一扇门”,通过“一个窗口”就能应用所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不仅能够更加便捷高效化解矛盾、减轻诉累,而且可以让群众和企业“轻装上阵”,腾出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生活和生产经营中。
  二、打造新机制,全省一张网,为民解烦忧
  在对政策法规进行深入研究和对黑龙江省13个市(地)广泛调研的基础上,黑龙江省司法厅出台了创新性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公证等非诉讼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市域、县域矛盾纠纷化解综合体,提供“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服务。选取双鸭山市、齐齐哈尔讷河市作为市、县两级工作试点。
  这项创新机制将纠纷化解工作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的非诉讼纠纷化解组织体系。黑龙江省司法厅会同省委政法委员会、省信访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的实施方案》,出台《全省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工作指引》,明确了“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建设目标任务,建立并完善了工作机制。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设立人民调解、行政复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仲裁、公证等窗口,实行案件统一登记、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精心挑选业务能力强、法律素养高、善于做调解工作的人才充实进队伍,建立专家库,并吸纳优秀律师“坐诊”。完善“诉调”“警调”“访调”对接等多种衔接机制,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矛盾纠纷采取集体会商研究,行政机关、调解组织、律师、仲裁、公证等齐上阵,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对于穷尽非诉讼方式仍无法化解的案件,协助导入诉讼程序,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实现全省一张网,群众纠纷化解只跑“一趟腿”。
  三、发挥新优势,落地见实效,纠纷早化解
  黑龙江省司法厅加大工作指导力度,全省13个市(地)、125个县(市、区)全部建立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公证等非诉解纷方式于一体的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以“前店后厂”模式,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服务。
  “店”是接待群众的窗口,“厂”是为群众化解矛盾的各类职能。据大庆市让胡路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有群众在某宾馆内不慎摔伤,受害人多次找宾馆要求赔偿协商未果。但起诉宾馆需要费用,因此申请法律援助。经实地走访调查后,根据相关证据,让胡路区法律援助中心将双方引导到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非诉中心根据双方意愿将案件分流至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最终这场原本要通过诉讼解决的纠纷,在短时间内以非诉讼方式圆满化解。
  围绕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职能,黑龙江省司法厅组织在全省开展“排纠解纷防风险、保安护稳促发展”2022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充分发挥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优势,穷尽司法行政职能,打出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组合拳”。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1.4万件,调解纠纷15.3万件,同比分别增长280%、59%,调解成功率达96%,通过行政复议、仲裁、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等方式化解纠纷1.6万余件,大量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化解。
  实践证明,司法行政机关多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做“加法”,就可以为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做“减法”,更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当前,黑龙江省司法厅将进一步推进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为群众和企业化解矛盾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为黑龙江省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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