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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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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秉持“重安全、促生产”的检察履职理念,在“企明星”法治护航团基础上增设安全生产案件专班,由检察长挂帅,深入施工一线走访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实现“精准把脉、重点监督”。 该院对辖区各重点企业、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准确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送达提示函17份,列明重要风险点,敦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抓早抓小抓苗头意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努力从源头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同时,由检察长承办安全生产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通过以案释法,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实现庭审效果最大化;建立安全生产类案件数字模型,及时掌握案件发展动态,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各重点企业和项目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工程项目分包标准补齐短板;与应急管理、住建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明确权责归属,细化监管措施;由检察长牵头,督促各职能部门形成备忘录,做到“齐抓共管”,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季松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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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海门发挥检察职能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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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1-18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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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八号检察建议”,秉持“重安全、促生产”的检察履职理念,在“企明星”法治护航团基础上增设安全生产案件专班,由检察长挂帅,深入施工一线走访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实现“精准把脉、重点监督”。 该院对辖区各重点企业、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准确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送达提示函17份,列明重要风险点,敦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抓早抓小抓苗头意识,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努力从源头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同时,由检察长承办安全生产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工作人员旁听庭审,通过以案释法,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实现庭审效果最大化;建立安全生产类案件数字模型,及时掌握案件发展动态,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为各重点企业和项目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工程项目分包标准补齐短板;与应急管理、住建等职能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明确权责归属,细化监管措施;由检察长牵头,督促各职能部门形成备忘录,做到“齐抓共管”,构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季松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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