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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中国·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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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张胜利 立春过后,走进河南省新密市袁庄乡高岭山,裸露的矿坑已消失不见,一株株苗木逐渐返青,清脆的鸟鸣声又回来了。 新密市矿产资源丰富,有的矿山开采后没有及时进行治理,严重损害当地山体生态环境,直接影响到当地村民的人居生活环境。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干警在实地走访中发现,高岭山开采形成的两处矿坑长期处于裸露之中,周围的植被被破坏。 经调查核实,新密市检察院根据“谁开采、谁治理、谁修复”的原则,依法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矿山开采企业进行治理。 2月19日,新密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晨带领干警到高岭山跟踪回访时,经行政执法机关确认,矿山开采企业已完成矿坑石方回填5万立方米,恢复植被4万平方米,苗木成活率达到80%以上。 “我们定期组织干警对矿山生态修复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并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建立案件问题清单,严防虚假整改及事后反弹现象,有效落实矿山地质保护、植被修复工作。同时,这也是就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听取意见的过程,实现检察公益和行政履职目的的一致性。”张晨说。 近年来,新密市检察院立足生态文明矿山、林业资源丰富、河流资源稀缺地域特点,以服务“生态新密”建设为目标,以“公益诉讼多方联动保护碧水青山”为主线,探索实践“专业化监督+精细化办案+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公益诉讼模式,助力乡村人居环境治理。 针对当地群众对公益诉讼认知度还不够高这一情况,新密市检察院坚持把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作为拓展公益诉讼线索的重要途径,借助涉农检察联络员平台开展公益诉讼走访宣传活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公益保护,营造人人都是公益维护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新密市检察院与市林长办联合会签《新密市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市级“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并联合召开新密市涉林自然保护地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联合专项整治等相关制度,对获得的案件线索,检察机关主动听取行政机关意见,把与行政机关磋商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必经程序,不单纯追求办案数量,更注重办案质效。 农村污水治理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薄弱环节,新密市检察院与水行政执法机关聚焦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饮用水安全、河道治理,建立联合巡河、线索移送、协同整改、共同验收等制度,每月对重点水域联合开展一次巡查工作,每季度对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一次联席会议。 检察干警与水行政执法人员在联合巡查中发现,某村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道,在向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仍未整改,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切实发挥公益诉讼刚性监督,促使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得以解决。 截至目前,新密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办案督促治理河道排污口20处,清理河道违法建筑物2.7万平方米,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30公里,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17吨,督促修复矿山20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9亩,山更青了,水更秀了,乡村人居环境更美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持续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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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密公益诉讼保护碧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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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26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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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赵红旗 □ 本报通讯员 张胜利 立春过后,走进河南省新密市袁庄乡高岭山,裸露的矿坑已消失不见,一株株苗木逐渐返青,清脆的鸟鸣声又回来了。 新密市矿产资源丰富,有的矿山开采后没有及时进行治理,严重损害当地山体生态环境,直接影响到当地村民的人居生活环境。新密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组干警在实地走访中发现,高岭山开采形成的两处矿坑长期处于裸露之中,周围的植被被破坏。 经调查核实,新密市检察院根据“谁开采、谁治理、谁修复”的原则,依法向行政执法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矿山开采企业进行治理。 2月19日,新密市检察院检察长张晨带领干警到高岭山跟踪回访时,经行政执法机关确认,矿山开采企业已完成矿坑石方回填5万立方米,恢复植被4万平方米,苗木成活率达到80%以上。 “我们定期组织干警对矿山生态修复情况进行跟踪回访,并通过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建立案件问题清单,严防虚假整改及事后反弹现象,有效落实矿山地质保护、植被修复工作。同时,这也是就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听取意见的过程,实现检察公益和行政履职目的的一致性。”张晨说。 近年来,新密市检察院立足生态文明矿山、林业资源丰富、河流资源稀缺地域特点,以服务“生态新密”建设为目标,以“公益诉讼多方联动保护碧水青山”为主线,探索实践“专业化监督+精细化办案+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公益诉讼模式,助力乡村人居环境治理。 针对当地群众对公益诉讼认知度还不够高这一情况,新密市检察院坚持把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率作为拓展公益诉讼线索的重要途径,借助涉农检察联络员平台开展公益诉讼走访宣传活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公益保护,营造人人都是公益维护者的良好社会氛围。 新密市检察院与市林长办联合会签《新密市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市级“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并联合召开新密市涉林自然保护地公益诉讼联席会议,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联合专项整治等相关制度,对获得的案件线索,检察机关主动听取行政机关意见,把与行政机关磋商作为提出检察建议的必经程序,不单纯追求办案数量,更注重办案质效。 农村污水治理是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的薄弱环节,新密市检察院与水行政执法机关聚焦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饮用水安全、河道治理,建立联合巡河、线索移送、协同整改、共同验收等制度,每月对重点水域联合开展一次巡查工作,每季度对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开展一次联席会议。 检察干警与水行政执法人员在联合巡查中发现,某村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入河道,在向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仍未整改,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切实发挥公益诉讼刚性监督,促使生活污水直排河道问题得以解决。 截至目前,新密市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办案督促治理河道排污口20处,清理河道违法建筑物2.7万平方米,清理被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30公里,督促清理违法堆放的生活垃圾17吨,督促修复矿山20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9亩,山更青了,水更秀了,乡村人居环境更美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持续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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