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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检察能动履职守护百姓美好生活

( 2023-01-17 )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综合
  2起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1起案件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1起案件获评江苏省南通市“服务高质量发展十大优秀案件”……2022年,海安市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使命,全力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交出一份人民满意的公益诉讼“履职答卷”。
  该院第五检察部组建专业化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聘请市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助力拓宽案件线索发现渠道,提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质效,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办案团队建立周例会制度,每周开展业务学习,互相交流、查找不足,全面加强队伍素能建设。团队负责人积极组织开展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一篇论文被江苏省法学会评为优秀论文,宣讲公益诉讼课程获评海安市领导干部上讲台精品课程。
  同时,积极践行生态修复优先的司法理念,坚决贯彻长江大保护决策部署,加强野生动物保护。该院与市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推动职能部门与侵权损害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达成磋商协议7份,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86万余元;依据南通市在全国率先出台的《关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意见(试行)》,成功办理南通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并于2022年9月被生态环境部评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海安市检察院建立“检格+网格”工作机制,努力将检察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针对网格中发现的一处存在于棚户区的安全隐患,该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开展危房治理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有关部门建立城市更新驿站,对棚户区居民实行协议搬迁,实现危房解危。2022年4月,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千案展示”案例,并在正义网平台展播。
  此外,该院重点关注食品安全,针对减肥食品违法添加禁药成分的违法犯罪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28人。同时,诉请法院判令被告人支付其销售价款10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全国发行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发出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使用涉案假药;联合市人民法院、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制定出台《海安市消费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在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消费公益金非税专用账户,解决惩罚性赔偿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审理移送不及时等问题,主动督促法院将惩罚性赔偿金执行到位,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何璐 陆吟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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