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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徐州莱恩药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被告徐州莱恩药业有限公司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行审3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韩贺雄、乌兰县贺雄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长荣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8329号之一 被告陈丽霞:关于原告高夫超与你、被告张海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向你送达(2022)苏0311民初8329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内容:一、被告陈丽霞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高夫超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3.85%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二、驳回原告高夫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1076号 辛刚:本院受理原告杨登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1076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9314号 江苏航顺鹰山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范富荣:本院受理原告张臣、朱孟豪与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11民初9314号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4195号 周荣来: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仁市支行诉被告周荣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时间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6286号 龚红(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小擢魁村民委员会龚家院子村民小组8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8910173394):本院受理原告王远伦与被告龚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称: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3720元整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08时50分,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第4审判庭(东门三楼),由审判员吕华杰独任审判。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3)浙0784民初212号 苏大光(住河南省永城市卧龙乡刘园村苏瓦房北组072号,公民身份号码411481198404187515):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顺飞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大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称: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货款人民币30992元;2、判令被告承担该货款自2022年2月2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支付资金占用利息1131.76元,暂计至起诉之日(2022.2.24-2022.10.22)后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合计金额为32123.76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10时00分,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第4审判庭(东门三楼),由审判员吕华杰独任审判。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3)豫0402民初231号 李斌:本院受理原告王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3)浙0784民初91号 曾宪凯(住湖北省房县门古寺镇高塘河村3组,公民身份证号:420325198704043016):本院受理原告汪国火与被告曾宪凯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原告诉请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尚欠的工程款2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曾宪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3年5月5日上午08:50,开庭地点在本院第9 审判庭东门五楼。承办人:永康市人民法院俞小旬。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郑旭辉:本院受理原告李榜鱼诉你与贵州柏原岩建设有限公司、闫飞、凤冈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总公司、刘国军、刘小云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4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大坪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苏州恒丙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宇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10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广西嘉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曾丽琴、李波、潘新新:本院受理北京三一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14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州市远方电气有限公司、江苏苏能特变变压器有限公司、黄小辉、刘奇:本院受理常州市金和车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常州申和长鑫贸易有限公司、张琐福、黄志明、张爱娟:本院受理常州市金和车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远方电气有限公司、江苏苏能特变变压器有限公司、黄小辉:本院受理常州市金和车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王杰:本院受理刘爱平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02民初726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葛文伟: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小额转普)、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蒋燕青:本院受理季佳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02民初6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鸣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武烨:本院受理王玉良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通知 惠州仲恺高新区投资开发中心:惠州市金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广东富川投资有限公司100%全资控股子公司,基于惠州市金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将申请注销,惠州市金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2009年5月19日与贵中心签订的协议书约定,将本公司对贵中心所享有的垫付款人民币250万元债权及其他权利分配给广东富川投资有限公司。请贵中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向广东富川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特此通知 惠州市金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遗失声明 北京市敬康信息咨询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MA00T6RM3D)不慎将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北京市敬康信息咨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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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2-25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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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缝 徐州莱恩药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诉被告徐州莱恩药业有限公司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苏0311行审3号行政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韩贺雄、乌兰县贺雄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李长荣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转换程序裁定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海省乌兰县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8329号之一 被告陈丽霞:关于原告高夫超与你、被告张海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向你送达(2022)苏0311民初8329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内容:一、被告陈丽霞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高夫超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按年利率3.85%自2021年1月4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二、驳回原告高夫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11076号 辛刚:本院受理原告杨登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311民初11076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苏0311民初9314号 江苏航顺鹰山殡葬服务有限公司、范富荣:本院受理原告张臣、朱孟豪与你们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苏0311民初9314号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2022)黔2322民初4195号 周荣来:我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仁市支行诉被告周荣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时间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公告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若你逾期未到庭,且无正当理由,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贵州省兴仁市人民法院 (2022)浙0784民初6286号 龚红(住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塘房镇小擢魁村民委员会龚家院子村民小组8号,公民身份号码:532128198910173394):本院受理原告王远伦与被告龚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称: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23720元整并赔偿利息损失(利息损失从起诉之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08时50分,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第4审判庭(东门三楼),由审判员吕华杰独任审判。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3)浙0784民初212号 苏大光(住河南省永城市卧龙乡刘园村苏瓦房北组072号,公民身份号码411481198404187515):本院受理原告永康市顺飞工贸有限公司与被告苏大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和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程序)、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诉讼风险提示、权利义务告知书。原告起诉称: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货款人民币30992元;2、判令被告承担该货款自2022年2月24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支付资金占用利息1131.76元,暂计至起诉之日(2022.2.24-2022.10.22)后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合计金额为32123.76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开庭审理时间为2023年4月10日10时00分,开庭地点在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第4审判庭(东门三楼),由审判员吕华杰独任审判。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作缺席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2023)豫0402民初231号 李斌:本院受理原告王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2023)浙0784民初91号 曾宪凯(住湖北省房县门古寺镇高塘河村3组,公民身份证号:420325198704043016):本院受理原告汪国火与被告曾宪凯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适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廉政监督表、权利义务告知书、风险诉讼提示、普通程序独任审理告知书。原告诉请要求:1、判令被告立即支付尚欠的工程款25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曾宪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30日内。开庭审理日期为2023年5月5日上午08:50,开庭地点在本院第9 审判庭东门五楼。承办人:永康市人民法院俞小旬。逾期不来应诉,本院将依法判决。 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郑旭辉:本院受理原告李榜鱼诉你与贵州柏原岩建设有限公司、闫飞、凤冈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总公司、刘国军、刘小云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3年4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大坪人民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苏州恒丙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宇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诉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108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广西嘉腾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曾丽琴、李波、潘新新:本院受理北京三一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与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583民初1405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 常州市远方电气有限公司、江苏苏能特变变压器有限公司、黄小辉、刘奇:本院受理常州市金和车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常州申和长鑫贸易有限公司、张琐福、黄志明、张爱娟:本院受理常州市金和车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常州市远方电气有限公司、江苏苏能特变变压器有限公司、黄小辉:本院受理常州市金和车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材料、应诉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书、五个严禁、廉政监督卡、简转普裁定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本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王杰:本院受理刘爱平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02民初7264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葛文伟:本院受理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小额转普)、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法庭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蒋燕青:本院受理季佳伟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402民初65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常州鸣烨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武烨:本院受理王玉良与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当事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兰陵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通知 惠州仲恺高新区投资开发中心:惠州市金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广东富川投资有限公司100%全资控股子公司,基于惠州市金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将申请注销,惠州市金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2009年5月19日与贵中心签订的协议书约定,将本公司对贵中心所享有的垫付款人民币250万元债权及其他权利分配给广东富川投资有限公司。请贵中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向广东富川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特此通知 惠州市金大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遗失声明 北京市敬康信息咨询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05MA00T6RM3D)不慎将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财务章、发票专用章遗失,特此声明作废。 北京市敬康信息咨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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